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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格格[重生](151)

  ——一年内和金少爷结婚这个任务,她非完成不可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某个计划的目标任务的金明珩顶着一张不耐烦的脸走进二楼包间,一推门进去,就可以看见不少自己生意上的伙伴和白九势聊的火热,见了自己,那些老板便也立马起身,笑意盈盈乐乐呵呵的做了个恭喜的手势,说道:“哎呀呀,这不是金少爷吗?府上金小姐居然是九爷的未婚妻,真是没有想到,今日才知晓,改日必定要送上贺礼才对!”

  “没错没错,不日婚礼之时,可也一定要请我们几个前去吃酒啊!”

  “九爷和金小姐当真是情比金坚,原来之前报纸上都是胡诌的东西,真是瞎了他们的狗眼,金小姐那般人物,当然还是和九爷相配些。”

  刚一进门就被各种吉祥话扑了一脸的金少爷嘴角一抽,很快就明白白九势打的什么算盘,叫上这么一群人来做说客,没用!

  “不好意思,方才白先生说的那些,诸位还是暂时不要宣扬的好,这八字还没一撇,说不准的事儿,金某的七妹妹自然是要最好的人配她,但这个人是不是九爷,那是真不一定。”金明珩微笑着坐到餐桌边儿上,也落落大方的招呼所有人坐下,继续说,“今日前来,我金明珩其实就是来谈这件事儿的,做哥哥的生怕妹妹年幼被骗,所以得好好把关才是。”

  “哦……那是那是。”众人皆说。

  有的小老板已经是明白今天是白九爷和金少爷打擂台,他们这些人不过是个围观的,是被白九势叫来见证一些东西,顺便出去后帮忙宣传宣传,好让外面的人都知道他要娶了金家的小姐,那知名明星金灵珠啊!

  有好戏不看那是王八蛋,众位老板互相心知肚明,看了彼此一眼,都纷纷落座,吃吃喝喝,活跃现场气氛。

  当酒过三巡后,金少爷首先开口了,他将酒杯放在桌子上,清脆的碰出声响,说:“其实我与白九爷是老相识了,只不过五年前九爷被弄的逃出天津,具体事件不提,但这五年内的种种我是一概不知,实在是好奇的很。”

  好戏正式开始,旁边坐着的说客们也不是哑巴,说着:“是啊,白九爷这样厉害,五年里又是如今身份,中间一定有不少传奇故事,不如说出来,好让大家长长见识?”

  白九爷呵呵笑着,说:“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是些普通的工作,本分的帮别人做了些事儿,弄来了本钱,开了赌场和船厂,最近又开了报社,总之都很普通。”

  越是轻描淡写,听这些故事的人便越能看见那普通背后的刀光剑影,毕竟这种乱世,能混成有头有脸人物的,不是心狠手辣就是不要脸。

  真正有骨气的人都搞运动去了,写文章去了,不屑做生意。

  “的确是,普通的很啊。”金明珩不想给白九势台阶下,“而且妹妹其实不喜欢这么普通的生活,她平日喜爱读书画画,白九爷大概不懂她,也没有办法陪着,对了,据说九爷是当兵的出身,七妹妹从没接触过你这种莽汉,所以才会一时好奇,好奇过后便没什么意思了,白九爷还是不要太上心,不然到时候七妹妹又像不和陆先生来往那样懒得和白九爷来往,岂不是会让白九爷伤心?”

  金明珩不惜拉上陆谨来做垫背,反正这人现在没什么消息,像是怕了这些风云,躲起来了。

  “金少爷这话说的,九爷现在可也是文化人。”一旁的说客觉得金少爷说话真是不留情面,但是两边又都是不能得罪的,只好在中间掺和着,说,“之前九爷还说他每周都能在报纸上发表一篇诗文,可不得了不得了!大文豪啊!”

  金明珩被堵了一下,看了那一眼说话的老板,声音都冷冷淡淡:“哦?敢问文豪笔名是什么?金某好回去拜读拜读。”金少爷一面幽幽的问着,一面端起精致的酒杯凑到唇边。

  白九爷说:“鄙人不才,就是那个笔名最长的诗人,‘我一定会回来的’本人。”

  “噗!!!”金少爷一口酒水就这么喷出来,差点儿没当场咳死在桌子上。

  ……

  金少爷中午被呛的够狠,下午跟着几个朋友去商业街视察,看最新开的几个分店情况,然后又一同去看了位于地下表演场的歌舞表演,成人向,结果倒霉的坐在位置上都能被一个走路不长眼睛的服务生给泼了一身酒水,那服务生姑娘更是夸张的脸都埋在他双腿中间。

  旁边朋友笑嘻嘻的说金明珩艳福不浅,金明珩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十分直男的拽起那姑娘就拍了拍自己的衣裳,让其他服务生去金公馆拿一套干净的西装过来,随后对拿扎着两个大粗辫子,单纯可爱的姑娘说:“你不要靠近我这桌了,到别的地方站岗去。”金少爷一副‘快去祸害别人’的表情,姑娘的媚眼都抛给瞎子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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