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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替成名(121)

“……”何修懿也不知该讲什么,只能讷讷地道,“也许他真的忙?”对于突然蹿红的人,需要趁着热度多多接拍新戏,还要交往“更红的人”,为以后铺好路。至于膨胀……也许在所难免,可它真的会伤害身边人。本来苟富贵就患得患失,生怕对方瞧不起他,自然特别敏感,怨言颇多。如果这样,那么,两个人都有错,也都……没有错。

“我现在也不知到底怎么回事。”苟富贵耷拉着脑袋,“算了……经历了这种事,回不去了。不过,我想,人这一生,任何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到了最后,能够拿来做回忆的也就只有各种情谊。过去六年,我一定会记得,并且永远珍惜……我想,也许,某天我也红了,一别多年以后,一切都已云淡风轻,我俩偶然间遇到了,可以说一声‘嗨。’”

“……”

谈话之间,苟富贵租的房子到来。何修懿想起来,吴翔刚刚买了房子,豪宅,二十万一平米。吴翔,真的红了。

苟富贵说:“嗨,怎么跟您讲这些呢,真是喝多——”

何修懿想起了二人刚进组时,说的“我们俩在茫茫人海当中找到了彼此呢。”他感觉到,即使没有苟富贵的爆发,二人也会渐行渐远,最后总有一天各自安好。

不是一个阶层的人,真的能当好朋友吗?

也许可以。

然而在娱乐圈,“友情”这个东西,不会等两个人慢慢拉大差距、调整心态、重新磨合。娱乐圈中的人,总是一炮而红,总是一步登天,它会用一种极其猛烈而残忍的方式,考验人们脆弱的友情。

苟富贵,勿相忘。可苟富贵与吴翔二人,加在一起,实际上是:“苟富贵,勿相……”谁又知道最后一个字是什么,也许是“勿相交”呢。

这圈子中,这种事情太多,无怪乎众人说,娱乐圈没友情。

——如果有天,你蹿红了,你富贵了,我却还是那个到处赶场的小演员,大概,从此就会江湖不见了吧。

第59章 《歧路》(十三)

《万里龙沙》公映接近尾声,宣传活动渐渐偃旗息鼓。

左然与何修懿终于有时间度假了。他们选的度假地点, 是挪威与丹麦。

极北之地, 世界尽头。

出于“远离人群”目的,他们会在挪威最北部的特罗姆瑟待上三天, 而后去附近希尔科内斯, 最后到丹麦默恩岛,并在那个人迹罕至的度假地渡过一周时光。至于哥本哈根和奥斯陆等大城市, 可能只会一晃而过。何修懿没听说过什么特罗姆瑟、希尔科内斯、默恩岛,不过恋人说还不错,何修懿自然也没有意见。

由于没有直飞航班, 两人在赫尔辛基转了机, 而后再飞抵奥斯陆, 在旅途上花了十几小时。他们凌晨出发, 中午抵达, 没有休息直接去了特罗姆瑟。

特罗姆瑟是有极光的好地方。带电粒子被地球磁场带进大气层, 沿着磁场线到南北两极,在高空与大气中的分子原子碰撞,释放出能量, 便形成极光。特罗姆瑟地理纬度很高,远离城市的光污染,地处沿海、晴天较多,适合极光出现。

左然助理早就约了当地向导。向导清楚哪有极光,也清楚哪人不多,可以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地点。

二人跟着向导乘车来到郊区, 接着便要徒步二十分钟,也可选择乘坐鹿或狗拉雪橇。

向导表示:“如果寻求刺激,就选狗拉雪橇。四只哈士奇共拉一辆雪橇车。哈士奇跑得比较疯,转弯可能会把人甩出去!不过冬季地上雪厚,摔在地上也不会疼。如果寻求平稳,就选鹿拉雪橇。一只驯鹿拉一辆雪橇。驯鹿性子温和,速度不会很快,感觉更像在市区坐马车。”

最后,左然与何修懿还是乘了驯鹿。在北极圈夜晚的冰天雪地中,不为人知地暗暗十指交握。雪橇速度不快,但却有点颠簸。在颠簸中,何修懿的膝盖常常撞到左然的腿,每每碰触旋即分开,空气中有暧昧涌动。

……

他们到达了个黑漆漆的湖边。向导说:“等吧,如果女神没有出现,我们再继续换地方。”极光名字欧若拉是神话中的曙光女神。

湖泊周围一片白雪覆盖,里边间或有些黑漆漆的松柏。远处是一些山,山体像被蚊帐笼罩起来一般,又像裹着糖霜的糕点,山水湖景浑然一体。

在远离城市的特罗姆瑟郊外,星斗满天,多得令人难以置信。它们竞相闪烁,似乎离人很近,伸手即可碰触,漆黑色的夜空显得十分遥远。天地一片严寒,仿佛可以听到轻微的冰裂声。

何修懿刚架好了三脚架,女神便出现了!

刚开始时颜色很淡,不是很能看得分明。淡淡的绿如烟似雾,轻轻拢在云朵之上,仿佛是天女的纱裙,拖曳着划过了天庭。向导说,那便是北极光。接着,绿色越来越深,变成一条光带,如水一般,流转蜿蜒,好像有舞台光直打在天女的纱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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