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了。林临觉得。
旭飞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林临所谓的「漂亮」不是女性化的那种漂亮,而是让人看了就觉得眼前一亮那种引人赞叹的漂亮。
温家的人本来就个个都有一副好相貌,加上这家伙又是中美混血,混血儿在样貌上又比普通人好看一些,于是连平常就只爱看小零的林临,也被这家伙给吸引了。
林临叼着烟走到厨房里,想了想,从冰箱里拿出培根和面包一起丢进锅子里煎。他本来想吃稀饭,可却觉得要是有肉的话,那匹小狼应该会比较高兴。
只是,锅铲在平底锅里将培根和面包翻了几遍,林临突然停下动作,心里猛地想自己这是在干嘛?
他明明就是想吃稀饭配酱瓜,干什么要为了里头那个人煎培根。
不过又想了想,算了算了,吃培根不过就胆固醇多了一点,平常他也挺爱的……
旭飞弄了好一会儿,才从林临房里走出来,当林临将培根吐司端到桌上时,见到旭飞的模样差点笑出来。
旭飞身上的运动上衣是反的,而裤子也穿得一高一低,到客厅里还死命地拉,怎么也弄不好。
「过来!」林临放下盘子,将烟蒂捻熄。
旭飞停下脚步看了林临一眼,最后才慢慢往林临走去。
「手伸起来。」林临一个口令,旭飞就一个动作。
「弯腰啊!」林临说:「你那么高我怎么帮你穿衣服?」
旭飞又弯下了腰。
林临替旭飞脱下上衣,再翻回正面替他穿上,接着又蹲了下来,帮他把裤头和裤脚拉平。
「……」有点疑惑,林临拉开旭飞的运动裤,发觉里头果然光光的。而且刚才被他弄得站起来的大东西依旧高高翘着,没有平复的迹象。
「内裤呢?怎么没穿?」林临文。
旭飞皱了皱眉头。「不喜欢,很难过。」
林临低头看着旭飞肿成一大包的裤裆,心想绝对是因为勃起了,磨蹭到敏感处让旭飞不舒服,所以他才不想穿上。而外头这件裤子如果不是天气太冷,这家伙想必也不肯穿。
虽然觉得自己挑起的头,却让这个人继续肿着实在不人道,但林临还是决定漠视眼前这一包。
林临不是什么太有道德观的人。如果旭飞是其他人,旭飞绝对很乐意帮对方解决这个困难。只是猜林临眼里,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单纯得就像个孩子,而且这个孩子又是晋怀托给他的,所以林临再怎么心痒,也不许自己妄动。
再说,这东西等一下就会自己消下去。
林临替旭飞拉好裤子后就把他推到餐桌前,然后将培根和吐司端到旭飞面前,旭飞肚子的确饿了,闻到香喷喷的食物埋头就吃。
林临则倒了一杯黑咖啡,边喝边看着眼前的人,心里有些困扰,然而,又有些不一样的感觉正在滋生。
这样什么也不做,把一个大男孩放在家里。
挺新鲜的。
---
整整一个礼拜晚上没有出门、不泡夜店,不去钓小零,起床后就开幼幼台频道,偶尔和旭飞说说话,教他一些生活常识,譬如『如何优雅地吃饭』、『怎样尿尿才不会尿道马桶外』诸如此类乱七八糟的事,刚开始几天还觉得有些闷,不过越和旭飞相处,林临就觉得越轻松自在。
好像他几年前就考虑养一只大型犬,却因为大厦规章规定不能养宠物,如今却却一偿夙愿养了条人形犬一样。再加上这条人形犬又是自家亲自驯服,那成就感往上加一加,让他满足得不得了。
旭飞讲话越来越流利的同时,和他的感情也渐渐好了起来。
比如说最初几天他在看新闻的时候,旭飞原本是趴在沙发旁的地毯上,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爬上沙发躺在他身旁。
接着他看到旭飞那头红红软软的头发就不小心伸出手招了招,最后变成每次他看电视,旭飞的脑袋就会自动靠过来枕在他大腿上,让他一边看电视一边摸,他摸得高兴,旭飞也不讨厌。
好像真的养了条狗一样。
只是这条狗,其实是披着人皮的狼。
可爱的小狼。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林临例行又开了儿童频道给旭飞看。
当电视里传来:『喔?是谁住在深海的大凤梨里~』的片头曲时,林临放在桌上的手机也同时响了。
林临左手接起手机,右手一样挠着旭飞的脑袋,旭飞整个人很放松似的,还有些昏昏欲睡。
「喂?」林临开口。
『林临啊,你跑哪去了,怎么一个多礼拜没见你出来?我好想你啊~』
对方话才说完,林临还没开口,中间的空白时刻电视里头的歌又唱了一句:『方方黄黄,伸缩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