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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自己的儿子,吴越的脸色不由得好转,“是啊皇上,犬子已经九岁,两个月前和他娘去外婆家串门子了,幸好他们母子俩去了外地,才没遭逢这场大灾。”
“逃过大劫,将来必有后福,若他能和你一样胸怀大志,待长大成人之后,可一定要为朝廷效力,到时候朕也封他个大将军来当,好继承你的衣钵。”
闻言,他欣然一笑,“说起这个,犬子还真有几分我当年的风范,五、六岁大的时候便喜欢舞刀弄枪,筋骨不错,是练武的料子。”
吴越似乎很以儿子为荣,一提到孩子,话匣子便打开,不知不觉和东方曜热络起来,聊得十分投机。
秦素珏不由得暗自偷笑。曜果然是个极有心机的家伙,知道如何去突破对方的心防,化阻力为助力。
相信明天以后,只要有人在吴越面前讲一句当今圣上的不是,他非跟对方拚命不可。
众人聊着聊着,便来了兴致,有人端来烈酒,东方曜大大方方的便和众人喝了起来。
酒过三巡之后,气氛也越加热络,又一碗烈酒下肚后,他起身道:“男子汉大丈夫,就要有理想有抱负,做出一番成就,将来也能给后世子孙做个榜样。不管大家之前有着什么样的误会,朕希望从今以后,你们都能齐心为北岳效力,朕不会主动进犯他国,但有一天若有人欺到咱们头上,绝对要他们滚回去。”
说完这番话,他举起酒碗,先干为敬。
见状,众将士也都举起酒碗,一饮入腹。
看着这样的东方曜,秦素珏心头激动,内心感慨万分。
这才是真正的帝王之姿吗?
她有种预感,曜将成为北岳史上,最有声望的一代明君。
这些马上论英雄的男人,平日就不拘小节,此时多贪了几杯,胆量也跟着变大,便有人好奇的问道:“皇上,我们都知道当年您登基之时,曾昭告天下,今生只娶皇后一人,且永不纳妃,那么您身边这位像仙子一样的姑娘,和您究竟是啥关系啊?”
话音刚落,大伙的目光便都移到秦素珏的脸上。
她有些害羞,急忙低下头,心底暗道:果然是些大老粗,想到什么就问什么。
东方曜却朗笑起来,一把揽住她的肩头,说:“她便是朕的皇后,也是朕此生唯一会娶的人。”
秦素珏脸色骤然涨红,不由得暗暗瞪了他一眼,仿佛在责怪他说话怎能如此直接。
众人都有些惊讶,仔细打量她。此女虽然贵为皇后,却不似寻常女子那般娇贵孱弱,反倒落落大方、不拘小节,十分有女中豪杰的感觉。
“自古以来,皇帝都是三宫六院,妃子无数,而皇上贵为天子,却发誓只娶一人,这可真是史无前例的奇事啊。”
东方曜却一本正经道:“别人想娶多少个不关朕的事,不过朕只有一颗心,这颗心只能容下一个人,若是多了,那朕可就消受不起了。”
闻言,众人哈哈大笑。
秦素珏被他的话说得更加羞红了脸。早知道这人这么放肆,她就躲在主帐里不出来了。
这顿晚饭,大伙吃得都很高兴,当两人回到主帐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
两人洗漱一番后,东方曜便迫不及待地将秦素珏揽到榻上,在她没来得及反抗时,已经重重印下一吻,堵住她即将出口的娇呼。
随着他逐渐加深的亲吻,她慢慢放弃挣扎,沉浸在这记深吻中。
半晌后,他的唇稍稍退开,四目相对,喘息声弥漫在两人耳边。
“素珏,我今晚很开心,自从登基为帝之后,一直在皇宫内院中做个规规矩矩的皇上,突然好怀念我们过去起兵夺位的日子,虽然辛苦,却充满甜蜜。”
“所以你就不管不顾的,当着那些将士的面,说出那番话来?”
