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出身,喜好奢华的勃勃儿,对于阅兵什么的没有丝毫兴趣,他在沙赫的时候,也经常参加这种仪式。
不过就是一群人排成排,走来走去,然后沙赫大王流克骑着马,身穿黄金盔甲,带着自己的五千精锐亲卫队,向其它士兵炫耀自己的亲侍能够走的多么整齐,服装多么漂亮而已。
如果是在沙赫,那一天身为皇帝近臣的勃勃儿,会换上最华丽的衣服,穿上轻纱,跟随在皇帝身边,接受那些排成一排呆站在那里如同树桩的士兵们机械的“万岁”声。
但现在在罗伊斯这种穷乡僻壤,肯定没有沙赫那种轻如蝉翼的纱衣,而且就那些士兵对罗焕的态度来看,他们之间更多的像是朋友,在阅兵的时候也绝对不会高呼“万岁”并且下跪的。
没有漂亮的衣服,没有“万岁”的致敬,没有下跪的礼仪,勃勃儿对这个阅兵式半点都不感兴趣。
不过是一群乡巴佬,拿着一些竹竿做的长矛,杵在那里像一群不整齐的木桩而已,还要晒太阳,得不偿失。
但他经不住罗焕的邀请,在犹豫了再三,并且第三次索要白色豹子被罗焕含糊过去后,终于答应去参加这个阅兵仪式了。
那天是个大热天,一大早太阳就非常大,勃勃儿起来后已经洗了三次澡,用了三大桶的玫瑰花瓣了。
等到他出门的时候,他带来的随从立刻张开大伞,把他罩在伞底。
抵抗着酷热走到宫门口的时候,勃勃儿已经在心中对罗焕满是怨言。
但当他看见策马在宫门口的罗焕时,还是感到有些震惊。
罗焕没有黄金盔甲——这是显然的,因为罗伊斯很穷。
罗焕也没有那五千人的黄金护卫队——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罗焕穿着一件铁质的连环锁子甲,样式算不上好看,头盔也没有,下身穿着一条盔甲短裙,两只腿光溜溜的露在外面,也没有靴子,只有一双皮质凉鞋。
至于他的护卫队,只有五十个人,打扮和国王一模一样,看不出任何上下尊卑,只是让人觉得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穷酸气。
罗焕策马来到勃勃儿面前,朝他介绍自己的亲卫队:“这是我的亲卫队长,锡德!”
勃勃儿有点不能够反应过来:“锡德……是布卢·锡德将军家的人?”
锡德朝着勃勃儿微微笑了笑:“是,我是他的独子,努亚·锡德。”
勃勃儿一下子就从自己那华丽的马车上站了起来,不可置信:“锡德将军……锡德将军的儿子,竟然在国王的侍卫?难道不是应该呆在自己家里,做嫡长子继承爵位吗?”
锡德微笑了起来,很随意的给了身边的罗焕一拳:“在家里养尊处优有什么意思?我跟罗焕是好朋友,一同生活,一同作战,一同守卫我们该守卫的地方!”
勃勃儿觉得这个罗伊斯握有实权的将军之子,大概脑袋里有点包。
在沙赫,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更加不可能出现一个臣子随便就能够跟皇帝打打闹闹。
但等那五十个人的亲卫队,一个个的走过来自我介绍的时候,勃勃儿的腿开始有点发软了。
这绝对不是沙赫大王那种出身低微,除了听命无法反抗的年轻小伙子组成的只为了保护皇帝完全而存在的侍卫队。
侍卫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罗伊斯的贵族出身,不是自己在军中担任要职,就是其父手握重兵。
但他们这些人,都心甘情愿的来王宫担任侍卫,并且和国王同吃同住,穿着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盔甲,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也情绪高昂。
勃勃儿立刻意识到,新上任的罗焕,比他的父亲更有号召力。至少,这些贵族子弟,都心甘情愿跟随他一起做任何事情,并且很难把他们拆散。
“这些都是我的伙伴!”罗焕带着自己的亲卫队,走向勃勃儿,“我把我自己的安全和生命交给他们,因为他们是值得交付的人!走吧,士兵们在城外,可能已经等的着急了!”
说完,罗焕拨转马头,朝着王宫外的那条宽阔的青石板路奔去,而他身后的那只特殊的侍卫队们,也都跟在罗焕身后,每个人都骑术娴熟,跑得也不比罗焕慢,甚至有的还能够在马背上翻个花。
勃勃儿觉得眼前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
在沙赫,这些贵族子弟,应该有一半人不会骑马。更加不要说还在马背上玩儿花样了,恐怕几百个贵族子弟,也只能够找出两三个来。
可罗伊斯这种小地方能够有几个权贵?却能够找出这么多人,而且各个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