扭头看向薇薇,这个女孩儿皮肤皎白如雪,一双眉不似时下流行的柳叶眉,反而更锋利些,稍稍一挑,显得英姿勃勃,眸光流转,熠熠生辉,偏偏通身气度,偏于柔和娴静,奇异的矛盾,终究还是让她成为人群中最夺目的那个。
许薇姝一行人平安到达京城,蹭车的阴柔男子,扶着他家主人悄声离了商队。
一路上,他们大大方方坐在马车里面,居然愣是没有一个人发现。
足见这阴柔男子的武功极高。
他叫袁琦,现在是福王三公子方容的侍卫,他的主人当然就是方容,前太子,现任福王的第三子。
也是那个自幼就被扔出京城的弃儿。
袁琦拖着方容走,方容一步三回头地看人家车队的背影,目中隐隐流露出几分惋惜之色。
不只是他,袁琦也是目光闪烁,琢磨着今日就想办法把周家商队的厨子要来,专门给他主人做饭。
方容早年屡次中剧毒,后来虽然有孙神医出手相救,保下一条命,可自此之后,就彻彻底底败坏了胃口,每日吃饭如喝药,喝药像喝毒,越是吃药,胃口越坏。
偏偏他体内毒素未完全消除,每天都得按时按点儿的吃药,否则哪里还能活命!
在羌国那几年,羌王古良只知道他另外一重身份,名士高哲,爱惜他的才智,不知道遣了多少名厨去给他做饭,最多也就是让他进食的时候,好歹虽味如嚼蜡,却不至于全部吐掉。
可这几日被追杀流落在外,袁琦都做好了方容不吃饭,硬灌也得让他进一点儿食的准备,没想到,他从商队偷出来的那些汤汤水水,方容不但吃了,还吃得一干二净,饭后也不曾觉得胃里难受,不只是不难受,甚至还有些贪婪的享受。
袁琦吐出口气,皱眉:“娇气鬼!”
他脸色不好,但看自家主人形销骨立的样子,心下发狠,别管坑蒙拐骗,那个厨子都得进福王府。
“咳咳,走吧,不回府,先去薛娘子那儿转转。”方容摇了摇头,把心思从那简直充满**力,让他欲罢不能的美味中挣脱开来,缓缓举步。
方容从小自制力就极好的。
…………
京城最负盛名的酒楼,就是暮春堂,暮春堂里有最好的酒,最好的歌舞,最精致的美食。
这会儿薛娘子却愁得脸都白了。
暮春堂表面上的掌柜,是教坊司出身的商秀巧,暗地里的主人,却是薛娘子。
只薛娘子的身份,并不适合搬到明面上,她就从教坊司挖来行首商秀巧,替她主事。
“你们怎么调、教厨子的,他什么都不肯吃。”
袁琦坐在桌边,大红的袍服被鲜血浸透,不只是敌人的,还有他自己的,脸上,头发上,都染满了鲜血,血腥味重的要命。
薛娘子的脸色同样不好看,怒道:“我看是咱们公子爷闻不了你身上的臭味,不说去洗一洗,还敢在老娘这儿耍威风!”
袁琦一噎,嘴角抽动,嫌他身上有血腥?开什么玩笑,自家公子可是尸山血海里趟出来的。
他运了运气,还是老老实实去洗漱,站起身之前,扭头冲薛娘子低声道:“无论如何,想办法让他吃饭,硬灌也行,他要是再消瘦下去,等孙神医来了,你去交代。”
一出门,对目露惊惶的店小二视而不见,袁琦的眉头越皱越紧。
第十四章 入住 (修)
若是别的什么人都好说,可那个做饭的,竟然是英国公府的小娘子。
袁琦刚让夜行人探听到消息,就开始头痛。
让许薇姝来给自家公子洗手作羹汤……除非公子爷娶了那个女人当婆娘。
袁琦失笑,自家公子心里除了李巧君,李大美人,怎么可能娶别的女人?至于让国公府的千金到府上当个丫头、侍妾什么的,唔,难不成他要先想个主意灭了国公府?
要不然找一伙儿土匪抢了人家的小娘子?
哎呀呀,李大美人什么都好,身段好,模样好,才学好,可再好也不能吃。
呸呸,是不能伺候公子爷吃喝——果然还是要想办法将英国公府的小娘子弄到手。
他家主人可不知道自己的侍卫已经想学土匪了。
薛娘子坐在桌前,往方容的肩膀上搭了一条雪白的大氅,低声道:“小宝确实被人抓走,对方藏的隐秘,咱们一时还查不出到底是谁干的,要不要动用墨旗的人马?”
方容轻声咳嗽,用手指抹去嘴角的血丝,半晌才道:“……不行,动静太大,小宝反而危险,用玄字旗……探到消息不许轻举妄动,暗中透露给施楠,施楠是个能耐人,让他搅一搅局,先探一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