东方曜嘿嘿一笑,“那番话可都是我的心里话,难道说不得吗?”他吻了吻她的眼睫,“世人皆知,我东方曜本是薄幸之人,大概是生于皇宫,又遭到亲生父皇的迫害,让我不再相信人世间还有什么真情存在。
“可你却如一只彩蝶翩翩飞进我的生命里,为我干润的心田注入希望,素珏,我可以所向无敌,但前提是你必须在我身边支持我、陪伴我,只要一想到你会离开我,我的心就在滴血,一旦血流光了,我就会死掉……”
她急忙捂住他的嘴,瞪他一眼,“什么死不死的,不准你胡说八道。”
“素珏,我就知道你到底是舍不得我的,答应我,这一辈子就留在我身边,哪也不准再去了。天下女子再多又如何,我只要唯一想要的那个人,能一生一世陪在我身边,便已足够。”
在安丰停留四、五日之后,东方曜终于准备起程回京。
随他前来安丰的两千精兵,一半奉旨继续驻守这里协助赈灾。
在地震中死亡的尸体被抬到了处焚烧,以免造成病疫传染,酿出更大灾祸。时值夏日,各种传染疾病非常猖獗,为了确保活下来的灾民健康,东方曜还派人回京调遣军队运来药材。
当地灾民在皇帝一连串积极救灾的措施下,感觉到希望也慢慢振作起来,兴动土木,重建家园。
东方曜离开时,整个安丰的老百姓列队送行,以吴越为首的将士也信誓旦旦保证,以后一定会听从朝廷调遣,一切以大局为重了
这趟安丰之行,为他奠定良好的帝王形象,很多年之后,仍有百姓争相流传着这段佳话。
在安丰和京城之间有个叫胜德的地方,当年永炎帝还活着的时候,曾命人在那里大兴木土,盖了一座行宫。
所以回程时,东方曜派人先行到行宫知会,他们一行人要在那里落脚几日,让行宫里的奴才好生准备着。
胜德行宫附近,有一处皇家猎场,当军队抵达行宫时,东方曜便命令众人在此暂时休息整顿。
而他和秦素珏则在行宫休息一晚后,一人骑着一匹马,来到附近的皇家猎场。
这日午后的阳光并不毒辣,两人在空旷的猎场内策马奔腾,嬉笑玩耍,好不惬意。
过去的美好回忆让两人皆十分怀念,那时东方曜还没登基,运筹帷幄时,偶得清闲,便和她策马踏青,享受畅避天地间的美好和浪漫。
正沉浸在一切尽在不言中时,一只小白狐从他们面前跑过。
两人同时望向对方,东方曜率先道:“素珏,你看那小狐狸毛色不错,若是抓到手,替你做一双狐皮手套一定保暖又好看。”
“你心肠真是歹毒,那么小的一只狐狸,显然是刚离开母亲怀抱的狐患,你却要把它宰杀,做什么狐皮手套。”
被她狠狠一瞪,他十分委屈。“我这不是为你打算吗?难道你不喜欢那只小白狐?”
“喜欢倒是喜欢,不过却不忍心杀它。”
“那还不容易,咱们把它抓来,然后带回宫去养着,我记得你最喜欢小动物,还记得几年前我们养的那只白猫吗?可惜后来它不小心吃了老鼠药死了。”他还记得她为此伤心了好一阵子。
两人边说边追赶着那只小白狐。
东方曜笑道:“素珏,咱们打个赌吧。”
“赌什么?”
“看咱们谁先抓到那只小白狐,输的一方,要让赢的那方亲嘴。”
闻言,秦素珏气得直瞪眼,“你还能更奸诈一些吗?按你这么说,不管输赢,我们不都要亲嘴?”
“哈哈,亲嘴这两个字,从你嘴里说出来可真是美妙动听。”
她被他调侃得俏脸飞红,只觉得这男人实在可恨,偏偏自己脸皮又没他厚,只能被他在言语上占便宜。
说话间,那小白狐向林里跑远。
两人不再多言,急追而去。不多时,那小狐狸便消失不见,两人分头寻找,各自散开。
秦素珏凭着敏锐耳力,四处寻找小白狐的身影。
嗖!一声,小白狐在眼前一闪即逝,她刚要上前追去,忽然从树上落下十几个蒙面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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