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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38)



茍有没有。

三段中茍、啕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啕是今本,显然是根据

茍改写的。原先是咮、茍,宝玉自从那次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

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

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 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 (戚、全抄本

;庚本" 鬒" 作" 真" ,缺" 好" 字)可见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替她篦头当然远不及替麝月篦头亲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个性上

的对照。如果替红玉篦头也被晴雯撞见了,红玉与晴雯一样尖利,倘

若忍让些,也是为了地位有高低。晴雯与麝月地位相等,一样吃醋,

对红玉就像是倚势压人,使人起反感。

麝月后来成为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 正文" ──最能表现她

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这

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

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

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

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 情不情" 兮奈我何!

末句引" 红楼梦" 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

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

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 我有一个孽根祸胎" ,批"

四字是作者痛哭".

三详红楼梦(8 )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 借省

亲写南巡" ,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

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

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

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

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是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

佑,那正合宝玉的特殊身分──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

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 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 ,戚本批注:" 妙极,何

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 没有署名,但是

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

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

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前" 玉生香" 回中,颦云

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

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

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

评,下有笔迹不同的一行小字:" 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

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 (陈庆浩撰)将这

行小字列入" 后人批跋".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玉生日,凤姐告诉

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 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

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

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

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

氏死后阖家" 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

不写之写。棠村。" (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这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

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

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

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

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

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

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 红楼梦" 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

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

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

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

" 石头记本意" 亦即" 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

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

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认为后人批

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

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

闻曲等事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

处常批" 有是语" 、" 真有是事" ,但是宝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

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

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

会提早把红楼梦写成" 红楼圆梦" 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作见面礼,合欢花酿酒

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纪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

需要迁出园去。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

下批注内有:" ……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

" 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

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

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

角多少有点认同。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书中的" 戏肉"

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

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 好,一提甄事。盖真

事欲显,假事将尽。" 可见前七十回都是" 假事" ,也就是虚构的情

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

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 二详红楼梦" 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

抄本同),因为上联是" 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

称莺儿为" 金莺" ──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 金玉姻缘"

中的金,所以她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莺

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

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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