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轻声问:“你在祭奠亲人吗?”
“我曾见过比这更美丽的彩虹,彩虹里面有宫阙楼阁,亭台池榭。”
有这样的彩虹?云歌思量了一瞬,“你是在沙漠中看到的幻景吧?沙漠中的部族传说,有一只叫蜃的妖怪,吐气成景,如果饥渴的旅人朝着美丽的幻景行去,走向的只会是死亡。”
“那时候我还没有遇见义父,不知道那是海市蜃楼的幻象。”
云歌想到孟珏的九死一生,暗暗心惊。
孟珏却语气一转,“云歌,我很喜欢长安。因为长安雄宏、包容、开阔,金日磾这样的匈奴人都能做辅政大臣。我一直想,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称汉朝为大汉,并不是因为它地域广阔,而是因为它兼容并蓄、有容乃大。”
云歌愣愣点了点头,怎么突然从海市蜃楼说到了长安?
“我小时候曾在胡汉混杂地域流浪了很久。不同于长安,那里胡汉冲突格外激烈。因为长相,我一直很受排挤,胡人认为我是他们讨厌的汉人,汉人又认为我是他们讨厌的胡人。小地痞无赖为了能多几分活着的机会,都会结党成派,互相照应着,可我只能独来独往,直到遇见二哥。”
“他是汉人?”
孟珏点了点头,“我和二哥为了活下去,偷抢骗各种手段都用。第一次相见,我和他为了一块硬得像石头的饼大打出手,最后他赢了,我输了,本来他可以拿着饼离开,他却突然转回来,分给我一半,当时我已经三天没有吃饭,靠着那半块饼才又能有力气出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二哥一直认为汉朝的皇帝是个坏皇帝,想把他赶下去,自己做皇帝,让饿肚子的人都有饭吃,而我当时深恨长安,我们越说越投机,有一次两人被人打得半死后,我们就结拜了兄弟。”
看今日孟珏的一举一动,穿衣修饰,完全不能想象他口中描绘的他是他。孟珏的语气平淡到似乎讲述的事情完全和他无关,云歌却听得十分心酸。
“有一次我们在沙漠中迷路了,就看到了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彩虹。我当时因为脱水,全身无力,二哥自己水囊里的水舍不得喝,尽力留着给我。他明知道沙漠里脱水的人一定要喝盐水才能活下去,可当时我们到哪里去找盐水?他根本不该在我身上浪费水和精力。他却一直背着我。我还记得他一边走,一边和我说‘别睡,别睡,小弟,你看前面,多美丽!我们就快要到了。’”
孟珏笑看着月光虹,思绪似乎飞回了当日的记忆,面上的表情十分柔和。
绝境中,能被一个人不顾性命、不离不弃地照顾,那应该是幸福和幸运的事情。
因为即使绝望,仍会感到温暖。
云歌一面为两个孩子的遭遇紧张,一面却为孟珏高兴,“你们怎么走出沙漠的?”
“幸亏遇见了我义父,两个差点被蜃吞掉的傻子才活了下来。我跟在义父身边读书识字,学各种各样的技艺。二哥却只待了半年时间,学了些武功和手艺就离开了,他想回汉朝寻找失散的妹妹。”
“后来呢?你二哥呢?”
孟珏默默凝视着月光虹,良久后才说:“后来,等我找到他时,他已经死了。”
云歌静静对着月光虹行了一礼。
起来时,因为单脚用力,身子有些不稳,孟珏扶住了她的胳膊。
孟珏对云歌而言,一直似近实远。
有时候,即使他坐在她身边,她也会觉得他离她很远。
今夜,那个完美无缺、风仪出众的孟珏消失不见了,可第一次,云歌觉得孟珏真真切切地站在自己身侧。
“你叫他二哥,那你还有一个大哥?”
孟珏没有立即回答,似乎在凝神思索,好一会后,他的眼睛中透了笑意:“是,就小贺那个疯子。他和二哥是结拜兄弟,也算是我的兄长了。”
他们面前的月光虹,弯弯如桥,似乎一端连着现在,一端连着幸福,只要他们肯踏出那一步,肯沿着彩虹指引的方向去走,就能走到彼端的幸福。
而此时,孟珏的漆黑双眸,正专注地凝视着她。
云歌知道孟珏已经踏出了他的那一步。
云歌握住了孟珏的手,孟珏的手指冰凉,可云歌的手很暖和。
孟珏缓缓反握住了云歌的手。
随着月亮的移动,彩虹消失。孟珏又背起了云歌,“还想去哪里看?”
“嗯……随便。只想一直就这么走下去,一直走下去,一直走下去……”云歌不知道孟珏是否能听懂她“一直走下去”的意思,可她仍然忍不住地,微笑着一遍遍说“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