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转身而去的同时,骆从信不发一语地走了。
第三章
“想住在咱们李家,得工作才行。”李婉英撂下一句话。
“住人家、吃人家,工作也是应该的。不打紧,我去就是了。”骆从信很潇洒,二话不说就接受了这个条件,每天早上跟着一些佣人打扫庭院、房子,连拔草、挑粪也没有丝毫怨言。
只要在一天的工作之后,能回到房里,跟少爷一起吃饭、说话,其余的一切他都不在乎。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对韩仰玉最重要的人对彼此的存在都有着敌意,能不见面就尽量不见面,让韩仰玉当中间人传话。
他几次想拉两人见面,或一起吃个饭,但总是被两人拒绝。李婉英摆明着不喜欢骆从信,也要韩仰玉别理他;而骆从信则是一脸客气地说,以他的身分不配跟千金小姐走在一起。
李府的总管将他丢给一个叫苏醒的怪人使唤。
骆从信初次见他时,他背上正扛着一捆巨大的木柴,弯着身子看他。
“你就是那个韩少爷带回来的小孩?”
苏醒的皮肤黝黑,身材高大健壮,最初一看果然勇猛骇人,吞了一口口水后继续走近,发现他有一双锐利如刀的眼睛与刚硬深刻的轮廓。
难怪每个人都怕他。
骆从信已经十六岁,处在少年与成人之间,最忌讳人家叫他小孩。
骆从信也学着苏醒冷冷的口吻:
“我不是小孩,我叫骆从信,熟识的人叫我从信,不熟的叫我姓骆的或浑小子、王八蛋,你随便选一个好了。”
“难得!一个跟在女人裙子后头跑的大少爷居然养得出这么个勇敢的下人。”发觉自己都快将鼻头顶到骆从信脸上了,骆从信还是直直瞪着他,苏醒终于笑了。
“不准说我家少爷的坏话,否则吃我一拳!”骆从信装模作样地挥着拳头说。
虽然他也不喜欢少爷对待李婉英的态度,不过那是私人因素,他暗自眼红是他的事,在外人面前,他要维护少爷到底。
“年纪小小的,颇有志气。好!我不骂你家少爷了。不过你有空提醒你家少爷几句,那个女人不是他要得起的,还是早日撒手吧。”
如果能讲,他早就讲了!
骆从信皱皱鼻子,不以为然。
苏醒并不像外表那般的凶恶,他很少说话,对骆从信也没有多余的关爱照顾,跟着他搬柴、砍柴、做些杂役,工作吃重得很,却不用跟其他人啰嗦,有利有弊。
在李府最下层工作后,骆从信逐渐看清李府的一切。
李成书五年前痛失爱妻,留下了一个爱若性命的独生女儿,所以上上下下都得看李婉英的脸色,偏偏李婉英任性娇蛮,稍有不如意,轻则惩罚一顿,重则撵出府去,所以众人对这个大小姐莫不是战战兢兢的。
李成书之所以没把家道中落的韩仰玉丢到街上去,下人们之所以没敢对韩仰玉有丝毫怠慢,都是托了李婉英的福。
在李家,人人都知道,李婉英对未婚夫婿是发自心眼的喜爱。
韩仰玉因而才得以在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寄住下去。
李家待下人刻薄,一整天没得半会儿空闲,骆从信每天都累到全身乏力,入睡前怀疑自己第二天有没有爬起来的勇气。
但他却从没对少爷诉过苦,就算挑粪挑得一头栽进粪坑当中,或是拔草拔得腰都直不起来,他也没有丝毫怨言。
骆从信总是咬紧牙关撑着,这是他跋涉千里才得到的报偿,他不能轻易放弃。
他的信念始终没变。付出一切代价,所求的唯有留在少爷身旁。
☆☆☆ ☆☆☆ ☆☆☆
工作完后,通常已过了晚膳时间,但少爷总是会留几叠菜在房里,可以与他共饮共食,畅谈一番。
月色皎洁,也照得骆从信的笑容晶亮,脚步敏捷。
正要转过最后一个弯,回到他与少爷合住的房舍,他听见几个声音在讨论着,不知不觉放缓了脚步,将身子缩在墙角的一棵大树后。
“仰玉,其实你何必如此勤学?入赘李家,一辈子尽可以吃喝不尽了。这里样样比南方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一天到晚念着荣归故里、光耀门楣……”说话的是少爷的朋友,骆从信不知道他的名字。
“南边还有些亲戚在,我得回去照顾他们……”韩仰玉的声音有些迟疑。
“你还想着回去?你也只剩一些穷亲戚了吧!回去徒增肩上的负担。说真的,你家发生了那些事,将来即使高中,还是得提防朝廷知道你的背景,那些亲戚,能撇清就撇清,别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
“见勋,你说这些做什么?我们来,是来跟仰玉切磋诗文,不是学那些妇人嚼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