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热增减衣物,没看过谁天热跟狗一样吐舌头的!”罗家大叔语重心长地说。旁边的兄弟晚了一步,没及时捂住他的嘴,气的直埋怨,“你别给她提醒儿啊!”
俩人难以置信地看着罗小萌。这丫头真的毫不犹豫地脱掉了外面的厚毛衣,只穿着里面淡粉色吊带打底衫!他妈的丢脸都丢到姥姥家了!
“我的小姑奶奶啊!叔儿求你行不行?快穿上!”
“不要。”
“当家的,您现在是当家的!快穿上!”
“不!我是个尊重季节感的好菇凉。”
妈的,装个毛的羞涩!看着罗小萌故作娇羞状,俩叔想起这丫头小时候在家里就特别喜欢裸奔的往事!坑爹的孩子求你别丢脸,俩叔重复着半是强迫半是哀求的话,使劲把毛衫往罗小萌脑袋上套。罗小萌忽然抓住毛衫起身就跑,俩叔苦逼地在后面追。大白天的,其影响力可想而知。
罗小萌撒丫子跑的飞快,一眨眼的功夫不知道钻进哪个小胡同了。她麻利地把厚毛衣塞进一个臭烘烘的垃圾桶,算是齐活!正要转身离开,忽见胡同深处有几个乞丐正在吵架。罗小萌是个好戏儿的,磨磨蹭蹭躲在一边看热闹。看了小一会儿,就发现那是单方面的威胁。三个站着的乞丐威胁被他们堵在墙角缩成一团的乞丐,要求他马上离开他们的地盘。
不止D市是这样,每座城市都有鲜明对比。形形色色的人。有钱的、没钱的、平庸的、不凡的、他们生活在这里,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或喜或悲,总会有些事情让人们欣慰于生活真好,活着真好。而有些人一直生活在社会最低层,他们没有家,没有钱,甚至没有一身像样的衣服。白天游荡在大街小巷乞讨,遭受到白眼也毫不在乎。还有的会守在饭店门口,只等着里面倒出些剩饭剩菜。即便是这样的人群也有些地域观念,“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地域观念导致时不时会发生一些斗殴事件。
罗小萌明白这个道理,从小就明白。她唉声叹息地走出胡同,顺便抒发一下心中所想,“丐帮沦落到如此地步,真是令人扼腕啊。”
胡同里的三两个丐帮弟子指着角落里比他们还脏兮兮的“同行”说:“马上滚,这是我们的地盘!”
卷缩在阴影里,脏污不堪的新来户默不作声,压根不去理会那三个人的挑衅。只是,这青天白日的小胡同里忽然挂起一阵凉飕飕是风,阴冷进了骨子里。三个乞丐莫名的感觉到一阵恐惧,相互看了看,很没种的丢下几句威胁的话,匆匆跑了。天上的太阳被一片云遮住,胡同里顿时暗了下来。一个透明的东西飘在最潮湿阴暗的地方,紧紧贴着乞丐的背脊。乞丐马上抓住它塞进怀里,闭着眼睛低声说:“好好待着,大白天的跑出来干嘛?”
“御信,你还要等多久?”建军缩在苏御安怀里,感觉舒服了很多,“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再等四天。”苏御安已经习惯了乞丐身份,以前那点轻微洁癖彻底改了过来。他往散发着馊味儿的棉被里蹭了蹭,说:“正午的阳气能消耗鬼王意识的法力,至少需要七天时间。不然,我哪敢带着它去找人帮忙。你们乖点,别出来。”
好吧,御安的决定就是对的!建军毫不怀疑这一点。但是为了消耗鬼王意识的元气就要当乞丐吗?
“因为不少人都在找我。”像是听见了建军心里的念叨,苏御安索性实话实说,“不止我爸和御信他们,还有警方的人和我爸组织那些人。你们觉得他们会想到我扮成乞丐吗?”
打死也不会!
这几日市中心步行街口总会有人看到这样一个乞丐。很年轻,脏兮兮,因为太脏的原因甚至没办法看清他的五官。这个乞丐既不乞讨,也不会翻找垃圾,平时就窝在阳光最足的地方睡懒觉。他全部的家当只有一个已经看不出本来样子的背包,背包瘪瘪的,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太阳落山,乞丐就回到胡同的角落里,搂着背包继续睡觉。曾经有好心人路过他身边放下一些零钱,他既不伸手去拿,也不拒绝。几天下来,在路边摆摊卖茶叶蛋的大娘好心的给他两个茶叶蛋,乞丐不开口,只是郑重地点点头表示谢意。大娘可怜这孩子,总想帮他找点活儿干,就跟隔壁的隔壁开烟店的大叔商量,你家缺打更的么?
最后,大叔被大娘唠叨烦了,决定以每晚十块钱的薪水雇佣乞丐。大娘乐滋滋地跑去找乞丐。乞丐却不见了,在他睡觉的地方有一把零钱,大娘拿在手里数数,刚好是三天的茶叶蛋钱。
大娘收了摊往别处走。天气渐暖,隔壁街陆陆续续冒出很多练摊的业主,每到这个季节夜市就会逐渐繁华起来。大娘在夜市继续卖茶蛋,一直卖到晚上快十二点,夜市散了才往家走。虽然那些卖衣服的摊主都撤了,但是香气四溢的小吃摊位才刚到火红的时候。这条街要热闹到早上四五点钟才会消停下来,说是不夜街也毫不为过。大娘穿过小吃街,就看见了自家楼门口。不知道是不是眼花了,忽见眼前一闪而过的身影特别熟悉,大娘揉揉眼睛,直说自己老了,记性和眼神都不中用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