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华目光看向那座碧天崖,随着他的声音跟着他似乎经历了当年的拜师情形。
“只要他能传授我武艺功夫,倾尽他所学。比起我能活着,那么,一只鸟一只鱼算什么?”秦铮慢慢地道,“于是,我弃了弓箭,扔了宝剑。千方百计地用一双手去抓风灵雀。可是风灵雀灵活,且比寻常鸟都聪明,稍微一个眼神,或者稍微一伸手,那群鸟便立即散开。还有这河里的鱼,因所生养它们的地方山清水秀,十分有灵气,所以,它们也不是傻鱼。我刚靠近,鱼便比我眼睛目光扫过还快地跑了。”
谢芳华想起早先在碧天崖上她用金针打风灵雀,她出手太快,打掉了六只风灵雀,她的手法自认无声无息,在那六只鸟还没掉在地上时,四周的鸟便飞走了。那些鸟的确聪明。而今日这水里的鱼,若不是她在无名山练习目力,专用金针打鸟,专用竹签下水扎鱼,练习数万次,还真不能够轻易地抓到。这里的确没有笨鱼。
秦铮勾起嘴角,眸光闪过一丝嘲讽,“南秦王室自建朝以来,一直推崇文治武功,文武兼治。我自小也是由皇祖母亲自挑选的师傅教导我骑马射箭等武艺功夫。但是这些东西,用在赤手空拳抓鸟摸鱼上,却显然毫无作用。学了也等于没学。我从来不知道抓一只鸟一只鱼还要多辛苦。那时候算是领教了。”
“三日三夜夜,我全无进展。碧天崖山顶上的雪将我的手都冻得都僵了,这崖下溪水将我的脚几乎泡烂了。连一个鸟的毛我也没抓到,一只鱼的影子也没摸到。”秦铮目光中的嘲讽更甚,“那时候的我我想着自己那般没用,还整日里不可一世,我没死成,真是老天不开眼。”
谢芳华抿起嘴角,收回视线,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后来,一只雪白的兔子受了伤跑过,我看到一群风灵雀竟然追着那兔子齐齐围攻,直到那兔子被伤得动弹不得了。那群风灵雀围着它啄它的血,我才晓得,这山雀和别的鸟不一样,原来它姓喜血。”秦铮嘴角蔓开一丝笑意,有些温凉,于是,“我咬破了自己的手,那群风灵雀果然闻血而来,就算我抓它们,它们也一动不动,乖乖任我抓。”
谢芳华看着秦铮,目光落在他的手上。
秦铮见她看来,伸出双手,对着她,微微一笑,“你能看出我当时咬破的是哪只手吗?”
谢芳华看着他的手,早先时候,他用这一双漂亮的手脱鸟毛时,她还觉得高贵门楣里的贵裔公子的这一双手保养得何其好,阅览诗卷,挥笔文章。没有半丝瑕疵。她摇摇头。
“当时,我只咬破了一个小窟窿,可是却被那些风灵雀围攻,啄得这两只手都是窟窿。”秦铮笑了一声,撤回手,向前走去。
谢芳华怔了怔,想着他说一只受伤的兔子想跑,最后被风灵雀群起而啄之,最后变得一动不动。风灵雀围攻饮血。而他既然引了风灵雀,那么饮鸩岂能止渴?风灵雀怎么会不围攻他?当时情形,可想而知,他被风灵雀给困住了。
见他向前走,她跟在他身后,走了很远,他都没在说声,她看着他锦袍清逸,想着八年前那个小男孩,到底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秦铮似乎就等着她问,不回头,淡声道,“后来我抓住了不止一只风灵雀,跑回了山洞,见到了师父。我将那些风灵雀都放在了他面前。他说他只要我抓一只,我却抓来这么多。如此贪心,岂能成器?我立即留下了一只,将其余的风灵雀都扔了。他却拿起那只风灵雀,退了毛,放在火炉上烤了。待烤熟了之后,他拿起来吃了。看都没看我一眼。”
谢芳华微微抬眼,不太懂这各种深意。
“我当时已经饿了三日夜,便说那是我抓的鸟ròu,按理应该给我吃。”秦铮忽然扬了一下尾音,话音一转,又沉暗莫名,“他道,就算我亲手抓到手里的东西,也不见得就是自己的。”
谢芳华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碧天崖,没说话。
“后来,我又去摸鱼,也用了同样的办法,鱼闻到血腥,蜂拥而至。”秦铮笑了一声,“这一回,我只选了一只又肥又美的带了回去。他烤鱼时,原也不给我吃。还是我死活抢夺,夺了一口。”
谢芳华有些想笑,却是怎么也笑不出来。这一刻,比起普云大师那沽名钓誉的老和尚,紫云不止是高了几个天阶。这样的师父,能够被秦铮遇到了,是他的福气。
“后来,他总算是收下了我这个徒弟。我正式拜了师。”秦铮声音轻轻的,如九天上的浮云,看着轻如棉絮,但实则重重叠叠地厚实,“自此,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若是我想求什么,那么,就先脱去那些身外之物,用我的血来换。就算我的血换得的东西再多,我也只能选一样。浮浮尘世,我能守住这一样,便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