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嫁到(104)
难道果然如爹所猜想的,有人要杀林尚书?
“罗大哥,你常年走镖,可知山庄后面这座山叫什么名字?”叶明非问道。
罗庸:“山庄后面便是不归山,顾名思义,进的去,出不来,活人不归。据说只要踏进此山一步,便会迷失方向,无论怎么走,都是去往山顶的方向,然后再也下不了山。传说山顶有一只喜欢吃人的妖怪,只要人上去,就会成为它的猎物,活活将人拆分入肚,尸骨无存。”
也就是说,若真有阴谋,他们便被堵在这座山庄里,前有强敌,后无逃路?
那个渔夫果然有问题,这个山庄更有问题。难怪罗总镖头会这般谨慎。
如今想离开山庄也不可能了,因为天完全黑了。
不知是不是众人的错觉,这里的天黑得格外快,似乎是转眼间便漆黑一片,既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天空好像被一块漆黑的幕布完全遮挡住了似的。
晚膳时间,众人在呼呼风声中,默不作声地吃着自带的干粮。
东北角那一家四口表现得很安静,围成一团静静吃饭,目不斜视,耳不旁听,罗庸却总是忍不住多看他们几眼。
叶明非喝了一口烈酒,也托着腮看过去,发现那农夫怀里露出一点黄色,应该是明黄色符篆的一角,难不成他们是修仙之人?
世友仙门百家,有大有小,大的门派有几百上千人,小的门派可能只有一门一户仅数人。
每门每派各有所长,各有所好,有主修内丹者,有主修外丹者,有主修符篆者,等等不一。
难不成这一家四口便是主修符篆者?而且此行有任务在身?否则,怎么会在这般微妙的时刻出现在这种微妙的场合?
罗庸抱着一坛酒,走到一家四口身边,对农夫笑道:“这位老兄,见面即是缘,请你喝上一坛,交个朋友。”
农夫模样的老头儿站起身,笑眯眯道谢后接过酒。
罗庸:“几位怎么称呼?”
农夫:“小老儿姓赵,认识的人都叫我老赵头儿,这是内子,这是一对双生儿女赵汀兰,赵小虎。”
罗庸:“幸会幸会,不知几位为何会来这里?走亲还是访友?”
老赵头儿:“我们本想去投奔大儿子,结果天晚了,又没找到客栈,问了本地人,才知道这里有座废弃山庄,因此来这里借宿一宿。唉,这次探亲不走运啊。”
罗庸:“可不是,谁都没料到漆水河会发生这些变故,看来,咱们还是患难之交。”
老赵头儿呵呵一笑,“谁说不是呢。”
“几位虽打扮普通,但修为不浅,应该是修仙之人吧?”叶明非也不拐弯抹角,直接说出心中疑惑。
老赵头儿干瘦的脸上堆满假笑,“公子好眼力,我们一家本是穷苦农民,但种地太难养活人,便自学了一些法术,自制了一些符咒,又淘来一些便宜的法器,农闲的时候帮人收个妖,捉个鬼,挣点小钱,在众位面前,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罗庸露出惊艳的神情,由衷赞叹道:“原来几位竟是修仙之人,佩服佩服,几位谦虚了,在我们这些普通人眼里,但凡修仙之人,都是了不起的人物,上能捉鬼降妖,下能除魔服怪,是我们老百姓的护佑者呀。”
不过几句话,罗庸已经跟老赵头儿混熟了,两人蹲在地上喝起酒来。
叶明非知道这老赵头儿的话不可信,如果只是去探访长子,没必要带这么多符篆和法器。
而且,一家四口的目光时不时溜到窗外的不归山上。尤其是女儿赵汀兰,秀美的双眸中隐含着泪水,仿佛那不归山上有她在乎的人。
林尚书一家从捕快手里分到了几块硬邦邦黑乎乎的凉饼子。
三岁的小姑娘一边噙着泪,一边费力撕咬,努力吞咽的小模样令人心酸。
八岁的小伙子三两口吃完,眼巴巴地看着妹妹手里的饼子,见妹妹掉了一点饼渣,赶紧捡起来塞回妹妹嘴里,安抚道:“妹妹,要全部吃完哦,不然夜里会饿肚子。”
这小家伙虽然还没长开,但眉眼间跟林师侄有那么几分相似,长大肯定也是位英俊威武的美男子。
“嗯,谢谢哥哥。”妹妹点点头,继续费力地啃饼子。小女孩的眉眼跟哥哥一点都不像,应该长得比较像母亲吧。
叶明非从乾坤袋里取出一些糕点和肉食,丢到小男孩儿怀里。
他最看不得这么小的孩子受苦了。
没人看到他是从哪里取出这些吃食的,跟变戏法似的,手里突然就有了这些东西。
众人惊得张大嘴的同时,心中不免疑惑,难不成他把吃的都藏身上了?可看他体态轻盈,身姿修长,怎么都不像藏了东西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