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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几个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127)

作者:沈中鱼 阅读记录


徐雁曲的生命很轻,因为他心里是空的,里面没有生活了十多年的戏班子,也没有这个国家,甚至没有他自己,只有对李春昼一个人的执念。

所以他不在乎大梁,对攻打自己国家的突厥人也不厌恶,徐雁曲随时都准备着抛弃自己现有的一切。

只要跟李春昼在一起,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将下来将要去往何种境地,而一旦离开了李春昼,他就会完全陷入世界本无意义的虚无当中,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没有任何牵引,只能随风飘荡。

抛去这份羽毛般轻柔的爱以后,他是个没有理想与自我的人。

因此徐雁曲的生命比一根羽毛还要轻。

而宓鸿宝的生命很重,他的心里装了很多东西,有家人,有国家,有功名利禄,还有李春昼,从他出生在这个世界上开始,宓家的责任就已经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他肩上。

徐雁曲是单调灰暗的,而宓鸿宝与徐雁曲恰恰相反,他身上多彩的颜色明亮又鲜艳,正如他的性格。

宓鸿宝拥有真挚厚重的亲情,相互理解和陪伴的友情,身为贵族的尊严和荣誉,保家卫国的信念和无私,以及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和他给别人的爱意,正是这些数不清的、沉甸甸的东西构成了他。

宓鸿宝的生命太重,能够与之交换的,只有国家的存亡,因此关键的时候,他会为了国家和理想,抛弃掉他自己全部的人生以及所有重要的事物——包括李春昼。

李春昼看着他不说话,宓鸿宝看着李春昼失落的脸,歉疚地说:“后天我不能陪你了,春娘,对不……”

话还没说完,就被李春昼拉过手臂用力地咬了一口。

李春昼从宓鸿宝手臂上硬生生咬下来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

宓鸿宝疼得嘶了一声,猛地倒吸凉气,却没有抽回手,觉得毕竟是自己失诺在先,春娘咬他多少口都是应该的。

李春昼咽下嘴里的血腥味和那一小块属于宓鸿宝的血肉,含糊不清地问:“你现在就要走了吗,阿宝?”

宓鸿宝脸上一如既往带着大大咧咧的笑,点头“嗯”了一声说:“朝廷给祖父的调令很急,我是偷偷跟出来的,所以不打算告诉了其他人……”

他摸了摸鼻子,好像不太好意思似的,红着耳根说:“……就是想跟春娘你道个别。”

此时正是晌午十分,微风吹拂,柳枝婆娑,窗边的柳树披着嫩绿的华衣,轻轻摇曳着,柳叶在阳光下闪耀着翠绿的光泽,仿佛披着一层闪亮的丝绸,阳光透过柳叶洒下斑驳的光影,将树下的地面点缀成斑斓的图案。

李春昼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微风拂过,柳叶发出沙沙的响声,带来清凉的气息,宓鸿宝有些慌乱地收回视线,生怕再多看她一眼自己就彻底走不掉了——实在是舍不得。

李春昼从头发上拆下一条长长的红丝带,一圈一圈,缓慢而珍重地缠在宓鸿宝的手腕上。

宓鸿宝修长的手一动不动,听话地任由她把这一抹不融洽的亮色点缀在他一身黑色的玄衣上。

李春昼握着他的手,好半晌才粲然一笑,欣慰地说:“走吧,我送送你。”

她带着帷帽,一直把人送到春华楼门口。

宓鸿宝骑在高头大马上,一遍遍低下头,叮嘱她道:“春娘,等我在战场上立了功,一定在皇上面前求娶你,到时候让你十里红妆地嫁给我!”

李春昼没怎么当真,但是依旧很配合笑了笑,说:“好啊,我会一直等着你的,阿宝。”

她仰头望着嘴边带笑的宓鸿宝,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已经从一个少年变成一个可靠的男人了。

宓鸿宝身上蓬勃昂扬的朝气就像与生俱来一样,在李春昼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穿越了对未来的迷惘,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为之付诸一切的那条路。

李春昼心里感慨,心想如果没有轮回,没有玩家,宓鸿宝接下来所经历的事,或许会成为历史上波澜壮阔的一笔。

在阳光下,宓鸿宝最后道别时脸上的笑意格外澄澈而坚定。

他远去的背影在李春昼的视线中一点点变得模糊起来,她倚在门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宓鸿宝远去。

从春华楼到平康坊坊口,那么长又那么短的一条路,宓鸿宝没有一次回头。

李春昼心里一遍遍提醒自己,假的,都是假的,等到下一次轮回就好了,可是身处在这样的场景中,她依旧无法控制地感到难过。

李春昼心里忽然就涌起一股强烈的不舍,她用力地眨了下眼睛,用一只手捂住嘴巴,极力克制自己呼喊他名字的欲望,却仍然不自知地从指缝里漏出一句话来:“……活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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