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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非得已(32)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子君

凤君口中的咒语骤然加快,二十六具尸体上的雾气凝成一只巨眼,朱红色的瞳孔幽深,泛着噬人的魔光。巨眼影影绰绰,虚幻飘渺,扭曲不定,无声息地浮沉。二十六具尸体的血液源源不断地涌出,直到枯竭。

“着!”凤君一声大喝。

左右护使同时虚推双掌,拼出大力,巨眼飞快地旋转,下面血海中的二十六双眼睛吸着汹涌的血流,飘落在每具尸体的胸口上。凤君双掌分开,向上托去,仰面吟唱。语调极为悲凉,几曲不知弯,半旋上去,幻生出一阵玄奇怪异的空灵之音。

狼王桐面前,恍惚微摇出火烛光影,妻儿向他微笑……一晃间,渐去渐远,凤君歌声嘎然而止,继而连续吐出三个字。

“起!起!起!”

一声比一声高,狼王桐猝然惊觉,竟然掉进了幻觉里,怅然心叹,圣族的巫术,狈先生恐怕也不及。再见凤君掌中,陡然生出一束明灿的金光。

金光平铺而出,盖过巨眼,分出二十六缕,分别击在二十六具尸体的心口中,尸体颤抖着,悠悠站起,安静地寻到自己的头,戴帽似的端放自己的颈腔之上,分毫不差。

狼王桐哑然,心底泛起苦意,生与死眨眼间,阴与阳一步之遥啊!

尸人们胸口闪着一团血光,逐渐隐去。凤君徐徐收回金光,巨眼消失,一切如初,皑皑的白雪上没有留下一丝血迹。

左、右护使调息良久,起身,张眼,见大族长已落到地面,脸上显出几分疲惫。

两个女子挥鞭一舞,二十六个尸人加入到他们身后尸人的行列中,缓步消失在树林之中。

狼王桐谦卑地躬身。

“多谢大族长手下留情,十分清楚,方才自己落入幻境中,在场随便是谁,都能置他于死地。

左、右护使奇怪的眼神投向凤君,显然他们并不知道。

凤君一笑。

“过虑了。当年圣族向狈先生许诺过,圣族决不碰五岭的狼族。”语气一顿,玩笑般淡淡地道,“我只是想知道那一刻你在想什么?”

狼王桐一窘。

“见笑了。”

凤君拍拍他的肩,半真半假地道。

“有情有意,人类不如也!”说罢逝向天际。

左右二使紧随去。

狼王桐望着他们消失的方向,片刻后,又有二十几道亮芒激向空中,禁不住想,他们敢在这郊外举行尸人仪式,原来早有安排。随即又想,自己直感嗅觉极是灵敏,却未察觉到林丛深处的人类,世上高人能把杀气,呼吸收敛无形,却做不到消除天生的气味,而他们却将气味也隐藏了……不愧是万物之主呀。

步行出树林,前面是林间大道,依旧是白雪茫茫,无边无际,忽听到簌簌声响,丝毫不加遮掩,随即,有两个一高一低的身影向他走来。

夜色淡了,东方灰白,天明前的黑暗已过去,只等喷涌而出的太阳。大雾迷漫,徐徐翻动,雾中的林海更是虚幻。

他静静地站着,对面两尺外的狼丽和一个少年并肩而立。怎么也想不到,再次与狼丽相遇。

狼丽一改那夜的疯癫,出奇的安静,一袭整洁的白衣,清丽的容貌,一双眼眸略显呆滞。身边的少年刚过狼丽的肩,黑衣相衬下,有着女孩子的柔弱纤瘦。乌黑的长发随意束起,面孔苍白无血,却俊秀得精致。眼睛夜空一般深邃,闪烁着凶残与冷杀。最醒目的是一道疤痕自整个脸斜斜穿过。那是由极凌厉的剑气所伤,一招挥就,暗红丑陋的碍眼地留在那。

他与狼丽一样,周身散着浓浓的血腥味。

“我是月魔!这是我儿子子君!欧阳子君!”狼丽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少年微皱了下眉,显然有点不乐意。

狼王桐深吸了口气,目光定在少年身上,打量不停,这就是月魔与人类的孩子?比起欧阳炎炎他更像个小邪魔。

“哈哈——”

狼丽纵声大笑,少年伸手轻抚着母亲的背,无比温柔地安慰着。

“娘,别怕,有子君在,谁也伤不了你……”

听着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稚声细气地说出这样的话,狼王桐一震,再瞧狼丽笑过后目光痴迷。

“狼王桐,你连同类的情份都不念,你还算什么狼王!没有狼群,我照样活着!我照样把儿子养大!我是月魔,谁敢杀我!”

