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换个角度,汐写文的过程肯定比更新的过程慢,汐也是这么熬过来的,大家互相体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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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紧张得没话找话:“原来她是杀手哦!只是,我感觉她并不快活,她的眼睛,让人看了觉得心好疼!”
“嗯!她是江湖中,最贵也是最便宜的杀手!要说贵,曾经有人以两万两黄金,买她去刺杀一个甚有清誉的告老官员,她连眉毛也没动一下,反而一刀斩了那个人;要说便宜……”
朱灰灰接口道:“便宜到只要我开口求她,然后奉送几声狗叫,她便肯帮咱们的忙!真是便宜死我了!”
枫雪色笑了笑:“面部没有中刀之前,羽毛是个意气飞扬的女孩子,有一副清丽的容貌,有一身出色的武功,还有一个英俊温柔、情义相投的未婚夫,本来打算击溃倭贼之后,便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安安静静地嫁做人妇的……”
“那为什么她现在还是一个人混江湖?是因为她脸毁容了,她的未婚夫不要她了吗?”
“其中的情况,我也不尽知,我只晓得,羽毛在伤好之后,便远离旧友,从此一个人浪迹天涯,再也不肯见她的未婚夫一面。”
朱灰灰怔了怔:“我知道了,她一定是觉得自己变丑了,所以不敢再见那个未婚夫,怕他嫌弃她!”
枫雪色轻轻叹了口气:“也许吧!只是现在她的未婚夫已经另娶了妻子,而且听说是她从前最好的朋友,如今再要说什么,也都已经晚了。”
想到那清冷的女子拼死杀敌,带着一身的伤病和一张损毁的容颜历劫归来,心中本已痛楚,却又见挚爱的未婚夫娶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于是她将所有的眼泪封存在心里,悄悄地离开,从此一个人天涯漂泊,身边只有半条和自己一样残缺不全的狗狗为伴……
朱灰灰有些痴了,心中蔓延着无限的伤感:难怪她的眼神如此冷寂,这样寂寞地行走江湖,纵赢得天下人敬仰,她也不会真正地快乐吧?
“大侠!”
“嗯?”
“我觉得,这个羽毛姐姐是个傻瓜!”
“怎么说?”
“容貌又有什么重要的?她虽然脸上有一道疤痕,可是,我仍然觉得,她是我见过的、全天下最美最美的女人!”
不等枫雪色开口,十数丈之外的一堵残垣之上,忽然响起一声长笑:“小姑娘说得对!容貌有什么重要的,她虽然脸上有伤痕,可是仍然是我心中最美最美的那个女人!”
声音清越而飘渺,初起第一个字时在十数丈外,然后每说一个字便远了一些,到最后一个字时,声音已远在三里之遥,虽然距离变远,但在风雨大作中,依然清晰不变。
朱灰灰大惊道:“他妈的有鬼!”
枫雪色微微吐出一口气,早察觉暗中有高手潜伏,却原来是那个人!他温言道:“不要怕,不是鬼!”
朱灰灰定定神,也知道不是鬼,多半又是什么武林高手,只不知是敌是友……
“那是谁?”要是敌人,还是赶快逃命要紧。
“大侠方伊人,”枫雪色的声音很平静,“杀手羽毛的前未婚夫。”
“……”
这关系听着就乱,背后似乎有无数荡气回肠的复杂故事,朱灰灰越想头越晕,软软地伏倒在枫雪色的肩上。
“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
枫雪色盘膝坐在一张木凳上,听着雨从房顶落下,滴到大盆小盆里。
“滴答!滴答!滴答!”
悦耳却单调的声音,听得多了,仿佛连生命都乏味起来。
他轻轻摇头,朱灰灰这家伙就会偷懒,还说把婆婆的房子苫得很漂亮,结果仍是漏雨呢!
这是陈婆婆的茅草屋,三界寺一战,那仅余的一间破殿也被巴氏五个傻大个给拆了,两人连躲雨栖身之地都没有,于是,枫雪色背着朱灰灰来到了陈婆婆的家里。
陈婆婆的尸体倒在正房的地上,看来“狼狈为奸”夫妻杀了她之后,连尸体都没处置,便换了老人的衣物去追杀他们。
枫雪色把婆婆的尸体送到一间空的房间,与朱灰灰在正房休息。
“大侠,您要不要换换衣服?”朱灰灰拄着一根拐杖,“笃笃”地走过来。这拐杖是在茅屋里发现的,正合她用。
她扯扯身上的衣服,肥肥大大,穿着一点都不舒服。不过婆婆的箱子里,只有这件还好一点,别的更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