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世攥住晋美的两只手腕,没有听清楚佩雷斯的话:“什么?皮肤病?”
佩雷斯的大脑袋里很有一些偏门知识:“不,一个人小时候得不到疼爱和拥抱,长大后就会很喜欢抚摸别人。”说着他起身向穆世靠近了一些:“我就是这样的,我一直很喜欢抚摸噶玛,因为他是我最亲近的人了。”
话音落下,他伸长手臂,隔着穆世去摸了晋美的肩膀和手臂。晋美没理他,还在全神贯注的设法将手插进穆世的西装上衣里——这位慈爱大伯的皮肤是温热、柔软而又光滑的,带着一点古龙水的芬芳,对他来讲实在是很有诱惑力。
佩雷斯见晋美坚持的可怜,便一言不发的收回手来,很灵活的解开了穆世的西装衣扣:“小朋友,来啊!你来解开穆先生的衬衫,我们一起摸摸他。”
这回没等晋美回应,穆世“腾”的站了起来,随即用双手紧紧拢住西装前襟,一言不发的扭头就走。
他觉得自己是掉进变态窝里去了。
第100章 番外——异想天开的二哥
穆世驱车几十里,前来郭布林城打网球。
他换了一身浅色的短衣短裤,头上戴着顶用来遮阳的棒球帽。小黑豹则蹲在旁边为他系紧了运动鞋的鞋带。
握着网球拍作势挥了挥,他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在刺目阳光下戴上墨镜,他向前方佩雷斯遥遥的一点头。
佩雷斯此时终于换掉了那一身白布口袋似的衣裤,露出了结实修长的四肢。隔着遥远距离,他向穆世喊道:“穆先生,我在运动上也很有一点天赋的,您看着吧!”
穆世发现,佩雷斯口中的所有天赋,都是一场谎言。
这个雪白的大个子男人根本接不到任何一个球。他在网球场内疯狂的乱跑着,简直就是疲于奔命的光景。
后来他主动告饶,要求“休息一下”。而穆世因为许久没有做过比走路更激烈的运动,所以当即答应下来。
双方很友好的进入楼内。佩雷斯命人打开新安装好的空调,又请穆世吃一杯自制的、半融化的冰淇淋。穆世一手端着小人头那么大的花式玻璃杯,一手拿着勺子,吃了没有几口,便发现佩雷斯在抚摸自己的手臂。
双手擎着那杯沉重的冰淇淋,他扭头警告对方:“佩雷斯,不管你对皮肤有多饥渴,都不该这样……你这种行为让我感到很不自在。”
佩雷斯见他对自己的言辞变得随意许多,却是感到轻松:“你们都是没有爱心的人嘛!我只是摸一摸而已,又不会把你的皮肤扒下来带走。”
穆世低下头,挖了一勺冰淇淋送进嘴里:“我不是噶玛先生,没有义务让你摸!”
佩雷斯低下头,把鼻子凑到穆世的领口处嗅了嗅:“穆先生,我摸你,是因为我对你很有好感啊!”
穆世把大玻璃杯放到旁边的矮桌上,而后欠身向旁边躲了躲:“你像晋美一样,很不听话,真是让我头痛。”
穆世对于这位佩雷斯二哥,其实没有什么恶感,只要不要被他摸来摸去就好。二哥的生活像一场随心所欲的荒诞剧,他肆无忌惮的胡说八道丢人现眼,本人却满不在乎,这当然也与他的成长环境有关——他是噶玛的弟弟,噶玛是苗家的继承人,是把宝贝等人逼的背井离乡四处扎根的厉害大哥。噶玛能对任何兄弟下手,唯独会照应着这个双胞胎弟弟;所以佩雷斯可以没心没肺的长出这么一身白肉来。
他仿佛是滑稽的亲切,其实是大多数人都没有资格入他的法眼;所以他能够自娱自乐的撒疯而毫不羞愧——就好像人不会愧于在牛马面前放屁一样。
他想吹牛就吹牛,想跳水蛇舞就跳水蛇舞,想摸穆世就伸出手去——结果这次被穆世推了一把。
“要有爱心嘛!”他懒洋洋的说道:“为什么这样小气?利马的楚主席就很大方的。”
穆世转向佩雷斯:“你见到楚泽绍了?”
佩雷斯笑道:“几天前,或者是十几天前,楚主席来看过我,还送了两部空调。哎呀……楚主席实在是个热情善良的人啊!”说到这里他咂了咂嘴,好像吃掉了楚泽绍,现在正在回味。
穆世冷笑一声。
佩雷斯继续咂嘴:“很有活力的一位先生啊!他说你们两个是认识多年的好朋友,虽然打过几场仗,不过情谊还是在的,是么?”
不等穆世回答,他又接着说道:“这句话我是很相信的。噶玛也经常会教训我两句,有时我还会和他赌气,不过我心里还是最爱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