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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裁决庞氏坐视丈夫亡故,不予医治,有罪,杖三十,服刑九年。
崔少尹从头到尾瞧完,不由得叹息出声:“真是件糊涂案啊。”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支炭笔来,在卷宗上勾画了几处疑点出来。
黄某兄长亡故时,黄某及其兄长尚有寡母在世。
大嫂庞氏尤其兄长育有两女一子,三孩童尚在稚龄。
仵作验尸显示,黄某之兄在为庙宇盖顶时从高处跌落,伤及肺腑,回天无力。
崔少尹一一解释给乔翎听:“在正常情况下,婆婆都是偏向儿子,而不是儿媳妇的,如若儿媳庞氏真的怀着恶意坐视丈夫亡故,为什么到京兆府去状告的是黄某,而不是他们兄弟二人的母亲,甚至于文书上也没有提及过这位老母亲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呢?”
“这说明在这位老母亲眼里,儿媳妇庞氏并不是有意要害死儿子的。”
再说第二条:“庞氏彼时正当壮年,但想要一个人带大三个孩子,也是桩不小的负担,她有什么理由冷眼旁观丈夫去死?”
最后是第三条:“因为她的丈夫伤得太重,明摆着是救不活了,再去吃药请医,也只会白白地耗费钱财,不如把钱留下来,叫寡妇和三个孩子,以及上了年纪的老娘多过活几日。”
“实话好说,只是不好听,太冷酷,太无情了,只是又何尝不是伤心无奈之举呢。”
崔少尹叹一口气,又说:“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未必做得准,不过……”
他翻过页来,瞧了一眼,发现黄某有着秀才的功名,便觉得此事有了七八成准:“这个黄秀才,未必是真的有意去害庞氏,只是他这样将将有些体面在身上的人,是无法理解有人在知道丈夫的伤治不了之后就一个钱都不再往里花的这种抉择的。”
黄某觉得大嫂庞氏心肠冷硬,庞氏又何尝不觉得夫弟不可理喻?
依照她的看法,反正人已经治不活了,难道要为了一个马上就要咽气的人花光家里的钱,全家一起跟着饿死吗?
夫弟把人抢走,硬生生治了几天,可最后人还是死了,还白受了几天罪,何苦来哉!
乔翎道:“所以这案子的确是判的太重了,是不是?”
“是呀,”崔少尹叹息道:“可怜了庞氏,也可怜了那几个孩子。”
黄家要是真的有钱,黄秀才的兄长,还至于爬那么高去给庙宇盖顶吗?
既然没那么有钱,黄秀才的兄长死了,妻子坐牢,一气儿丢了两个顶梁柱,留下的三个孩子该怎么办呢?
叫黄秀才养着?
上有老娘,下有自己的孩子,再加上三个孩子,他养得起吗?
尤其最年长的还是个小娘子,算算年纪,也差不多要说亲了,谁知道黄秀才这迂腐叔叔会给侄女寻个什么样的人?
饭菜摆上来了,他却也没吃,先写了张条子,叫人照着卷宗上的序号去京兆狱中寻庞氏:“给她换一间好点的囚室,晚点有人过去问话。”
小吏应声去了。
崔少尹回过神来,羞愧起来:“哎呀,这是乔少尹的案子,我顺手就给……”
乔翎摇头:“不是我的案子,是京兆府的案子。”
她由衷道:“能跟崔少尹这样的同僚共事,我觉得很荣幸!”
第105章
乔翎这话说得真心实意。
太叔洪的确叫崔少尹多带带她,但是怎么带,如何带,可就有的斟酌了。
她作为一个凭借勋贵出身空降到京兆府的人,崔少尹这样寒门出身的文官,敬而远之才是正常的,结果真的遇上了案子,却如此细致谨慎地详细解说给她听,过后又第一时间把庞氏给提出来……
能有这样的同僚,其实是一种福气。
崔少尹连连推辞:“这就太过誉了。”
底层出来的官员,再不勤谨一点,要怎么出头?
又去看第二份卷宗。
这一份看得更快,因为相关的记述很短。
某年某月某日,什么时辰,在神都城内哪个临水区域,两位贵人为争夺头鱼大打出手,卖方因此事受到牵连,也挨了几鞭子,伤到脸,留了疤。
所谓的头鱼,就是渔网撒下去被打上来的第一条鱼,许多人争相竞价,倒不是为了吃鱼,而是图个彩头。
那主持头鱼竞价的是个某个富商家里的儿子,在外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只是被打了几下也就算了,但因此事坏了脸,那可就是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