狼王桐一阵酸楚,他感到十五年来的月魔珠反噬和被追杀的日子,早已把狼丽折磨得心智失常了,张了张口,却又无话可说。

狼丽沉迷往事陡然醒来,古怪地看着狼王桐,嘻嘻一笑。

“你也有儿子吧,我们比比看,谁的最好?”

狼王桐背脊一寒。

“子君!”狼丽面色突地变得阴沉可怕。

“娘……”

“天下不容我们,你长大了就把他们全杀光,一个不留!”

“是!娘!”

少年坚毅的目光,使狼王桐打了个寒战。

“还有他!”狼丽一指狼王桐,咬牙切齿。

“是,娘,我都把他们杀光!”

狼丽大笑,身行一转,掠向空中。子君向他阴阴的一笑,追逐而去。

狼王桐呆愕了许久。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黑衣

琉璃大醉三日,于四日清晨醒来,随狼王桐、云飞上路。

五、六日的路程,离了人类的聚集地,他们*了茫茫的深山里,低低掠飞,途中猎杀了两头野牛,准备作为礼物送给狼王李。

傍晚,前面的树林稀朗,古松参天,浓郁的绿意衬着积雪,极是醒目,狼王桐嗅嗅气味,仰天长嚎,悠长的狼嚎声久久回荡在山林间,震得树枝雪尘纷纷散落。

一声一声地嚎着,以狼特有的方式唤出百年不见的老友。

片刻后,遥远处有狼嚎回应。先是一声,接着数十声。

琉璃与云飞早已忍耐不住,张口嚎叫,憋闷了许多日,终于可以痛快地嚎叫了。

狼嚎声渐近,十几条人影穿林涉雪而来,多数后面还带着条灰色的狼尾,为首一个与狼王桐年纪相仿,瘦削的脸上满是喜色,远远就打招呼。

“桐老弟,昨日喜鹊蹬枝,原来是为你报喜呀!”说话间已到狼王桐跟前,“六百多年不见,你这是娶妻忘友啊!”

狼王桐见到老友狼王李,爽朗一笑。

“六百多年不见,你功力精进不少,这人气也沾了不少呀!”

“哈哈!”

寒暄数语,狼王桐将野物奉上,狼王李请他们家中歇息。

狼王李所管的狼群,约有两三千条狼,共同生活在一个山腹里。山腹外有密林围拢,十分隐蔽,山腹内遍布大小石室、通道,足够狼生活的了。

当夜,狼王李摆下数种野物、干果,取出沉埋地下千年的狼酒,来招待狼王桐他们。这可把琉璃乐坏了,左一坛右一坛,喝得众狼大眼瞪小眼,狼王李豪爽大笑,拍拍琉璃稚嫩的肩膀,由衷赞道。

“好孩子!有血性,像条狼!”

狼王桐气笑不得,这琉璃的酒量让他诧异不已,见她喝酒如同喝水,而酒入口中,小脸又满是幸福陶醉之色,似尝到世间最美之物,眉头皱起,照这样喝下去,狼王李的那点佳酿还不够她解馋呢!

云飞似乎早看出父亲所虑,低声劝琉璃不要再喝了,拉她去休息。难得的是,琉璃胆小,虽喝了几坛酒,并没有醉,怯怯地望了狼王桐一眼,听话地跟云飞走了。

狼王桐暗里长舒口气,面上却不动声色,与好友把酒言欢,当问起何故一路走来,少见狼的踪迹时,狼王李露出沉痛之色。

原来,人类深受月魔之害,却又不能根除,便使仇恨泄向整个狼族,剑陵宫也曾放出话,只有诛尽天下狼,才可切断月魔寄身之源,只因圣族几次举进中原,剑陵宫为保声誉才不得一放再放。既使如此,东北部的人类尚武重修行,高人且不计,单是周边的猎户就足够狼族吃大苦头了,毕竟不是所有的狼都能修化人形,善法力,绝大多数只是普通的狼,其智其勇用在猎食自保还可以,而面对强大的整个人类,是万万不能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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