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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同人)最高情侣[娱乐圈](114)

作者:真爱君 阅读记录

这自然让媒体感到有很多话题可以挖掘。

与S.M互持股份,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日本本土最大唱片公司艾回,也一直关注着东方神起的出道反响。良好的势头给了艾回更多信心。于是他们派人赶到韩国,提出延长合约。

东方神起5名成员在03年6月30日曾签署过一份正式的合约。合约规定艺人在国内与公司的分成比例是4:6,海外为7:3。其中比较不如人意的地方,在于唱片销量卖不过50万张就没有收益。

听起来似乎很可怕很残忍。但实际上,在日韩,因为版权保护做的非常好,唱片销售的收入,拿大头的是作曲家作词家这些有版税的人,其次是为了制作专辑付出成本的唱片公司,歌手本来拿的比例就不高。在日本,正常情况下歌手平均只能拿到唱片销售收入的0.9%,在韩国这个数字要稍微高一点,但也只有2%左右。而且自从网络时代之后,唱片销量山河日下,从过去大势歌手轻松卖破百万的年代,到了现在卖出几十万张就是一线的惨淡状况。

所以这一条条款,严格来说,对五个人的收入影响不大,或者根本可以说只占个零头。

当时签约时,S.M要求的是十年。但因为郑允浩的父亲从事的是法律工作,权利意识浓厚,他坚决要求只签七年。S.M同意了这一要求。除了合约长度,他们五人的合约内容是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待遇。

十年合约,是艾回与S.M根据过往合作经历,商量出来的一个比较理想的年份。这个时间长度是参考的宝儿的合约,也是艾回的最低底线。

为什么艾回要求这么长的合约时间?要理解这一点,必须要先了解日本娱乐圈的传统。

韩国的练习生体制虽然是学习的日本,但与日本相比还算人性化。实际上日本娱乐圈公司艺人大部分都是签的超长约。以日本最出名的杰尼斯事务所为例。他们有一条规定,就是凡是正式签约的艺人必须签终身协议。杰尼斯与艺人的分成比例,一律7:3,除非做到极端顶尖,成为精神象征级别的艺人,才会被奖励公司股权。而对于背叛的艺人,杰尼斯的惩罚是非常凶残的,他们会一直封杀到底,直到背叛的艺人从演艺圈消失为止。

相对日本的公司来说,S.M所谓的封杀,可以称得上是微风拂面,温柔善良了。

正因为日本公司与艺人的关系十分稳固,所以艾回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合约来保证他们的利益。除了这一点,还因为S.M与艾回组建东方神起之初,就计划要像宝儿那样,在日韩两国同时发展。这无疑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

但现在,艾回提出了一个新的企划。他们的目标从日韩同时发展,变成了打造一支在韩国、日本、中国乃至整个亚洲的顶级组合。为了这个长远的目标,他们把东方神起的发展计划修正为韩国发展3年,日本发展7年,中国发展3年。这就需要延长合约到13年。

艾回的想法与李秀满的野心不谋而合。为了说服五个人的家长。他们特意把五人的父母请到一起,详细对他们说明了东方神起的发展计划。最终这个远大理想说服了五人的父母,在04年1月30日这天把五个人的合约一起改成了13年。

S.M为了谨慎起见,在签订完合约后,就提交了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审核。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条例,对于艺人合约的最高时间长度,是有一个但书的,即:为了海外活动而延长合同时间的除外。而东方神起的合约刚好符合这一条件,通过了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审核。

新合约签订完成后,有关于东方神起的发展计划正式展开。

04年2月1日,东方神起史上最初fanmeeting召开,官方Fanclub名字被命名为“Cassiopeia” 。韩国最疯狂人数最多的红家女人宣告成军。

作者有话要说:木有错,这就是东方神起出道时候的合约,以及他们的13年企划。

但是,自从那三个人闹退队后,在中国发展的计划全部被取消了。嘤嘤嘤!还我东神的三年中国发展啊啊啊啊,我恨死他们了有没有!

合约内容来自JYJ律师提供。13年企划内容,来自庭审记录和S.M发表的官方申明。

第41章

26日晚上的舞台结束后,经纪人黄成旭把五个人都带走。

回到公司的时候已经快11点了,李秀满居然还在。他们五人在李秀满桌前站成一排, 惴惴不安地等着他发话。

“今天的放送, 我看过了。”李秀满表情平静:“中间差点出了放送事故。你们的舞蹈配合练习了这么久, 为什么还会出问题?而且要把问题出到初舞台上。不要以为出道了就可以安心。你们任何一个, 随时可能被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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