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木木地坐着,半日都一动不动,孟珏一声不吭地看着她。
原来是个死套。上官桀,上官安,这些陌生的名字,却代表着高高在上的权势,一个普通人永远无法对抗的权势。
云歌一下站了起来,“孟珏,你借我些钱,好吗?恐怕要好多,好多,我想买通狱卒去看看陵……刘病已,我还想去买一样东西。”
孟珏端着茶杯,轻抿了一口,“借钱没有问题。不过光靠钱救不了人,你家里人可有什么办法?”
云歌眼中升起了朦朦水汽,“如果是在西域,甚至再往西,过帕米尔,直到条支、安息、大秦,也许我爹爹都能帮我想办法,爹爹虽然不是权贵,只是个普通人,但我觉得只要爹爹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可是这是汉朝,是长安,我爹爹和娘亲从来没有来过汉朝,我二哥、三哥也没有来过汉朝,而且……而且他们也绝对不会来。”
云歌说话时,孟珏一直凝视着她的眼睛,似乎透过她的眼睛研判着话语的真假,面上的神情虽没有变化,可眼内却闪过了几丝淡淡的失望。
云歌垂头丧气地坐下,“前段日子还一直生爹娘的气,现在却盼望着爹爹或者哥哥能是汉朝有权势的人,可是再有权势,也不可能超过皇后呀!除非是皇帝。早知道今日,我应该练好武功,现在就可以去劫狱,会做菜什么用都没有。”
云歌说到劫狱时,一丝异样都没有,一副理所当然该如此做的样子,和平日行事间的温和截然不同。
孟珏不禁抿了丝笑,“劫狱是大罪,你肯劫,刘病已还不见得肯和你流亡天涯,从此有家归不得,居无定所。”
云歌脸色越发黯淡,头越垂越低。
“做菜?”孟珏沉吟了一瞬,“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一试,不知道你肯不肯?”
云歌一下跳了起来,“我肯!我肯!我什么都肯!”
“你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和你说。”
“我一定吃,我边吃,你边说,好不好?”
云歌一脸恳求,孟珏几分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能同意,“有上官桀在,他即使不说话,朝堂内也无人敢轻易得罪上官安。只有一个人,就是同为先帝托孤大臣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可以扭转整件事情。毕竟就如你所说,此事虽然出了人命,可并非刘病已先动手,人命也并非他犯下。”
“可是这个霍光不是上官安的岳父吗?他怎么会帮我?”
孟珏把玩着手中的茶杯,淡淡笑着,“在皇家,亲戚和敌人不过是一线之间,会变来变去。传闻霍光是一个很讲究饮食的人,如果你能引起他的注意,设法直接向他陈词,把握好分寸,此案也许会罪不至死。不过成功的机会只有不到一成,而且搞不好,你会因此和上官家族结仇,说不定也会得罪霍氏家族,后果……你懂吗?”
云歌重重点了下头,“这个我明白,机会再小,我也要试一下。”
“我会打点一下官府内能买通的人,尽量让刘病已在牢狱中少受几分苦,然后我们一起想办法引起霍光的注意,让他肯来吃你做的菜。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之后的事情全都要靠你自己。”
云歌站起来,向孟珏郑重地行了一礼,心中满是感激,“谢谢你!”
“何必那么客气?”孟珏欠了欠身子,回了半礼,随口问:“你如此尽心帮刘病已是为何?我本来以为你们是陌生人。”
云歌轻叹了口气,因心中对孟珏感激,再未犹豫地说:“他是我小时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只不过因为多年未见,他已经忘记我了,我也不打算和他提起以前的事情。”
孟珏沉默了一会,似笑非笑地说,“是啊!多年过去,见面不识也很正常。”
不知道孟珏用的什么法子,短短时间内居然先后请来了长安城内最红的歌舞女、诗赋最流行的才子、以及大小官员来七里香品菜、甚至长公主的内幸丁外人都特意来吃了云歌做的菜。
到现在,云歌还一想起当日傻乎乎地问孟珏“什么叫内幸,内幸是什么品级的官员”就脸红。倒是孟珏脸色没有任何异样,象是回答今天是什么日子一样回答了她的问题,“内幸不是官名,是对一种身份的称呼,指他是用身体侍奉公主的人,如同妃子的称呼,只不过妃子有品级。丁外人正得宠,很骄横跋扈,你明日一切小心,不过也不用担心,只要没有错处,他拿了我的钱,肯定不会为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