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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胃药,这是清水。还有这两颗,是镇定药。你自己愿意吃就吃,不愿意吃就拉倒。
洪兴胜把手里的托盘放在床上,然后起身离开了。
我躺在床上不作声。
药,又是药。知道我要吃药,身体不好,可他还是虐我。
难道我这身体,这条贱命,真的靠这几颗药能治的好?
还给我镇静药,他难道不知道这种药副作用很大的吗?
所以说,这人实在是太利己了。
他对我,纯粹就是种偏执的欲望而已。只要我活着,只要我的皮相还能入他眼,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拿我取乐。
身体弄坏了就吃药,脸坏了就整容,只要他能尽兴就好。
那么我这个人算什么?玩具?还是厕所?
十年了,一点没变,还是这样的人。
身体里的药已经衰退的差不多了,手脚渐渐的能动了,不应该坐以待毙。
缓缓起身,被施暴过的身体浑身酸痛。
洪兴胜的洁僻还是没变,搞完以后最喜欢把我的身体清理干净。
对他这种爱好,我真不知道是感激呢还是憎恨。
但现在总还是有那么一点点谢天谢地的感觉,至少不必看着自己那副见不得人的模样。
面前摆着的托盘怎么办?药是吃还是不吃呢?
我伸出手,拿起水杯。
非常厚实的水晶玻璃,摔地上也不会碎。
那如果砸墙上呢?
我撩起眼皮,然后垂下。
握紧杯子,拉开手臂,狠狠用力。把杯子使劲的砸向墙壁。
呯一声巨响,杯子被砸的四分五裂,一大滩水渍污染了墙壁。
我曲腿用手抱住,安静的等待。
默默暗数一百下。
没人来!
我深吸一口气,展开手脚,缓缓的爬下床。
走到破碎的杯子前,慢慢蹲下身。
看着那堆碎玻璃我没动,只是看着。
眨眨眼睛,颤抖着伸出手,仿佛是怕被玻璃扎到了,我手指轻轻碰触了其中一块碎片,立刻又缩回了手。
伸出,又恐惧的缩回,这样往复了三次,最终我还是捡起了一块碎片。
这块碎片并不大,也没有很锐利的尖角,但它有一道很锋利的边。
我拿着那块碎片,手抖的几乎块要抓不住,一不小心就掉下了。用另一只手去接,碰到锋口,立刻被割出一条血线。
真是锋利。
拿这这块玻璃我回到床上。
跪在床上,我一只手拿着玻璃,另一只手翻着,然后拿玻璃在手腕处比划。
狠狠的割下去,一定能把动脉割断。
这样,我就能解脱了。
翻转玻璃,那锋利的刃口反射着灯光,刺眼的冰冷。
玻璃的茶杯,真是无言的诱惑。
我把玻璃的刃口按到手腕上,皮肤立刻被刺破,鲜红的血从那个小小的破口冒出,很快变成个血珠子。
血从手腕上滴落下来,砸在床单上。黑色的床单能吸收一切,那滴血很快不见了。
我越按越深,血越流越多。
手腕很疼。
可是这样的伤口是死不了人的。只有把动脉割断了,让血喷射出来,那才是致命的伤口。
但,为何要死的人是我呢?
我才是受害者。为什么要死的人是我?
我凭什么就该死呢?
要死我十年前死了还能博个风光大葬。现在死了,也就只是别人茶余饭后的一个笑话而已。
真是不值得。
太不值得了。
我把玻璃从伤口上拿开,低下头舔了舔。
没必要去死,人总还是活着的好。
把手里的玻璃狠狠扔掉,我曲膝将自己抱成一团。
54
洪兴胜在我扔掉手里的玻璃后就回到了房间里。
怎么?最后还是决定不死了?他斜靠在门边,笑着嘲弄我。
我不理他。
他慢悠悠的走过来,坐在床边看着我。
这是个聪明的决定。他说。
这房间里我早就装了监视器,就算你把手整个切了也死不了,你一切我就能马上叫医生给你缝起来。
再说了,就凭这么片小小的玻璃,你要割几次才能把动脉割断呀。他看看那堆玻璃碎片,摇摇头说。
我依然低着头不理他。
人啊,好死不如赖活着。沈默你能想的通,就还是个好孩子。他伸出手,摸摸我的头发。
我没反抗,只是把头在膝间埋的更底。
见我这懦弱的样,他呼呼笑了两声。
怎么一下子变的这么乖了。他上了床,凑到我身边。
都让我不习惯了。他搂上我的肩,手往我两腿间摸去。
我跳起来,一脚踢了过去。
他轻松避开,笑的更加得意。
这才像我的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