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延野也微笑:“关爱病人,人人有责。”
两个人都清楚,沈冽是甩不掉的,他从出生开始就跟着许小真,再蠢再癫,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沈冽现在又看起来乐得做三,那难保对方不会和沈冽勾结。
但依照沈冽的德行,挑拨离间更多一些。
两个人压根儿不中计,甚至带着玩味互相吹捧了一番。
顾延野被冷落这么多年,骤然得知自己的女儿还活着,简直欣喜若狂,强制压抑自己不至于失态。
浮在半空的心因此放回了肚子里,大有中宫的肚量,态度从容,稳操胜券,丝毫不慌,无论是挑衅还是绵里藏针,都一笑了之。
陈奕松清楚顾延野知道了许留的存在,但许小真没有让他们父女相认的打算,所以即便烦躁不满,也不会慌乱阵脚把自己埋进坑里。
只有沈冽什么都不知道,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试图惊艳他哥,瞧不太起两个上了年纪的老男人,见挑拨离间不管用,有点坐不住了。
许小真在床上睡到九点,才揉着脸坐起来,陈奕松和顾延野都不是沈冽,都有数,打不起来。
陈奕松昨晚和疯了一样,不说话就是做,到天亮才停,他飘飘忽忽去洗漱,飘飘忽忽吃了早饭,带着一身玫瑰信息素味儿飘飘忽忽去会客厅看他们。
第114章
许小真进门, 和他们寒暄问候一番。
他身上带着一股浓烈的玫瑰香,和陈奕松的信息素如出一辙,脖颈上有残留的齿痕, 栗色的头发长了很多, 因为一直闷在家里没有修剪, 此刻蓬松地搭在额头上, 一身柔软的浅蓝色居家服, 衬得皮肤亮堂堂的。
他身上都是陈奕松的痕迹,让人难以忽略的同时充满了尴尬。
沈冽像是毫无察觉,仗着年纪小, 瞧见人进来就往上扑, 甜腻腻地在许小真脸上落下一个吻, 挽着他的胳膊, 走起来身上的水晶钻石叮叮当当,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像块粉红色的甜香小蛋糕。
许小真早就习惯他这副样子, 跟带着随身挂件似的, 带着他坐下。
沈冽在很多情况下,是他用来端水的最合适, 最折中选项。
不知道坐在谁身边?那就跟着沈冽。
不知道和谁先说话?那就和沈冽。
总之沈冽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会让那两个人感到强势的威胁和压迫感。
沈冽殷勤地端起水果, 双手捧着送到他面前:“哥哥尝尝, 可好吃了。”
然后叉起一块芭乐,喂进许小真嘴里,脸上的笑容跟面对另外两个人时的虚伪完全不一样。
这种狐媚样儿, 也就他做得出来,且毫无违和, 放在顾延野和陈奕松身上,他们是断然不会做的。
但许小真没推开,是不是说明他挺吃这套的?
两个人貌似大度中,眼睛里都快喷出火光,把沈冽这个小狐狸精烧成灰了。
矛盾是一定的,只要不吵起来不打起来,把战火烧到他身上,许小真就当不存在。
以前沈冽不管和哪方撞上,满屋都一股火药味,不是吵架就是打,要么就让他评理,现在多一个顾延野果然都安静了。
两个人会打起来,三个人就不一定了,看起来三角形不管在哪里都具有稳定性。
许小真张口,接过他递来的水果,嚼得腮帮子鼓鼓的。
顾延野把带来的鲜花捧到他面前:“小真,最新鲜的铃兰,你喜欢的。”
许小真其实什么花都喜欢,植物总给人以生机勃勃的感觉,以前他最喜欢铃兰,是因为顾延野第一次送给他的花就是白色铃兰,不过现在没有所谓了,他抬手碰了碰铃兰尚带露珠的娇嫩花苞——确实新鲜。
收回手,淡淡点头,示意他放在这儿就行。
顾延野眼神黯淡了一瞬,他不知道许小真的平淡是因为不再喜欢铃兰,还是因为不再喜欢他。
“其实只要人受待见,送什么花都一样,你说是吧?沈冽。”陈奕松笑着剥了橘子,看似是在跟沈冽说话,实则挤兑顾延野。
沈冽笑嘻嘻的,谁都不站:“那可不一样,还是新鲜的花最讨人喜欢,谁会喜欢昨日黄花呢?花只有刚开的那几天,才是最珍贵的,过了那几天就应该被换掉了。”
小瘪三明里暗里说他们是不再年轻的昨日黄花,该被换掉,陈奕松咬了口橘子瓣,挺甜的,挪坐过去,顺手塞进许小真嘴里:“什么花都会败,只有各种场合里备用的假花不会败,不过假花就是假花,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即便偶尔能上场,也会被替换下去。”
顾延野把花放回桌面,颔首表示赞同,看向陈奕松的真紫色的丝绸衬衫:“其中大红大紫尤其艳俗,多是染色,偶尔尝鲜还可,时间久了难免疲惫,终究不能长久放在人的视线中。
花还是白色最好,既有初恋的纯洁,又有婚姻的永恒,即便一时被那些艳色比了下去,长久来看还是最贴心,能陪伴长久。”
三个人一人一句,互相骂了八百个回合。
许小真咬着杯沿,觉得自己可能起得有点晚了,这可比所有戏都要好看,但也实在闹腾。
他其实单独叫顾延野提前来,是为了和他说许留的事,不过谁也没想到沈冽这小子闷声不响也过来了,正事说不了,光听他们在这儿针锋相对也不是个事儿。
他咳嗽一声,三个男人把目光齐齐转向他。
许小真将杯子放下:“这里有点闷,换个地方坐吧。快到中午了,你们两个早饭是不是还没吃呢?先去吃点东西吧。”
他问的是顾延野和沈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