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胜又是哈哈一笑。
是的是的,沈默好歹也算陈天养的拜把。他说。
子安,来见过你家大哥的拜把,论辈你可该叫他声叔呢。洪兴胜朝身边那个高挑的年轻男人说道。
沈叔,我是邵子安,请多关照。那个年轻男人朝我客气的微微鞠躬,伸出手。
我这才看清楚邵子安是何许人物。
我自认为自己身材已经算是高挑的人了,就是瘦了点。洪兴升并不比我高,但他比我壮比我看魁梧。虽然这些年来他装扮的一副正经生意人的模样,但言谈举止之间还是难掩的江湖味道。然而邵子安却又是另一种感觉。他明显的要比我还高,身材看起来结实但不魁梧,手脚十分的修长,穿着西服的样子很是斯文好看。正如前面我说的,他看起来更像是大公司的白领精英年轻财俊。而不像是个社团大哥。
不过据说他确实有很优秀光彩的文凭学识,这样的人也混社团,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想的了。
虽然我对他第一印象不错,但错在他跟错了人,好死不死和洪兴胜搞在一起,平白无辜的倒人胃口。
我懒的在陈天养的灵堂里和洪兴胜纠缠,错误的地点错误的人选,我没必要这么折磨自己。
二哥,没事我先走一步。于是我别过头轻声对雷胖子说,将邵子安的手晾在一边。
邵子安的修养脾气颇佳,面对我的冷淡依然面带笑容,脸色自然的收回自己的手。
也好,你来的急,还没定住宿吧。雷胖子知道我和洪兴胜不对盘,也就不留我了。
我点点头。
那我送你吧。雷胖子也不鸟他们两个,径子伸手朝外,要送我。
我知道他也不喜欢这两人,也好,我们凑一对。
5
将那两人甩在灵堂,雷胖子送我出门。
走到石阶前,我示意他留步。
他那圆桶身材,还是不麻烦他走台阶了。
真不想住我那儿?他看着我,语气挽留。
不打搅了,我还是住酒店方便。我说。
也好,你一向自在惯了。他无奈的笑笑。
那我先走一步,二哥你留步吧。我抬脚跨下石阶。
阿默。雷胖子突然声音一高。
我回过头。
你。。。。。。要不要我安排见下洪美玉。他说。
我停住身。
这。。。。。。恐怕不好吧。我低下头,抿抿嘴唇。
见见她吧,这十年来,她也不好过。雷胖子叹口气说。
我没做声,依然低着头。
我安排,到时候通知你。他说。
我轻轻点了点头。
他也点点头,然后挥挥手示意我走吧。
我有些感激的看他一眼,然后缓缓转身,拾阶离去。
匆匆定个酒店,天黑没多久,我便早已洗漱完毕,上床休息。
岁月终究不饶人,试想以前,三天三夜不睡觉我也照样能抗下来,现在才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就累的我够呛。到底是年纪大了。
42了,半辈子就这么糊里糊涂的过去了。
迷迷糊糊里梦到很多以前的事情,在梦里纠缠来纠缠去。
许是回到故地的缘故,那断我最不想记起的陈封往事竟然在梦里又浮现出来,将我紧紧困住。不管我怎么大喊大叫,终不能摆脱。
在大汗淋漓中从梦里惊醒过来,我气喘嘘嘘,一脸惨白。
一看床头的时钟,是半夜十二点一刻。
看来我也没睡多久,用手重重的抹了一把脸,只见一手的冷汗。躺回床上想继续睡,却发觉自己已经清醒的不能再清醒了。
以前听人说,前三十年睡不醒,后三十年睡不着。看来我已经是后三十年了。
从床上起身,我拿出手机拨了雷胖子的电话。没想到他也没睡,一打就通。
我向他借了辆车,他爽快的答应了,还吩咐小弟直接把车送到我酒店来。
睡不着觉有没事情做,除了到处逛逛,我也无事可做。
雷胖子还算给我面子,叫小弟开了辆漂亮的凌志来,就是颜色老气,是他一惯的黑色风格。
开着车行驶在熟悉的陌生街道上,我心绪万千。
时间已过凌晨一点,街道上依然热闹缤纷。在宁静的小镇待了十年的我,一下子真不能适应这种越夜越醉的气愤。
想来也可笑,以前我沈默也是夜生活的忠实热爱者,泡夜店,混酒吧,声色犬马一个不落。刚去那小城镇待的时候,差没把我憋出病来。
难得回来一趟,竟发觉自己已与这熟悉的氛围格格不入起来。
以前这城市,这街道是我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家。现在,这个城市,这些街道已经陌生的让我找不到任何一丝熟悉的痕迹。这已经没有我的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