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九荒少年游(72)

作者:谢明妃 阅读记录

阮重笙推测:“难道刻上姓氏就能值钱些?”

这是个事实。比如一块磨脚石,沾上哪位名人——比方说它曾经在某位大诗人脚下踩了几回,有幸跟那位的脚上茧子亲密接触过,那它……那它还是个磨脚石,但却会成个被别人一掷千金买回家当传家宝供起来的磨脚石。

但是天云氏是天九荒的北荒之主,刻着家主姓氏的铜钱搁凡界也没多大用,你不能指望一个以温饱为终生目标的小贩知道什么叫天九荒什么叫苍茫天云氏,该买得起一个馒头,它也买不了两个。

晋重华忽而道:“你在罗家手里吃过亏?”

“啊?师兄怎么知道?也不算,就是以前去罗家乞讨的时候,罗家有几个小孩子讽刺了几句。我都记不得是哪些人了。”

他那时听说罗家收小童,就借着乞讨去碰运气,十年一晃而过,已经不记得当年到底见了什么人,有没有罗公子罗夫人,但是仍然记得这件事的原因就是,那里头一个孩童说过:“我们罗家是修仙的,你这种没根骨的废物怎么可能入我们家门。”

那几个好像也是什么旁支抱过来的孩子,资质如何不知道,语气却是相当高高在上,仿佛一个眼神就是恩惠,跟你说话就是仙人对蝼蚁的施舍。

阮重笙想着想着就笑起来:“后来好像没听说罗家出什么天才了。”

莫欺少年穷呀。

晋重华道:“丢人。”

“啊?”

“你天赋不在我之下。”晋重华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出与外表不符的话:“旁人比不得。”

阮重笙乐得前仰后合。

“师兄,”他一只手搭在晋重华肩上,这次没有被拍开,“我要是那时候遇见你就好了,你一定会好好保护你柔弱的师弟我的。”

后头那句是三句不离的嘴贫,第一句,其实说的是真心。

如果那时候就遇见这么个师兄,他从前不必受那么多苦,怀那么多心思,长达三年的自我厌弃。

晋重华好像比裴回铮和落灵心更懂他心思,也更让他安心。

阮重笙笑眯眯又去扯他袖子,“师兄师兄,风大,我冷。”

“姑姑……”回去时正好撞上高凤凤眼眶泛红,抱着落灵心的画面。

阮重笙:“呃……我要不要回避一下?”

“臭小子,滚过来。”落灵心一抹泪珠,把两个侄儿一起按在跟前,“你们两个见过,我就不多说废话了。凤凤,这就是裴回铮那老王八蛋的徒弟,也算我半个儿子半个徒弟,是你师兄。”

高枕风表情有点扭曲,变了几变,最后在慕容醒看热闹的眼光下憋出来一句“师兄。”

横川的规矩,不论年纪,先入门的就是师兄。

高掌门为人一板一眼,对亲儿子尤其苛刻,故堂堂一个横川少主,硬生生在近弱冠之年才正式拜进门派,受亲传礼。这早就入门的阮重笙这样算来还真是他师兄。

高枕风显然也觉得这说起来不大好听,何况是还要对跟他有点不对付的人叫师兄,牙缝里憋出来一句称呼让阮重笙觉得他喊的不是“师兄”,是“还我命来”。

这个便宜可能还是别占的好。

阮重笙义正言辞道:“嗯,我也只是入了姑姑半个门,怎么能担少主一句师兄。哈哈,还是做师弟好,师弟好。”

“乖笙笙,真是姑姑的好宝贝,善解人意。”落灵心抱着他□□,“成,你们自己看着办就行。凤凤,笙笙日后要你多照拂了。”

高枕风:“……姑姑!”

这一碗水端的实在忒不平了。

想着想着就更气了,但对上阮重笙的脸,伸手还是没能打笑脸人,把话在肚子里滚了几滚,最后别过头,“礼、礼不可废……你也别想我叫你师兄!就、就阮三吧。”

勉为其难的模样配通红的耳垂,阮重笙努力克制上去揉一把的冲动。

真可爱。

后来阮重笙又问过他为什么不占这个便宜,高凤凤瞪着眼睛答:“你当谁都跟你一样!你……你上头两个师兄,一个是厉掌门,一个是引阳上君,谁敢跟他们拢一块?”

话说回来,落灵心对两个侄儿其实是一样的疼爱。这些年她从未回去过,从前对阮重笙的好,何尝不是想着自己远在天边的亲侄儿?

阮重笙拍拍她肩膀,低声道:“姑姑,松开松开,高少主要吃醋啦。”

这样偏爱他,还不是为了不让他多心。

阮重笙觉得心里突然涌进一股暖流,照得一颗心窝子都泛起灼热温度,流到嘴边就是:“姑姑永远是我姑姑。”

高枕风和慕容醒就这样留了下来。

第47章 临别

对于阮重笙问的要不要跟罗家递信这个问题,慕容醒施施然道:“来前已经留过书信。晚些他们就知道了 ”

上一篇:男主总是孤独终老 下一篇:帝国荣光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