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千沉重的叹了一口气,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也知道无心丢的不对劲。
“报警吧!”他单问史丹凤:“让警察再去搜搜那家夜店也是好的,万一能查出点儿蛛丝马迹呢?我早就听说那一片夜店都挺乱,经常出事。”
史丹凤别无选择的点了头。手扶膝盖慢慢的起了身,她听见自己冻僵了的关节在吱嘎作响。第一次感觉自己老了,老胳膊老腿的,一压就垮,什么都承受不住了。
在史高飞魂游天外之际,史丹凤和白大千去了公安局。江口市是个大城市,人员流动性太大了,丢失个把人不算稀奇事。警察平平淡淡的给他们备了案,又平平淡淡的去了一趟夜色撩人Club,最后是平平淡淡的一无所获。
史丹凤没过过几天艳阳高照的好日子,但是也没经过大风大浪。离开公安局之后,她又去了一趟市中心。坐在步行街边的长椅上,她看面前往来的年轻小伙子,看着看着,便是泪眼婆娑。和无心朝夕相处的时候,没觉出他多重要,如今他骤然没了,她才想起了他所有的好处。不是一对爹娘生的,又不是一起长大的,他没了,她却能难受的没法活。于是她明白了:她爱他。
再不可思议,再莫名其妙,她也是爱他。哪怕他品种不明,还没有一条狗的岁数大。
史丹凤歇够了,起身继续沿着大街小巷走。一边走,她一边盘算着如何找人。或许可以在市电视台发一条寻人启事,赏格定的高一点,白大千如果不肯出钱,自己出也可以,也出得起。
她有钱。
史丹凤和白大千搭了伴,开始着手去登寻人启事。而史高飞独自在家,慢吞吞的收拾了床铺。把无心穿过的衣服一件一件叠好放在枕头上,他找出了自己的粉红色小书包。
将一件被无心穿薄了的汗衫放进书包底层,他又往书包里放了一瓶水,一包饼干,一只从家里带出来的数码相机。严丝合缝的拉好了书包拉链,他把佳琪给他绣的钱包揣进怀里,然后拎着书包走进了客厅。
穿上羽绒服,戴上鸭舌帽,他背起小书包,正要往门外走。然而在他伸手推门的一刹那间,他眼前忽然金光一现,一尊金身罗汉从天而降,不高不低的飘在了他的正前方。
史高飞不感兴趣的看了对方一眼,然后低了头继续去推门。骨神万没想到他会如此淡定,不禁大叫出声:“嗨!你去哪里?”
史高飞头也不回的答道:“我去找宝宝。”
骨神连忙后退,想要阻住史高飞的脚步:“慢!你到哪里去找?”
史高飞扶着门把手,红肿着眼睛扭头望向了他:“不知道。我没办法离开地球,要找也只能是在地球上找。”
骨神听了他的回答,有些傻眼:“地球……很大的。”
史高飞伸手在他头上一挥,手臂穿过幻影,他明白了对方的身份:“你是鬼吗?”
骨神沉吟了:“我……”
他有点不甘心承认自己是鬼,总认为自己如此金光万丈的现了身,史高飞虽然焦头烂额,但也至少应该小小的对自己顶礼膜拜一下。不料史高飞一脸肃杀,仿佛是根本懒得理他。
史高飞没有得到答案,对于答案也没有兴趣。垂下眼帘望着地面,他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一个人在地球上生活了二十五年,我知道孤独的滋味,不能让我的儿子再尝一遍。现在我要出发了,我一定要把他找回来。鬼,再见。”
话音落下,他开了门就往外走。骨神万没想到他性子这么急,连忙一路飘着追到了走廊:“无心往南去了!”
史高飞本来正在锁门,听闻此言,骤然抬了头:“往南去了?”
骨神抬手往北一指:“昨夜他在酒吧里乱走,被人绑架了。绑匪是什么人我不知道,总之他们把他缠得好像木乃伊一样,装进皮箱里塞进了汽车。汽车开到城北的配货站,他们又把皮箱送上了一辆大货车。”
史高飞当即立起眉毛:“你怎么不早来告诉我?”
骨神也一拍大腿:“我没去过城北,我在城北迷路了!”
史高飞无暇再问,拔了钥匙撒腿就往楼下跑。骨神被丁思汉伤了元气,至今也没恢复力量。短暂的现形已经让他感觉出了疲惫。慢慢收拢金光消失在了半空中,他快马加鞭的追着史高飞下楼去了。
史高飞的脑筋虽然路数奇异,但是有着自成一派的体系。听闻骨神说无心是被人从配货站往南运走的,他在楼下路口的报刊亭里买了一张全市地图,一张全省地图,一张全国地图,以及一张世界地图。先是摊开全市地图和全省地图看了一分钟,随即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坐进去后说道:“去配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