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救赎那个偏执反派(119)

作者:晚饮无 阅读记录


沈恪把他举起来,仰视他,哑着嗓子说:“阿音,我饿了很久了。”

有温度的红晕爬上眼皮,郁乐音眼睫颤颤:“……嗯。”

-

毕业典礼前,赵老特意问了郁乐音愿不愿意在毕业典礼上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发言。

郁乐音有点受宠若惊:“不应该是您儿子吗?”

赵迎比他优秀多了。

“他已经申请去边疆了,不回来参加毕业典礼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赵老笑着解释:“就在山体滑坡发生不久吧,他其实早就想去了,之前还想着可能会追到你吧。”

在事故发生后,赵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加入了救援队,希望能找到郁乐音。那天的雨很大,救援变得很困难,他也看到了沈恪那份喜欢是如何冷静的疯。

毕业典礼这天,沈恪还在K区,赶不回来。余固倒是在学校的操场边上看着,举着相机给郁乐音拍照。到了郁乐音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时,余固叫得最欢了。

致辞没什么标新立异的内容,指导老师说可以稍微提一下对自己最重要的人或事,写的时候,郁乐音回顾了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人,沈恪的名字第一个冒了出来。

他倒没有把自己的男朋友写进隆重的毕业典礼致辞里,只是用了一句“珍惜当下,珍惜身边人”概括了。

“最后祝大家都有广阔而美好的未来。”

他走下台,就被人拦腰拉进了后台。

有人蒙住他的眼睛亲他:“毕业快乐。”

眼睛上的手松开,视线恢复,郁乐音果然看到沈恪的脸。

“不是说赶不回来么?”他问。

沈恪托着阿音的脸,缓缓道:“现在有件很重要的事,我筹划了很久,时间、地点,想了很久吧,说实话,到现在还是有点紧张,也等不及了,想来想去,不如就现在。”

这架势,郁乐音心脏跳得有点快:“你不会要和我求婚吧?”

“答对了,奖励戒指一枚。”

郁乐音没忍住笑了,然后就被套上了一枚素戒。

戒指不是普通的光滑圆环,郁乐音摸着曲折的弧度问:“这是什么设计?”

“莫比乌斯环。”

“因为我喜欢的从始至终都是你。”

第五十二章 有老婆了

从D区的农学院毕业后, 郁乐音考入了K区的区域农业研发中心。K区是在天空岛上,能用于农业种植的土地面积本就少得可怜,近些年加大了无土栽培的研发。

他和沈恪住在一起。沈恪带他回到K区, 住进了一栋独栋的复式别墅。沈恪说他赚了第一桶金,就买了这栋房子。

那时郁乐音不在他身边,沈恪在后院自己种了一片玫瑰花地, 午后躺在花地边上的躺椅上睡着了,梦里阿音靠在他怀里,笑着说他把花都养死了。

现在他把人和花都养得很好。

沈恪的确把玫瑰花田照顾得很好,郁乐音不知道他整天工作那么忙,怎么抽空来养花的。

“这么爱养花啊,过段时间郁老师教你养月季。”

“郁老师,”这三个字从沈恪口中千回万转, 似绕指柔般婉转出来, 浸透了酥进骨头里的低哑旖旎, “我想学点别的。”

郁乐音捉住了往他衣角里钻的手, 装作听不懂的样子:“那我教你怎么养杜鹃。”

沈恪笑笑, 也不逗他了, 昨晚刚折腾到半夜,低头啄了一口阿音的嘴角:“我只想养好我的小玫瑰。”

然后他的小玫瑰耳朵就红了。

今天沈恪需要参加K区的青年杰出代表会议。他站在床前脱下睡衣, 赤着上半身在衣柜里挑出席会议应该穿的衣服, 右边肩膀上一个明晃晃的牙印,脊背的陈旧伤口上有几道新鲜的抓痕, 此刻都在被它们的创作者注视着。

郁乐音从床上跳下来, 卧室里铺满了柔软的地毯, 他懒得穿鞋,就这么光着脚走到沈恪旁边, 打开另一侧的衣柜,拿出来一件黑色衬衫:“穿这个,迷死他们。”

他觉得沈恪穿黑衬衫贼好看,让人把持不住的那种好看。

“我结婚了,你还想我迷死谁?”沈恪最后拿了套前阵子新定制的西装。青年杰出代表大会上他要上台领奖,不能穿得太磕碜。他给自己系上扣子,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在灯光下闪着璀璨的亮光,像是沈恪眸中融化开的笑意。

人生总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意时候,沈恪觉得现在他就在春风中。

落在周围人眼里,一向高冷沉稳的沈恪突然骚气起来,一看手指上的戒指——原来是结婚了啊,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