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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趁年华(660)

阿胡僵硬地点点头:“容我禀告本州颜使君。”

说完,一拱手,头也不回地走了。走不几步,还在下令:“围起来,不许四散走动,执兵戈游荡者,以乱党论,杀无赦!”战时法令,说你是乱贼,死了也白死。反正吧,朝廷口里的乱贼,大半部分都是平民百姓出来的,衣服都不带换的,兵器也不用发,只要把手里的锄头从朝下方向朝上,跑得快一点……这就能造反了。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人?

三家主气急败坏,原以为以其姓氏,既入昂州,颜肃之不说倒履相迎,至少也得客气一点吧?你是刺史,不至于远迎这么殷切,也不该让个武夫就这么把大家监视起来了吧?这是什么事儿呀?

只恨这一路艰辛,已经跑了过来了,再调头回去,路上还不定出什么事儿。不得不忍了。

陈白气咻咻地道:“这是要做什么?这是要做什么?斯文扫地!”

田玠劝道:“既来之,则安之。”不然还能怎么办呀?

江瑶青着脸道:“传话下去,叫他们都克制些,人在屋檐下……唉……”说着,眯起了眼睛,肚里转了百八十回主意了。

阿胡的消息去得快,回得也快,天上亮起星星的时候,阿胡已经亲自回来了。这一回略略客气了些:“天色已晚,使君请诸位明日入城。恐诸位远道而来,补给不足,命我带了些补给来。另有一事,说与诸君。昂州城内,使君与小娘子已备下房舍,专为待客,这些原就是为了安置远来诸君的,不用诸位付什么代价……”

他记性倒好,一条一条将昂州的安置政策给背了下来。主人家住何处,不许私建坞堡私下圈地“为整合兵力,以防乱民各个击破”。总之,一句话,听话的就留下喝汤吃肉,不听话就去死。非常有颜肃之风格。

三人听他说“我”一点也不谦虚,又生了一回闷气。却不知道阿胡是个失学儿童,后来混军营长大,因为有本事,只要大面儿上的事情不错,颜肃之也懒得让他学成个酸丁。所以阿胡有时候的表达,就相当的直白。

他还是比较向学的,所以除了颜肃之这个偶像之外,他还挺佩服一个人——卢慎。不是海内名士丁先生,也不是哭着喊着要当神仙的李老先生,就是老乡卢大郎。卢慎的立场,相当的明白了。阿胡的立场,又岂用说?

江瑶又气一条,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叫“使君和小娘子”?这特么都是什么事儿?!妇人岂可干政啊?!卧槽!来这里真的是来对了吗?阿胡却是说得惯了,昂州的兵,吃得好穿得好,待遇高,训练后勤得到保证,都是颜神佑花钱养出来的。她在军中威望向来很高,大家提起来,自然是将父女二人并称,这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这真是一次糟糕的会面。

当天晚上,三家家主开了个碰头会。都十分晦气地认为,回去,怕是不行了的。这两千士卒不是他们招募的,而是半路上捡的。遇上了一股比较大的“乱贼”,比较坑爹的是,时人重世家的观念流毒甚广,这拨乱贼的头儿遇到了他们,不但没有去打劫,反而纳头便拜,双手奉上了千多号人马,愿听差遣。

天上掉馅饼来,不吃白不吃。三人以姓氏为傲,视之如寻常。接了千把士卒,再将自家护卫里也挑出些人来,凑成两千,一路就这么过来了。阿胡带来的补给真是起了大用了。平白多了千多张嘴吃饭,他们快要弹尽粮绝了。

江瑶人老成精,道:“还是走一步看一步罢,我仿佛记得这昂州应该还有一家士人,当与湓郡殷氏有亲。”

一句话就定下了基调,先别争,暂时当孙子,先打入当地交际圈子再说。

田玠有些羡慕地道:“可是那位卢郎?他可真是赶上好时候了。”语中不乏酸意。

卢慎出身不如他,遭遇也很惨,只因为抱对了大腿,一路蹭蹭地跟着长官往上爬。升官的速度堪比坐火箭,如何能让同龄人不羡慕嫉妒恨呢?田玠自以学问等等都不比卢慎差,怎么就……现在对比也太明显了吧?!

陈白道:“可是昂州长史?闻说……刺史出巡,他常主庶政?”

江瑶面上透出一丝冷意来,道:“ 如此,甚好。”

“?”

江瑶微一笑,捻须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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