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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娇(103)
作者:云芙芙 阅读记录
“要不你叫沈宥齐,怎么样,本小姐取的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听啊。”
落日与晚风轻轻地吹过十字海棠式窗棱,将他的黑白的世界渲染成暖色。
当回忆逐渐抽离,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在眼前晃来晃去的小手,少女气鼓鼓又不满的声音于耳畔响起,“喂,你在想什么啊,我喊你好几声你都没有听见。”
“你该不会是认为我吃了两个兔腿吃太多了吧,你要是敢说是,你就完了。”
“怎么会,能吃是福,吃多点代表有福气。”沈归砚低笑一声的握住她乱晃的手,放在自己脸颊旁贴上,深情又旖旎,“我只是在想,我何德何能能娶到夫人这样的姑娘。”
娶到了他从五岁起,就一直将其视为心中明月的姑娘。
“夫人聪慧,勇敢,大方,自信,漂亮,而漂亮在夫人身上应该是最不明显的一项优点了。”若不是五岁那年遇到了心软的神,他何德何能能在此刻和她共赏西窗月,月下烤兔腿。
不熟悉的人,只会认为她骄纵,恶毒,愚蠢,可是只有与她相处过的人才知道,她有多好。
所谓的骄纵只不过是没有长成他们所希望,世俗中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
愚蠢是有着自己想法,不会盲信所谓的他人之言。
恶毒,难道你会对伤害过自己的人以德报怨不成。换成是他,他不会,他只会锱铢必报。
至于娇气,她自小生于金尊玉贵的盛国公府,哪怕在娇气一些也理所当然。
她有骄纵的资本,也有骄纵的底气。
那些乱传谣言之人,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又有和区别。
忍着肉麻的宝珠一把抽回自己的手,还往袖子上擦了两下,“我警告你,我才不会吃你那套,你还是收起来吧。”
他嘴里动不动就会冒出甜言蜜语,说明本身就是个不老实的人,对,没错!
吃饱后,枕着他膝盖的宝珠看着天上划过的流星,伸长手,五指张开想要抓住什么时,一只修长白皙的手伸了过来,并强势的和她十指紧扣,一声揶揄声伴随着清风落入耳畔。
“宝珠抓住我了,所以我是属于宝珠的人,宝珠得要对我负责才行。”
宝珠对上他亮得堪比满天繁星的一双桃花眼,心脏不受控制的跳了起来,脸颊突兀地冒出一丝红晕,“无聊。”
“我不认为无聊,只要是和夫人待在一起,对我来说就没有无聊一说。”沈归砚手指拨弄着她似海藻般洒落在他腿上的墨发,蛊惑道, “要不要听故事。”
“不要,我才不会傻得又上当。”上一次的鬼故事她直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她才不会笨得在同一个坑里摔两次。
“你放心,这一次绝对不是鬼故事,骗你就是小狗。”
宝珠满脸嫌弃,“可你本来就是狗啊。”
“既然夫人说我是狗,那我倒要让夫人知道什么是狗。”说完,沈归砚弯下腰亲吻上那张他从一开始就垂涎已久的红唇。
弯月,星空,虫鸣,共谱一场春日来信。
微凉的夜风拂过肌肤,本该泛起凉意涟漪,此刻却只剩下滚烫的气息。
被亲得七荤八素的宝珠察觉到他的手逐渐往她衣服里钻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说,“你不是说我还小吗。”
察觉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沈归砚磨了磨牙根,几个呼吸间平缓燥热的气息,带着几分咬牙切齿的隐忍,“你给我等着。”
低头间,撞到她意乱情迷中被自己扯开的外衫,耳尖泛红,整个人像是烫到一样。
由着他为自己弄乱揉皱了的衣服的宝珠毫不在意他话里的威胁,“哼,等着就等着,谁怕谁啊。”
不就是亲个小嘴吗,又不是没有被亲过,有什么好害怕的。
那辆留在路上的马车很快被人追上,染了血的地面横七竖八的躺着不少残肢。
为首的男人看了一眼,夹紧马腹往前走。
“记住,男的不留活口,女的留下。”
第65章
随着天际线亮起一缕霞光, 温柔的驱赶昨耶残留的冷白雾气。
一夜无梦的宝珠迷迷瞪瞪中睁开眼,率先撞入眼球的是男人线条干净利索的下颌线,还有鼻尖上的墨甩小痣, 看得宝珠忍俊不禁的想要伸手去抠。
看它到底是不小心沾上去的,还是本来就有。
天气尚未回暖, 在野外睡觉又没有锦被棉衾帐篷等物, 她应该是感觉到冷的, 可是睡在他怀里就像是睡在了温暖的火炉边, 不见一丝潮湿寒冷。
她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 一个湿漉漉的吻像小狗撒娇般落在脸上,痒得她难受, 抗拒着就要伸手推他, “走开,你还没漱口,不许亲我,臭死了。”
“好,那等我洗完脸在亲。”沈归砚捏了下她的脸颊, 取出点心和水囊相递,“该起床赶路了,等进了城,我在带夫人吃好吃的。”
宝珠接过水囊漱口,低下头看见自己皱成一团的衣服上面还沾有泥土晨露的芬芳, 目光平移。
他的衣服和自己的比起来是那么的光鲜亮丽,衬得自己皱巴巴得像个小乞丐。
“怎么了?”
宝珠饱含怨气的瞪了他一眼,又理直气壮的说, “把你的衣服脱下来。”
沈归砚耳根一红,“这, 大早上的不太好吧。”
………
他们幸运的在半路遇到了一伙镖局,又使了银钱让他们捎带一程。
“我们还有多久才到岭南啊。”换上一身男子装扮的宝珠无趣的脱着腮帮子,问向坐在身边戴着帷帽的高大女人。
因为钱给得实在太多了,他们两人并未骑马,而是乘坐马车。
抱着剑的高大“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地回,“要是不出意外,还有十天。”
“十天啊,还有好久。”板着手指头的宝珠往后平躺,忍不住对天埋怨了一声。
十天,意味着她还要过十天风餐露宿的苦日子。
中午没有停下来,而是选择继续赶路,等到了晚上才停下来埋锅做饭。
休整的地方是山脚下,又正值春日万物苏醒,蛇虫从漫长的冬眠中醒来。
为防止半路解手的宝珠已经尽量控制自己喝水的量,哪怕如此仍是憋得难受,扭扭捏捏地问,“你要不要去解手。”
沈归砚点头,向她伸出手,“走吧。”
宝珠垂眸落在伸来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清瘦,青色筋脉隐约可见,若不是上面覆盖太多疤痕,应是如美玉一般不见半分瑕疵。
沈归砚解释道:“外面天黑,你牵着我不容易摔倒。”
宝珠认为他说得挺对的,把手置于他掌心中,娇气道:“那你可得牵好了,要是让本小姐不小心摔倒了,我就把你这个奴才的狗腿给打断。”
“夫人放心好了,小人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沈归砚抱着人下了马车后,只见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顶牛皮帐篷,有人在忙碌的准备晚食,有人在悠闲喂马。
两人钻进林子后,宝珠看着仍跟在自己屁股后面阴魂不散的沈归砚,眼梢上挑,怒道:“我去解手,你跟着过来做什么啊。”
“我不放心离你太远。”沈归砚耳尖泛红的说着一本正经的话,又指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并把草纸递过去,“那边没人,可以去那里。”
肚子涨得难受的宝珠咬着唇,满脸纠结,“那你可不能偷看哦。”
——
等解完手出来,队伍里的一个小娘子笑着向他们招手,“沈公子,沈夫人,我们煮了晚饭,你们要不要过来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