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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说着不啃,一边都快把爪尖啃破皮了。沈屏山偏过头蹭着他的脸颊,双翅张开扑楞了几下,整只鸟都倒在褥子上,让蛇精趴在自己柔软、毛绒绒的肚皮上,双翅和双腿拢起,把他护到了怀里。
啃着啃着,那条腿就突然不见了。清景差点咬了舌头,身子也不稳当,一头扎到了坚硬光滑的人类胸膛上。那只正啃得香甜的爪子是再也找不回来了,只在他柔软的腹部顶着一条光滑硬实的小短腿。
转天一早起来,清景果然向旅馆老板要了烤鸟肉。
夜里光是尝到了点肉味,并没能痛痛快快地吃下肚,反倒被人吃得差点起不来床。这更勾起了他对鸟类的食欲,虽然吃不了金灿灿香喷喷的沈老师,来几只烤得金黄焦脆的家禽也不错。
佣兵团的人刚刚下楼就闻到了餐厅里传来的烤鸡香气,进去一看,他们团新招的团员就坐在餐厅一角的桌子上,捧个比自己脸都大的鸡,啃得油光满面。那副足以被吟游诗人传唱的美貌面容被鸡皮蹭得油亮,大口大口吞吃着鸡肉,连骨头都舍不得吐。
他肩上那只金乌鸦悠哉悠哉地趴着,时不时伸长脖子叼口鸡肉,和主人一样吃得欢快。
它不是只鸟吗?一只鸟看到自己的同类被吃,就算不跟着难过,起码也不要吃得那么起劲儿吧!佣兵团的几位脸皮抽搐几下,不知该怎么面对这对破坏了自己强大、神秘形象的主宠。
倒是清景没那么多念头,舔了舔嘴上的鸡油,朝他们招手:“来吃早餐吗?我还要了烤鸽子和鹁鸪、斑鸠、鹌鹑……这里的鸟真是太多了,而且便宜,我卖了他们几朵玫瑰就换了这么多。”
玫瑰?这个世界当真没有这个词,清景把花拿出来给众人一看,他们的脸色就都变了:“龙血花!”
这是当初龙族最喜欢的一种花,这种花能让龙族鳞片变得更光滑厚实,还能提高龙皮的防御力。虽然现在大陆上已经没有龙了,但那些龙骑士还是愿意收集这种花妆点门面,也盼着哪天大陆上最后一头龙突然出现,自己可以凭着这朵花讨好龙。
旅店老板也做过许多年的龙骑士梦,现在年纪大了,骑不了龙,却也还愿意收集这种花摆在家里。他也不占便宜,大盘的烤鸟、炖鸟、炸鸟肉流水一般送上去,整个厨房都包给了清景,别人的早餐只有昨天剩的干面包。
清景吃得十分满意,招呼他们同吃,可是佣兵团这些人哪儿吃得下?副团长看着烤小鸟就像看见金子一样心痛,幽怨地问他:“你知道龙血花多么珍贵吗?现在战争在即,大家都想要争得龙的垂顾,要是有这种花在,说不定那头传说中的巨龙就选你了知不知道?”
不会,有沈老师在,只要能看到那头传说中的巨龙,它就得跟我走一趟。
清景并不觉着这是浪费钱,一口咬断了鸡腿骨,臼齿咬着慢慢往里咽,拿沾满油的手撕着鹧鸪肉喂沈老师。那朵粉丝送的川棱花就像普通花草一样随手放在桌子上,浓郁芬芳的香气惹得克里斯托直流口水。
可是看到那朵花旁边拖下的一抹金色尾羽,小龙什么念头就都消了,脑海中不由得又浮现了前一晚见到的画面。他有了龙骑士之后,也要那么骑吗?血脉传承的记忆里没有这个啊!
可是这位清景前辈可是压得整个龙族都不敢生活在大陆上的强者,他说的肯定是没错的吧……忆起清景连尾巴都露出来,蛇一样缠在男人身上的模样,他不禁抬手捂住脸,从头顶一直红到了手指尖儿。
那顿用龙血花换来的早餐,佣兵团的人终究是都吃了,多出来的清景收进了百宝囊里,顺便把那枝“玫瑰”送给了小龙。
收拾完东西,红龙佣兵团再度踏上了旅程。他们要去的红砂城离黄金山谷并不远,骑马本该两三天便到,只是路途当中遇到许多前来刺杀龙的小恶魔,经历了几场恶战,把时间拖得长了。
因为来的都是些小恶魔,没什么战斗力,清景连剑都没出,迈上前一把抓住了砸成齑粉便是,还省得这些东西没了脑袋也能再站起来。不过杀的黑暗生物多了,他私下也有些奇怪:“我金丹里虽然吸收了龙珠,可是跟他们根本不是同一个品种的龙啊。怎么那群魔物就像是盯准了我似的,前扑后继地来送死?原先在地球时,那些丧尸可没那么拼了命地要杀我。”
沈屏山倒是猜测出真相,不过龙珠碎片的事说起来牵扯太多,他总不愿意提,也就只说了个结论:“既然他们把你当作那头龙,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样边走边除魔,剪出来也是一部有看点的战争纪录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