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腊风土记(2)
作者:[元]周达观 阅读记录
北池在城北五里,中有金方塔一座,石屋数十间。金狮子、金佛、铜象、铜牛、铜马之属,皆有之。
宫室
国宫及官舎府第皆面东。国宫在金塔、金桥之北,近北门,周围可五六里。其正室之瓦以铅为之;馀皆土瓦,黄色。梁柱甚巨,皆雕画佛形。屋颇壮观,修廊复道,突兀参差,稍有规模。其莅事处有金窗,棂左右方柱,上有镜约有四五十面,列放于窗之旁。其下为象形。闻内中多有奇处,防禁甚严,不可得而见也。
其内中金塔,国主夜则卧其下,土人皆谓塔之中有九头蛇精,乃一国之土地主也。系女身,每夜则见,国主则先与之同寝交媾,虽其妻亦不敢入。二鼔乃出,方可与妻妾同睡。若此精一夜不见,则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则必获灾祸。
其次如国戚大臣等屋,制度广袤,与常人家迥别;周围皆用草盖,独家庙及正寝二处许用瓦。亦各随其官之等级,以为屋室广狭之制。其下如百姓之家,止用草盖,瓦片不敢上屋。其广狭虽随家之贫富,然终不敢效府第制度也。
服饰
自国主以下,男女皆椎髻袒裼,止以布围腰。出入则加以大布一条,缠于小布之上。布甚有等级,国主所打之布,有直金三四两者,极其华丽精美。其国中虽自织布,暹罗及占城皆有来者,往往以来自西洋者为上,以其精巧而细美故也。
惟国主可打纯花布。头戴金冠子,如金刚头上所戴者;或有时不戴冠,但以线穿香花,如茉莉之类,周匝于髻间。顶上戴大珍珠三斤许。手足及诸指上皆带金镯,指环上皆嵌猫儿眼睛石。其下跣足,足下及手掌皆以红药染赤色。出则手持金剑。
百姓间惟妇女可染手足掌,男子不敢也。大臣国戚可打疏花布,惟官人可打两头花布;百姓间惟妇人可打之。若新唐人虽打两头花布,人亦不敢罪之,以其暗丁八杀故也。暗丁八杀者,不识体例也。
官属
国中亦有丞相、将帅、司天等官,其下各设司吏之属,但名称不同耳。大抵皆国戚为之,否则亦纳女为嫔。其出入仪从各有等级。用金轿杠、四金伞柄者为上;金轿杠、二金伞柄者次之;金轿杠、一金伞柄者又次之;止用一金伞柄者,又其次之也。其下者止用一银伞柄者而已,亦有用银轿杠者。金伞柄以上官,皆呼为巴丁,或呼暗丁。银伞柄者,呼为厮辣的。伞皆用中国红绢为之,其裙直拖地。油伞皆以绿绢为之,裙却短。
三教
为儒者呼为班诘,为僧者呼为苎姑,为道者呼为八思惟。
班诘不知其所祖,亦无所谓学舍讲习之处,亦难究其所读何书。但见其如常人打布之外,于项上挂白线一条。以此别其为儒耳。由班诘入仕者,则为高上之人。项上之线终身不去。
苎姑削髪穿黄,偏袒右肩,其下则系黄布裙,跣足。寺亦许用瓦盖,中止一像,正如释迦佛之状,呼为孛赖,穿红,塑以泥,饰以丹青,外此别无像也。塔中之佛,相貌又别,皆以铜铸成,无钟鼓铙钹,亦无幢幡宝盖之类。僧皆茹鱼肉,惟不饮酒。供佛亦用鱼、肉,每日一斋,皆取办于斋主之家,寺中不设厨灶,所诵之经甚多,皆以贝叶叠成,极其齐整。于上写黑字,既不用笔墨,不知其以何物书冩。僧亦有用金银轿杠、伞柄者,若国主有大政亦咨访之。却无尼姑。
八思惟正如常人,打布之外,但于头上戴一红布或白布,如鞑靼娘子罟姑之状而略低。亦有宫观,但比之寺院较狭。而道教者,亦不如僧教之盛耳。所供无别像,但止一块石,如中国社坛中之石耳,亦不知其何所祖也。却有女道士。宫观亦得用瓦。八思惟不食他人之食,亦不令人见食,亦不饮酒。不曾见其诵经及与人功课之事。
俗之小儿入学者,皆先就僧家教习,暨长而还俗,其详莫能考也。
人物
人但知蛮俗人物粗丑而甚黑,殊不知居于海岛村僻及寻常闾巷间者,则信然矣。至如宫人及南棚〈南棚乃府第也。〉妇女多有其白如玉者,盖以不见天日之光故也。大抵一布缠腰之外,不论男女皆露出胸酥,椎䯻跣足。虽国主之妻,亦只如此。
国主凡有五妻,正室一人,四方四人。其下嫔婢之属,闻有三五千,亦自分等级,未尝轻出户。余每一入内,见番主必与正妻同出。乃坐正室金窗中,诸宫人皆次第列于两廊窗下,徙倚以窥视,余备获一见。凡人家有女美貌者,必召入内。其下供内中出入之役者,呼为陈家兰,亦不下一二千。却皆有丈夫,与民间杂处,只于顖门之前,削去其髪,如北人开水道之状,涂以银朱,及涂于两鬓之傍,以此为陈家兰别耳。惟此妇可以入内,其下馀人不可得而入也。内宫之前后有络绎于道途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