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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珠令(321)

作者:舞夜夭 阅读记录


父亲运气真好,养大了皇上,我瞧着皇上对父亲存了几分真情实意,以及愧疚。”

“不羡不怪我隐瞒真相?”

慕老头红着眼,可怜巴巴望着儿子。

“你把我赶出去的话,我没地方可去了,不,我死活都不走,我没养你小,我是你爹,你长大了,我照样可以养你,我出门赚钱,我给你做菜,我帮你洗衣服……”

云默抬起手擦去慕老头的眼泪,却是越擦越多,“你为我不做安国公,不去慈宁宫,我有何资格怪你?你没有养我小,我养你老,陪你到老,继承慕家香火。”

“呜呜呜。”

慕老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太好了,他最难的一关平安过去了。

以后他可以继续同旁人吹牛逼,吹儿子云默。

纵然被武勋们看出一些端倪,只要死去的安国公还在皇陵埋着,皇上同太后不承认,他就能继续蹦哒。

慕老头被云默送去屋去歇息,一整晚都陪在父亲身边,姜氏插不上话,只叮嘱厨房准备酒菜给这对父子送去。

她隐隐还能听到慕老头哭声,不过哭声并不悲切,反而透着幸福感。

姜氏略有几许的羡慕涌上心头,自己同女侯何时能彼此坦诚相见?

女侯私底下为她生意铺路,她也有几分感激。

慕老头为儿子舍弃一切荣华富贵,只跟着亲儿子。

女侯在真相大白之后,对欺骗她的骗子很好,姜氏怀疑女侯并非是因为一手养大江氏同穆凰舞的情分。

女侯瞧不上守寡再嫁的亲生女儿,同样看不起云薇!

这个心结一辈子都解不开。

姜氏怀疑女侯看到自己同薇薇富贵了,彻底压到江氏母女,她才悔悟。

都是做人亲生父母,慕老头比女侯好太多了,哪怕太后娘娘比女侯会做母亲!

不用陪着云默,姜氏看账盘账,把云薇所说的工匠学院建在何处,她能负担多少名学徒。

云薇只给姜氏提供奇思妙想,姜氏负责落到实处,每一项工艺的进步都能带来大笔的财富。

姜氏吃到了红利,舍得拿赚来的银子投资工匠学院。

从学徒们培养,以后有一技之长的学徒们进入姜氏的名下的生意店铺,也会更加忠心。

她的女儿云薇声名鹊起,她的丈夫是云中君,又是状元,她也不能太弱了不是?

总要一家人都好,才是真的好。

*****

云薇直奔汉中县,汉中县令董大人是云薇的老熟人,能叫一声董伯父,况且靖王驻扎的地方离着汉中县不远。

连着赶路十几天,云薇距离汉中县越来越近,路上行人很少,越是临近汉中县,活人越少。

云薇看到不少村庄都已荒芜。

她首次感到战争的残酷,知道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后,良心未泯的人都会成为反战人士。

汉中县的范围在天穆王朝控制之下,尚且如此,云薇不敢想在川蜀境内会死多少人,又回有多少人无家可归。

临近中午,云薇同程风下马歇息,云戎带着两个侍卫去打水。

程风擦了擦额头的汗,看了一眼天上炙热的太阳,口吐芬芳骂了一句脏话。

程风很着急,前面消息并不算太好。

大皇子失踪,在失踪之前大皇子把指挥权的一半交给了来寻找爱宠禁脔的高庸王。

这让靖王穆阳无法完全彻底掌握住兵权,军中有两个副帅,当然主帅只能是失踪的大殿下。

无论是穆阳,还是高庸王都无法取代大皇子。

皇上也不会准许他们取代大皇子!

