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穿的是一件绯色的锦袍,骑在橘红色的肥马上,少年清俊,轻袍缓带,纵马而过,别有一番贵气风流。
街上的人自发地让出一条道来。
二人过去许久,才都回过神来,聚在一起三五一波三两一伙地谈论。
“那是铮二公子和他收的婢女听音吧?”一人不太确定地问。
“铮二公子是从忠勇侯府的方向出来的,莫不是忠勇侯府的小姐?”一人疑惑,“你们没看前面女子那模样,怎么能是一个小婢女的姿态?”
“据说铮二公子的婢女可比大家闺秀还要贵气几分呢!”一人摇摇头。
“没错,这个就是铮二公子收的婢女听音。年前铮二公子带着她出城外狩猎了,就是这副模样。”一人肯定地接过话,赞叹地道,“自从铮二公子收了这个婢女,捧在手心里,多少女子都羡慕她,可是你们也瞅见了,女人和女人又怎么一样?人家的福气也是天生来的,别人谁也羡慕不来。”
“这样的女子都只是个婢女的话,不知道忠勇侯府的小姐会美成什么样?让铮二公子不顾皇上和英亲王的反对,非要求娶。”一人连连感慨。
“嘘,你不要命啊,这样的话怎么能说?快散了吧!”一人一惊,连忙摆手。
其余人也知道皇上忌讳这件事情,满京城的人虽然都知晓,但是无人敢当街谈论。于是,都止住话,一哄而散了。
京城最大的脂粉铺门前停着一辆马车,车前挂着大长公主府的车牌,金燕郡主坐在车中,透过帘幕的fèng隙自然看到了秦铮载着谢芳华骑马穿街而过这等场景,听着四周百姓聚在一起谈论,她漂亮的眉目轻轻地蹙着。
“郡主,您要的两盒胭脂取来了,咱们是回府还是去玉女河?”一个侍女从胭脂铺子走出来,到了车前,挑开帘幕,将两盒胭脂拿给金燕郡主,声音清脆地问。
“去玉女河!”金燕郡主说道。
侍女闻言立即露出欢喜之色,连忙爬上车,落下了帘幕,对车夫吩咐,“郡主说去玉女河,快走吧!”
车夫立即赶了马车出城。
金燕郡主坐在车中,一直蹙着眉,分外沉默。
侍女欢喜一会儿便察觉出不对劲,小心翼翼试探地问,“郡主,您怎么了?身子不舒服吗?”
金燕郡主摇摇头,抿了抿唇,似乎有些不解,又有些难过,“灵香,那日你也随我进宫了,你也看到忠勇侯府的小姐谢芳华了吧?你觉得她怎样?好还是不好?”
灵香一愣,低头想了一下,小声问,“郡主,要说实话吗?”
“自然!”金燕郡主点头。
“要奴婢说,忠勇侯府的小姐除了身子骨太弱,太差,有病在身外,实在是很好呢!有那种天生的贵气,皇后娘娘和公主们在她面前也是逊色的。也只有谢氏忠勇侯府这样几百年的鼎食之家才能养出来她那般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惹人瞩目的姿态。”侍女打量金燕郡主的脸色,见她听着她夸耀谢芳华没有恼怒,才大着胆子将话说完。
金燕郡主点点头,叹了口气,“是啊,也只有忠勇侯府这样钟鸣鼎食簪缨富贵的门庭才能养出一个谢芳华来。这京中所有女子都比不上。秦铮二表哥见了她想要求娶,我心中虽然也是震惊,但是见到了谢芳华之后,我就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了。”
灵香拿不准郡主的心思,不敢乱接话,她发现从除夕那日从宫里回来,郡主向来风风火火玲珑八面的性子一下子似乎改了,安静了许多,像是有了心事儿。
虽然四皇子一直是郡主的心事儿,但这么些年,郡主向来都是神采奕奕,从未曾懈怠和倦怠过。但是最近这几日,从见了忠勇侯府的小姐后,实在有些太安静反常了,也不怎么将四皇子挂在嘴边忧心思念了。
“秦铮二表哥身边的那个听音,闻名许久,今日我总算是见到了。”金燕郡主语气有些难以理解,“我竟是不明白了,二表哥有了一个婢女听音,却是又强行的娶谢芳华。我除夕那日在宫宴上还羡慕谢芳华能让二表哥如此不惜得罪皇舅,也要娶她,与她同生共死,就算是病秧子,也是天大的福气了。二表哥是谁都会娶的吗?哪个女子让他看一眼,也能欢喜十日。可是,刚刚看到她骑马载着那个听音,我却忽然不知道到底该羡慕她们两个谁了。”
“郡主,您是说您看到那个铮二公子收揽在身边的听音姑娘了?”灵香讶异地问。
金燕点点头,“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