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霁雪见到老五这般模样,既有假惺惺的同情之意,又有些许不满,排开老三除外,他们五人虽说称不上刎颈之交,但好歹也是义结金兰,男儿过于情长,必定气短,北一泓此刻已死,未尝不是好事一桩,只看老五自己能不能走出来了。
她是人间妖娆妩媚的牡丹花,对情爱并无所求,只贪长生,保得容颜不老,纵然多少岁月,仍叫人一眼难以消受,只看得骨酥肉麻。
至于凡人所求的情情爱爱,什么相亲相思,软帐红被,道不尽的恩爱缠绵,南霁雪是嗤之以鼻的。
詹知息欠身入座,神态阴沉憔悴,一言不发,气氛本就并不欢快,他一来更显凝重,风徐来急忙起身为他添茶,只见五哥眼下两团青黑,不由得心生不忍,然而想起詹知息平日里的手段如何狠辣残忍,又立刻将自己心头那点小苗苗给掐断了,于是觉得天冷茶凉,人情更添寒意,不知自己是为了什么来此受苦受难。
此时此刻,风徐来分外想念自己种在家中的秋海棠。
自然,腹诽归腹诽,风徐来还没有天大的胆子违抗老大的命令。
詹知息气色不好,可是状态却不差,他正眼都没瞧那杯子分毫,难得一壶上等的云雾芽,除了南霁雪竟然没人肯尝,风徐来心中十分惋惜,却将茶杯放下,看向了开口的詹知息。
“老三今日来吗?”
南霁雪听出言下之意,不由得笑出声来,揶揄张霄道:“南霄此名好听,倒是不辱没二哥。”
詹知息自然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这也不妨碍,毕竟他并不想知道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叫他在意的反倒是无人回答这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今日春云六绝重聚,尚时镜是否也会一道前来。
“老三还没来喝茶。”张霄看着是个粗莽汉子,文字上却也玩得不差,咬重了几个字,不动声色之间将重点转换。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书中原文。
第一章
世人生来多疾苦,佛静观,道不闻,处处皆是刀光剑影,步步错踏便是黄泉。
凡人有凡人的喜怒哀乐,修道者有修道者的人情冷暖,就算得证大道,照旧再入轮回重回众生。人道茫茫,仙道渺渺,正邪在大道面前更无那么明显的划分,正义并不意味正确,而正确未必不是邪恶的,人总爱他人宅心仁厚,却又难抛自身的虚伪自私。
从来如此。
然而从来如此,便对了么?
当然对啊!
好人就是比坏人讲理,好人就算再坏也要顾及颜面,顾及别人的口舌,坏人需要顾及什么,吃素的坏蛋都敢把人打成植物人,还能对他们的品性跟道德有什么指望,难不成强迫自己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
商时景异常灰心丧气的坐在床边,要不是跳山容易摔成一滩扎紧了番茄酱跟空气的塑料袋,他真想就此了断,穿越后的第一天那种急得连出门赴死的心又重新翻涌了上来。他按了按脑袋,无端端想起《长生证道》的文案来,打瞌睡上一秒他还在重温这部小说,作者更新相当勤快,三个月写了几百万字,一天更新四五章,每章字数从八千到两万不等,让人怀疑他到底存了多少稿子。
然而这样的更新速度仍旧无法满足饥渴的读者,商时景沉迷追更,已经翻来覆去把整本小说重温了几十遍了,大概是老天感动于这种厚爱,让他打个瞌睡就直接穿书了。
穿书这事儿一点都不稀奇,就好比穿历史穿架空穿各种乱七八糟的混沌世界一样正常。
书内大反派的专属傀儡万长空笔直的站在他床边,神色如常,俊美得宛如一尊神像,偏生毫无半分活气,冷冰冰,寒飒飒,多看一眼都叫人觉得心里发慌,完美契合书面上描写的每个字。只可惜商时景这会儿再也没有当初看小说时的轻松心态来好好欣赏。
任何一个读者津津有味的看着书穿小说的时候大概都不会想过自己最终也会沦为其中一员,这话怎么想着耳熟——噢,每个男主角也都是这么想的,只不过人家是真男主,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仿佛随身带着几百个搜索引擎,脑子是未来科技所打造的中央处理器,阅读量浩如烟海,无论什么东西捣鼓捣鼓就能折腾出来。
可他不是。
商时景早已经试过了,脑子里没多什么系统,他也想不起来自己五六岁时的任何事情,甚至连回忆一下小说,也记不清楚每句话,大概剧情倒是都记得,毕竟他又不是金鱼。商时景自认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没什么天才智商也没有什么非凡成就,在任何小说里当个背景板都嫌多余碍事,真没有长处优秀到足够担任这本小说里的第一智者兼可能是未来最大反派这一职位——之所以说可能是,正是最要命的地方,这本小说还在连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