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刚用过午膳,叶知秋便到了。他从外面走进来,穿着一身雪白衣装,仿佛把那外面的阳光扯了一道进来,竟是耀眼得很。两年多没见了,知秋越发颀长挺拔,英姿逼人。
“你要比二哥还高了吧?”
“略胜一筹!”叶知秋语带得意,“前儿个跟他比,他还不服呢!”
“这次脸色是比上次好了,看来袁师傅很上心。”
袁师傅是在山上照顾叶知秋的人,熟知天文地理医术,知秋跟他长大,甚为依赖。叶知秋看见姐姐的宠物,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一只是呆头呆脑的笨鹦鹉。
“这些东西都不解闷啊,不如养只娘的‘盛雪’那样的小狐狸。”叶知秋逗着那只看似无聊的金丝雀,“要不养只波斯猫也是好的。”
叶逢春黯然道,“我就是只笼中雀,看着它,就跟看见我自个儿一样。弄那些猫啊狗的,我倒烦。”
知秋心里忽地,象是抽动了哪根筋,冷不丁儿地疼了一下。他连忙把家里人拖他带进宫的礼物拿出来,换个话题。两人喝了皇上前段时间赏的贡茶,聊了会儿家常,说到大哥叶文治的信……不知不觉地,就到了晚膳的时候,洪煜果然没爽约,准时来了。
因为上次相遇时的尴尬,叶知秋依旧有些难堪,开始时红着脸不怎么吭声。洪煜对他,一开始就甚为和善,与外界的传言极有出入,似乎总逗着他说话。慢慢,知秋放开了,也会与他说上两句俏皮话儿,惹得席上三个都笑了。叶逢春不留痕迹地偷偷观察着洪煜注视知秋的表情,似曾相识,如同自己刚进宫时认识的那个年少君王一样,沉醉地,不曾掩饰心中的迷恋。
那夜,知秋走后,逢春又讲起知秋儿时一些趣事,洪煜听得专心,转眼就过了大半夜。讲着讲着,逢春腹中胎儿踢了她,她惊喘着,又幸福地笑了,那抿开的嘴角,象是朦胧光线中绽放的花,洪煜心中叹了口气,这女人跟自己做了十多年的夫妻,为了争恩夺宠,整日劳情费神,勾心斗角,这几年是见老了,可到头来,是不是只为了自己多看她一眼?心肠借着酒意柔软下来,他趴在逢春的肚子上听胎动的声音,这还真是个好动的娃,在娘肚子里打滚一样折腾。最终是这个献宝的小家伙留住了洪煜的人,皇上留宿的“雍华宫”的消息不胫而走。
“荣贵妃” 韩初霁听了自然很是不高兴,本来当天皇上游猎,遇见叶知秋,还盛赞所谓“明眸皓齿,顾盼生辉”,她心中便已颇多不爽,如今叶逢春大着肚子还能留皇上一夜,这能耐是见长啊!她向来觉得自己命比叶逢春好,不仅第一胎便是皇子,这几年争宠,她也总是压着叶逢春一招。韩家背景与叶家不同,韩初霁的爷爷,是先皇极为重用的大将,为洪家打下天下立了汗马功劳,先皇赐韩家世袭“护国公”,风头一时无两。后来,先皇又请出任过前朝宰相的叶氏出山,来权衡韩氏的势力,开始了两家的争权之战。到了这一代,叶家出了叶文治这个战功赫赫的大将军,文武双管齐下,狠给韩氏子弟些压力。朝廷上的风吹草动在后宫反映得毫厘不爽,如今,叶逢春竟把亲弟弟也弄出来,是想要独断后宫?想来又觉得是烟雾,怎么说也是相府三公子,若落得男宠,岂不让天下人看叶家的笑话?
韩初霁急召了心腹,可应对的招数还没出来,就传来消息说,皇上已经下旨,即日诏传叶知秋进宫小住。
第二章
红呢拜垫铺在御书房门口,端正跪在上面的少年,依旧穿了浅色的袍子,暗地儿的绣花,看似简单雅致,做工却十分讲究。
“臣叶知秋恭请圣安,万岁万岁万万岁!”
洪煜抬头看了一眼,却笑了,
“起来吧!几日不见你,却懂得规矩了!”
一边伺候的太监连忙搬了椅子,放在洪煜书桌的下首。叶知秋没说话,坐姿挺拔,眉目之间透着一股秀丽可人。
“朕见你面熟,总觉得在哪儿瞧过你。”
“那日在猎场是第一次见皇上。”
“哦,” 洪煜对他招手说,“你过来,看看这棋该怎么走。”
叶知秋进来就看见洪煜自个儿在下棋,心里纳闷,又没敢问,这下满足了他的好奇,也不犹豫,走过去,探头便看,黑子咄咄逼人,白子看似气势弱些,不知不觉地,他便执白子走了一步。刚走完就后悔了,连忙躬身认错:“臣知罪……”
“免了吧!” 不知怎的,洪煜见他被规矩礼数束缚得左右为难,倒觉得好玩儿,“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