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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1322)

作者:南希北庆 阅读记录


他们认为不能这么下去,到底张斐也就是面目可憎了一点,那辽人可是茹毛饮血。

孰轻孰重,还用说吗?

但他们又不能去批评曹栋栋,因为当时是辽军侵界,曹栋栋这么干,那也是深得人心。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往死里夸赞张斐。

而富弼、司马光他们一直研究这部新法,没有关注此事,所以现在也是云里雾里。

虽然年关将至,那边赵顼也没有休息,他一方面忙于调兵遣将。

首先,任命郭逵为广南二路安抚使,让他从湖广地区,领兵三万进驻钦州等地。

他还专门派人去告知郭逵,咱们这回可不是要大举进攻,而是要以防备为主,以及在当地建立起公检法。

为此,赵顼又下令从京东东路调派一批指挥使过去,帮助郭逵练兵。

其实不是练兵,而是要训练皇家警察。

但不得不说,这个人选安排,是深得保守派他们的喜欢。

这足以证明,赵顼确确实实要将重心放于国内,暂时是不会再对外用兵。

不但如此,还有就是进一步官制改制的问题。

这个改制,真是充满着尴尬。

一改,旱情来了。

虽然此番抵御旱情非常成功,但是赵顼对此仍然是心存阴影,真不敢再轻举妄动。

故此,他也没有废掉三司,而是财政一分为二,钱都还是交给三司来管,但使用权交予户部。

至于三省改革,赵顼也没有再将门下中书拆分,索性就维持现状,宰相还是全都待在政事堂。

他也是从此番赈灾看到公检法是可以制衡政事堂的,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是没有公检法的,如今政法分离,宰相的权力,已经得到限制。

就没有必要再进一步削弱。

赵顼年底这最后一道诏令,也预示着国家大战略将发生转变,将着重于内政。

第七百六十九章 八议制度

最终,赵顼还是没有彻底废除三司,也没有将三省六部制贯彻到底,这令不少大臣是松得一口气。

其实无论是王安石,还是司马光,都不太赞成这么干,他们认为这么干,效率会更慢,而且会失去对皇帝的制衡。

是一个部门权力大,还是三个部门权力大,这都不用去想。

至于赵顼为什么没有跨出这一步,大家其实是心照不宣,可不是因为他们愿不愿意,而是因为那场旱灾,令赵顼心生忌惮。

而国家战略方针的转变,也可以说在某一种程度上,为朝堂上的党争在降温。

因为这个战略,显然是更符合保守派的理念,但是革新派也没有去拼命反对的,因为这个内政就还是以王安石的新政为主,可不是说将新政给废除。

就不像历史记载的那样,王安石主政期间,是将保守派全部赶出朝野,不管他们的建议对与不对,绝不采纳,反之亦然,保守派上台后,直接将新政全部废除,不管好与不好,必须全部废除。

变成一个零和博弈。

而导致这情况的改变,就是在于现在朝中出现第三股力量,也就是公检法。

公检法原本是属于保守派的,但是随着政法分离,导致革新派中和保守派中,都有一部分人是坚决反对公检法。

这就直接打破了党争的界限,双方出现一个非常明确的共识。

此外,公检法掌控的是审判权,强调的是公平,是对权力的制衡。

苏轼提到的纸币问题,其实就反应出,这党争是在弱化,要是以前的话,就是拼命反对,坚决不让王安石发。

而现在苏轼是在问,公检法如何制衡。

公检法是将两边都给卡住,现在司马光也不担心,你王安石会乱来,王安石也不担心,自己的政策会被人故意破坏。

一山不容二虎,但如今是三权争霸,就变成合纵连横的游戏,不可能达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当然,公检法也无法彻底消除党争,只能说在这一时刻减缓了这种现象。

虽然关于官制改革的这一道诏令,是今年赵顼下达的最后一道诏令,但赵顼没有就此休假,因为还有一件事,未有给出答案。

就是那部《临时法》。

之所以一直等到现在,就是因为赵顼想给张斐多一点时间去看,而张斐也是赵顼今年召见的最后一个大臣。

“关于那部《临时法》,你可看过了?”赵顼问道。

张斐讪讪笑道:“不瞒陛下,我还只是大概看了一遍,不过我一直都有参与,故此也算是比较清楚。”

赵顼点点头,也没有跟他计较,“其实这期间,几乎每天都有人上书朕,不希望朕通过这一部《临时法》。”

张斐立刻问道:“可是因为那八议制度?”

赵顼点点头。

这“八议制度”可谓是整个封建法的核心,名曰: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

属名例律。

亲”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属;“故”指皇帝的某些故旧;“贤”指朝廷认为“有大德行”的贤人君子;“能”指“有大才业”,能整军旅、莅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功”指“有大功勋”者;“贵”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品者;“勤”指“有大勤劳”者;“宾”指“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

唯有“十恶”不赦。

其余的罪行,秉持的原则就是“大罪必议,小罪必赦”。

人们常常说得“刑不上士大夫”的主要依据,就是出自这条律例,这也是继承唐律疏议的,并非是传闻中那块太祖立下的石碑。

也正是这条律例,维护了整个封建统治阶级。

然而,在这一部《临时法》中,富弼将八议制度从名例律中删除,归于赦免法案中,也就是说但凡涉及到八议范围,其中的刑事处罚,是必须交予皇帝批示。

权贵们计较的就是这一点。

因为皇帝可以赦免,但他也可以不赦,到底法律不再保障他们的特权,这就打破了刑不上士大夫或者刑不上权贵的原则。

可也有部分大臣认为,这将保障他们不会被皇帝任意惩罚,许多清廉的官员就认为这将有利于他们。

故此才能够在立法大会上通过。

张斐道:“我觉得富公在疏议上,写得已经是非常明确,我也非常赞同,法制之法捍卫的是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

古往今来,那些叛臣贼子,不是因为他们隐藏的有多好,而是因为当时的司法,并不是在维护君主、国家、百姓的利益,而是维护君主和他们的利益,故此他们的罪行往往会被掩盖,以至于他们愈发膨胀,最终酿成大祸。

这里面还包括对外的战争,就比如说,贪污军饷,以次充好,杀良骗功,等等。

故此在疏议中,富公是清楚的写明,皇庭是有必要让陛下清楚的知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陛下才能做出最为明智的决断,否则的话,陛下可能也不清楚,他们的所作所为,会引发多大的危害。”

赵顼皱眉道:“但是若无此八议,无疑是会增加朕赦免的压力。”

之前提到赦免法的时候,可没有提到这八议制度,他就在想,到时还是可以根据八议条例,来赦免那些人。

但是富弼他们可都是满腹经纶的大学士,赦免法案的出现,就是要取缔这八议制度,不可能两者都保留的。

张斐道:“这一点我也有考虑到,但这也会增加他们的违法的压力,是能够减少他们违法的现象,也会使得他们更加小心谨慎,陛下是可以更从容的使用赦免权。

我翻阅过过往有关八议的案例,其实在立国之初,是很少用到这八议制度,直到近四十年,才开始频繁出现。

但伴随而来的,就是违法的现象越来越多,司法被践踏的体无完肤。而他们这种违法,其实统统都危害到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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