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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破仙尘(5)

BOSS还是没有回答。

“等你修为恢复了,我再帮你找个更好的身体如何?千万不要夺我舍啊,我的肉很酸不好吃的……呸,一下子串台词了。”

BOSS终于回复了,他冷冷的说:“你不过是个三灵根,资质这么差,我夺你舍何用。”

沈沧浪顿了顿,他在小说里,似乎确实这么设定过。

修真者分为单灵根,双灵根,三灵根,四灵根,五灵根,三灵根以上包括三灵根便是杂灵根,其中资质最好的便是单灵根,拥有单灵根的人修炼得最快,而双灵根次之,之后便渐次减弱,五灵根便是最差的资质了,比五灵根更差的,就没有了,当然有些凡人连一点灵根都没有。

在小说里面,BOSS夺舍的那个小孩只是个风水木三灵根,资质不算好,也不算太坏,而且他在与主角一同加入了修真门派云梦宗之后便一直表现平庸,不算太引人注目。

当然,那个小孩壳子里面其实是BOSS的芯,他进入云梦宗本来就是另有目的,当然是不要太引人注目的好。

“这样也好,既然你不屑夺我舍,那我以后就帮你找个好身体就是了。”沈沧浪想到了他小说里面的主角,孟昆仑。但是孟昆仑比他还糟糕,是五灵根,最差的那一种。

当然,身为升级流的小说,如果主角一开始就很强大那就没有什么看头了嘛,所以小说里一开始主角就很苦逼,被各种欺负各种欺压,再加上他的资质平平,更不被师门看重,所以身边几乎一个朋友都没有。

而BOSS则算是主角的唯一朋友,他与主角同时入门,也是唯一一个不欺负主角的人,甚至几次还出手救了主角,所以几次下来,主角就把BOSS当成好朋友了。

当然,BOSS救主角当然不是因为什么助人为乐日行一善,只不过是因为BOSS觉得主角很像当年的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于是随便的救了救,这种出手只是无心的,就像你在路边看到了只蚂蚁,你忽然起了同情心,没有一脚踩下去而是绕路,只不过是无心之举而已。

沈沧浪见天色渐黑,皱了皱眉想找个地方住下,但是在看到手里的那把九幽剑却愁眉苦脸了。

虽然他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是凡人居住的地方,但是也有不少修士在附近转悠,九幽剑一看便知不是凡器,难免不会有人生出夺宝之心,而他不过是普通人,怎么保得住手里的剑呢?

此时BOSS却似乎了解了沈沧浪的想法,忽然开口说:“把九幽剑放进我的洞府里。”

沈沧浪顿了顿,BOSS的洞府在他的须弥戒之中,虽然这枚须弥戒后来被主角夺走了,但是目前还在BOSS手里。

但问题是,他要怎么拿出来?

“现在你便是我,我便是你,心意相通,你默念一遍须弥戒便可见得。”BOSS声音冷冷的说。

沈沧浪便试着按照他的话,随后他看到手指上一道紫光闪过,一只紫色的雕饰着奇异花纹的戒指便出现在他的无名指上。

“心默念之便能显形,再念一次便能消形。”

好方便!

但是沈沧浪一瞬间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件事,那就是,他和BOSS虽然暂时共用一个身体,但是BOSS似乎并不能拥有控制身体的权利……虽然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现在,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

沈沧浪心念一动,便进入了那须弥戒之中。

第3章

《求仙》是一本小说,三流种马写手沈沧浪的一本太监了的修仙小说。

这本书乃是沈沧浪狂刷宅男小说网站基点遨游女性小说网站蛋蛋,收集个个当红元素,糅合种种流行题材,集种马与搞基于一身,美女与基友齐飞,耗时三个月打烂两个键盘一鼓作气写出来的小说,他本来意气风发自以为会引起一番血雨腥风,奈何腐卖得狠了一点,除了几个女读者锲而不舍的刷屏留言之外,大众反响平平。

沈沧浪不死心的写到一百万字,在终于又打烂了第三个键盘后,依旧反响平平收益惨淡,于是乎沈沧浪终于死心,坑了这篇小说。

事实证明,写文有风险,坑文需谨慎。

当沈沧浪发现他穿越到了这篇被他坑了的修仙小说后,他默默的流下了一滴男儿泪。

何谓炮灰?为了衬托主角的英勇神武英俊不凡无限光芒。

何谓反派?为了衬托主角的英勇神武英俊不凡无限光芒。

说白了,反派BOSS不过是个级别高一点的高级炮灰罢了。

当沈沧浪心念一动进入了须弥戒之中,看着眼前气势恢宏的古建筑之时,他的眼角慢慢滑过了一滴泪。

BOSS的这枚须弥戒可谓好物,随身洞府里面还应有尽有堪比宝蓝色小妖精的四维空间袋,可惜BOSS纵有再多神器法宝宝物灵丹,最后的下场还不是被主角干掉,那些东西也顺便进了主角的口袋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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