他们知晓皇上的底线,谁都不敢轻易惹皇上不快。

“听说阿阳遇见了刺客,都是八品的高手。”

程风提着鹿皮水壶喝了最后几口水,“倘若阿阳还有功夫在,八品都进不了他身,我知道玉掌柜那边资助川军,给了不少银子,还有一些……咱们这边的消息。”

“这就是叛国,卖国,阿阳该同皇上告一桩,什么玉掌柜?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云薇坐在石头上歇息,一路骑马颠簸,她双腿已经不是自己的,屁股也好似被磨出了茧子。

她撸着显得很精神的卷毛狗头,看了程风一眼:

“玉姐姐若是真无情,早就投了皇上,正因为她重情,才肯听她主人的吩咐。你说这话,我不爱听,不支持皇上征伐川蜀就是无情?

有本事让大皇子不失踪啊,他好好征战,能让战局乱成这样子吗?

他相信靖王的话,高庸王能掣肘靖王吗?”

“各为其主罢了,谁也说不上就是正义的,不过我猜玉掌柜他们很快会撤离……”

“为何?”

程风摸了摸鼻子问道,心中暗骂自己白痴,竟忘了云薇管玉掌柜叫姐姐的。

他记起云默的生母就是花魁。

云薇拍了拍狗头,轻声说道:“因为穆阳不会坐以待毙,他如今已经安排好了,对穆阳的信心,玉掌柜背后的主子不比任何人少,毕竟她培养了他,又斗了好几年了。”

程风恍然大悟,拍了一下脑门,只听云薇说道,”阿阳可能会受轻伤,但是重伤不可能的,八品高手伤不到……他。”

不远处传来打斗的声音,趴在云薇怀里的卷毛抬起狗眼看了一眼,瞬间冲了出去,”汪汪汪。”

云薇听懂了是云戎同人打了起来,她连忙起身,追着卷毛跑。

程风已习惯卷毛的特别,一路上云薇能把马骑得那么好,程风觉得大半功劳都是在卷毛的。

程风毫不介意追着狗跑,甚至他怀疑自己不是卷毛这只狗的对手。

程风不如狗有点伤自尊,但他只是普通人,卷毛是天上狗神下凡。

狗神也是神仙,比凡人强,没毛病!

卷毛冲在最前面,有它加入战局,很快围攻云戎的人被卷毛咬得遍体鳞伤。

云戎不再晕血之后,打起架来生猛得很,不过他怀里抱着一个八岁左右的小男孩,不如卷毛灵活。

围攻的人见势不妙,扔下受伤的同伙不管,夺路而逃。

云薇赶到时,云戎面前跪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哽咽道:

“我……我舅舅是……是吴将军,姨母是川蜀王侧妃,带着弟弟去锦城,得恩公相救,我恳请恩公一路护送我们,见到父亲后,父亲定有重谢。”

第三百二十章 混进腹地

云戎连连后退,毫无方才打仗时的勇武果绝,年轻英俊的脸庞还带有几分的稚嫩。

一双剑眉不安的簇着,隐隐透出一抹心疼。

对面前少女的心疼,对一旁八九岁男童的怜悯。

云戎五官硬朗,有几分疏朗敞亮的气质,可信又可敬。

这也是少女肯直接相求,并且交代出身的原因之一。

少女身边的随从大多死光了,剩下还在喘气的两三人身受重伤,很难保护他们通过汉中县等关隘,成功进入川蜀的范围。

少女险中求生,赌一把救过自己的少年英雄是好人。

云薇强压下微抽的嘴角,出声喊道:“大哥。”

云戎转身见到云薇,长出一口气,向云薇递了个眼色,慌忙又腼腆说道:

“快过来帮我服起……扶着官家小姐,小妹回家后,得给我作证,我不是逞强,看……看上小姐长得好。”

云戎尴尬挠了挠头,眼角余光窥着清艳的少女,前言不搭后语:“我见不得劫道行凶,女子受辱。”

云薇在心里给云戎的演技打九十九分,少给一分怕云戎骄傲。

云戎除晕血的毛病之外,他再无成为名将的任何短板。

他疆场上果决刚毅,能征善战,能谋善断,可同士兵一起冲锋,也能从容布阵。

甚至云戎也敢以武将之身同文官或是朝争,或事联合。

云戎长在天穆王朝,期望建功立业,对皇上一统江山无比的支持。

他想立功,不愿只是护送云薇去见穆阳。

云薇赶忙上前搀扶起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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