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偏偏不管他做什么,怎么做,都没人指出来,当然了,他是官二代嘛,有裙带关系的,所以装修这事的申请很快就批下来了,换做过去,我肯定教训他不能公款私用,可他是正义的表哥,再说教训了他,我今后又无处可去,只能忍了。
装修那几天,我们不能室内办公,科长就说要不外出调查吧,当时刚好某个村里发生儿童走失案,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他是怎么和刑侦科的同事抢工作的,很酷很不讲理,我当时没忍住,当众说他了,他没在意,笑嘻嘻的,当然他也没听,继续跟人家抢工作。
好在案子很快就查清楚了,藏匿儿童的罪犯也找到了,刑侦科的同事押罪犯回警局,科长却不离开,说记得某个目击者的家里也出过儿童走失案,至今都没找到,既然来了,就顺便调查一下吧。我没办法,只好陪他留了下来。
我们寄宿在那个女目击者的家中,询问当年的事,她一开始还挺配合的,后来就越来越不耐烦了,因为她家还有两个小孩在上学,是一对双胞胎男孩,很调皮的,她光顾着看孩子,没心情理我们。
科长说她古怪,我觉得是他小题大做了,直到后来科长在他们家的仓库里挖出了女孩的尸骨,那个女人发了疯似的攻击他,还拿了自制的土枪要杀我们,幸好刑侦科的同事及时赶到,萧燃科长制住了疯女人。
整个过程太混乱,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科长的脸颊被镰刀割破了,他对女人说:「我要是毁了容,一定杀了妳!」
警察的直觉告诉我他说这话是真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凶残,也第一次见识到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容貌看得如此重要,以致于我都怀疑他找到尸骨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
幸好萧燃科长及时制止了他,把他拉到一边安慰了几句,又掏出手绢让他擦伤口,等科长回来,又变回平时笑咪咪的样子了,那时我就确定了──他们有猫腻,所以才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啊。
女人被带回警局,很快就交代了,村里重男轻女,她第一胎是女孩,一直被看不起,就迁怒女儿,在一次殴打过程中失手打死了,她就偷偷把人埋了,对外说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谁都没怀疑,所以她一直问科长是怎么看出来的。
这其实也是我想问的问题,但科长就用了直觉两个字把我打发掉了,我想他肯定是看出了什么破绽,只是不说而已,事后我一直回忆他是什么时候看的旧档案?女童走失案是很多年以前的案子了,他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难道他每天看档案的时候没有照镜子?
后来在跟随科长工作中,我发现他看档案的时候还是有照镜子,不过这个已经不重要了,管他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再后来我们科室都装修完毕了,老实说哈,那么华丽的办公室大概只有白领才会用到,我个人还挺喜欢的,你们是没看到其他科室同事那羡慕的目光啊,想到今后我可以在这么好的环境下工作了,我都飘飘然了,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对吧,再听说原来装修费不是公款,是科长自己掏腰包的,我意外之余,发现我一点都看不透科长这个人。
因为在我迄今为止的警察生涯中,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啊。他手头常常很拮锯,但他从来不小气;他很爱美,但查起案子来简直就不要命;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听音乐照镜子做健身,可他查的案子比我和正义两人加起来还多;别的科室遇到问题上司第一个撇清关系,可到了他这里,他却告诉我们说案子我们查,责任他来担。
第一次听到这话时,我感动得都快哭了,我这辈子就没遇到这么好的上司!
希望科长这个位子坐得久一点,至少坐到我退休之后,这里的生活很开心,我不想换科室,不想换同事。
等等,规定好像是要求写观察日志的,我写的这个算是回忆录吧,哎呀没办法,人老了,就喜欢回忆过去的事,就是不知道不符合作文格式的话,会不会被打回来重写,要不就再写两句恭维的话吧,我们科长就爱这调调。(以下三千字拍马屁的内容自行省略)
记录人:萧兰草
咦,我是为了促进同事间的咸情交流,才让他们写观察日志的,为什么每篇的日志主角都是我,这岂不成了萧兰草观察日志了吗?每天都被窥视,这感觉不太好,可是没办法,谁让我这么出跟呢──当你拥有超于常人的容颜时,也就注定了你要承受被万罗瞩目的人生,如果这是宿命,我只能说──我认了!
在这里要澄清一句,我这样想不是自恋,因为我本来就这么美啊,你们总不能让我睁眼说瞎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