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叹了口气,“每天出去,总有一两个回不来,要是咱们的年轻人都回不来了,也就轮到我这个老头儿去了。”
成天壁问道:“是政府在派发食品,还是军队?”
“这个我不清楚,听他们说,发东西的是穿军装的,军队和政府不是一回事吗。”
成天壁无意跟他解释,“好,今天我们去,什么时候出发。”
“等他们抽完签,你们就可以一起走了。”
成天壁又道:“你们小区,有没有变异人?”
老人脸上闪过一丝异样,那是一种糅合了愤恨和嫉妒的表情,“没有,如果有,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
“为什么这么说?”
“政府在招纳变异人,变异人比咱们普通老百姓厉害多了,世道变成这样了,自然是拳头硬的人受重视,现在变异人可以为政府干活,每天每人能领到至少5份食物,而且,变异人很多根本不需要等政府派粮食,他们自己可以打猎。”
俩人对视了一眼,多少有些心动。他们都尝过挨饿的滋味儿,也都不想再体会,如果一天能领到5份食物,那足够他们两个人吃了。
不过,无论成天壁是不是变异人,他们也不可能一直留在这个小区里,更不需要跟这些人平分食物,他们现在只需要这个小区的人带路,省去他们去找军队驻扎地的麻烦。
俩人去楼上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把有用的东西都背在了身上,然后在楼下和那些抽到签的年轻人汇合。
他们不知道今晚还会不会回到这个小区,毕竟这世界瞬息万变,所以只好把行李随身携带。
一行十人的小队,就这么出发了。
丛夏问领头的人,“徒步吗?为什么不开车去?”
那领头的反问道:“你们是开车来的?”
“是啊。”
“从市郊吧?市区是不可能的,车根本开不动,路基本全毁了,现在干什么都只能用腿走。”
“我们多久能走到?”
“顺利的话,两个多小时吧,我们要绕过市中心的那颗大松树,不过,我们从来没顺利过。”领头的脸上露出恐惧和痛苦的神色,“你也听到了,每次出去,都有人回不来。”
“市区里到底有什么?”
“什么都有,吃人的老鼠,吃人的螳螂,吃人的猫狗,反正,吃人的东西到处都是,我们第一次出来,两个人被螳螂切了脖子,第二次出来,被一只野猫叼走了一个人,这是第三天,没人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我现在特别后悔,当初在小区委员会投票小区内准不准许养宠物的时候,投了反对票。”
“为什么?”
“有些人现在就靠他们的宠物活着。动物变异的比例比人类大很多,那些驯养的动物虽然身体变异,但是性情普遍没变,至少对主人是忠诚的,而且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流浪的就不一样了,什么都吃,尤其是人,因为人好捕猎,而且人肉多,吃一顿就够饱。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养了只狗,现在长到了三米多高,每天跟主人出去捕食,一家人不愁吃。”领队苦笑了两声,“你看这世道,全都反了,人要靠狗养活。”
丛夏实在笑不出来,一想到他们可能会面对小山一样的动物,他腿肚子都抽抽了。
那领队续道:“我们出来一趟,也要顺便捕猎的,打一些体型小的老鼠啊之类的。你别以为吃野草饿不死人,长期营养不良,体质弱的很快就完蛋,年轻力壮的撑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必须得吃肉。我们出来一趟,是冒着生命危险给家人觅食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在,爬也得爬回去。”
丛夏心里很是触动,也跟着叹息了一声。
成天壁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他们说话,他把丛夏拽到自己身边,低下头,轻声道:“碰到危险,别干蠢事,跟着我跑。”
丛夏苦笑道:“你放心吧,我有自知之明。”
他虽然本性良善,但还没有无私到会牺牲自己救别人,尽管领队和家人的亲情让他很感动,但他知道,末世之中,他帮助不了不相干的人,因为他自己都岌岌可危。
一行人走了四十多分钟的时候,迎面碰上了一只巨大的金毛猎犬,目测身高三米有余,一条腿快赶上人的腰粗,毛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灿灿,威武又漂亮,它身边跟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很普通的女人,那女人一直拽着那只狗的腿毛,金毛就配合着她的速度,慢慢地走了过来。
几人骚动了起来,领队叫道:“别怕,是有主的,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