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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孕兔子揣崽碰瓷(119)
作者:何所往 阅读记录
他用神识感受到了,医馆外的墙根边上似乎站着个人。
看来她虽然表面负气离开,心里还是担心着兔子。
楚洺烟的确如兔子所言般心地善良,听到兔子这番感人肺腑真心话,一定也已经原谅了兔子吧。
“可是,可是……”兔子可是了半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可是什么?”顾明昼替他抹掉眼泪,“别急,慢慢说。”
兔子没忍住泪水,难过地嚎啕大哭起来,“可是她对本座这么好,本座还让谢珣把她家的赤练符篆卷轴偷出来,本座已经彻底还不清她了。”
顾明昼:?
墙根底下的楚洺烟:??
第65章 沈大夫
(六十五)
与此同时, 顾家。
刚恢复记忆的傀儡顾明昼,只记得自己先前在顾家曾立下过家规,顾家人只要诞下拥有两个内丹的孩子,那个孩子便要取名叫做顾明昼。
所以, 他要找到转世很简单。
“你们, 谁叫顾明昼?”
眸光淡扫过两个小崽的脸,在掠过超凶时短暂停顿片刻, 顾明昼眉宇微蹙。
这张脸, 似乎有些眼熟。
他对这张脸印象很深, 应该是记得这张脸的, 只是他现在记忆太不稳定,一星半点都回想不起来。
听到他的话, 超坏瑟瑟发抖着小声说:“我、我父亲叫顾明昼, 他很厉害的,你装成他的样子,父亲知道会打你的。”
话音落下, 顾明昼微微怔忡片刻, 似是有些不太相信般, 又重复一遍, “你父亲叫顾明昼?”
小崽虽然很害怕他,但还是诚实地点了点头,希冀着他能够在听到父亲的威名之后知难而退。
顾明昼看向超坏, 眉头却越拧越紧, 他一身灵气已经没有了, 方才离得近了才辨认出, 这孩子居然是个半邪。
他的转世竟会跟大邪生下孩子?
这怎么可能?
一生到死都在诛邪的人的孩子,是和大邪生的。
天道真是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他有些不愿相信地问, “你们两个都是?”
超凶摇了摇头。
顾明昼:“……说实话。”
超凶赶忙点点头。
“叫什么名字。”顾明昼目光落在超凶脸上,这孩子就算长得不像他,也绝对是他的孩子,体内的两颗内丹证明了一切。
“谁先说?”
超凶咬了咬下唇,小声道:“我叫超凶。”
超坏紧跟着接上,“我叫超坏。”
顾明昼:?
他从未听说过世上有父母会给自己的孩子取这种名字,他的转世脑子有问题么?
他眯了眯眼,耐下性子,言简意赅地道,“大名。”
“我没有大名。”超坏拧了拧自己的衣角,父亲之前说要等以后爹爹回到他们身边后再给他取大名,后来见到爹爹太高兴,他们就忘记了,于是一直没有取。
超凶弱弱地开口,“我、我大名叫沈素商。”
话音落下,超坏不可思议地偏头看向他,“咦,你怎么有大名?”
“爹爹说我的大名是坏哥哥给我取的。”超凶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但是我都快忘记素商两个字怎么写了。”
“我也好想要——”超坏羡慕地看向他,“你的名字听起来好厉害,我要是也有一个大名就好了。”
就像话本子里和狐妖姐姐成亲的书生一样。
听到小崽的话,顾明昼垂下眼眸,试探着伸手轻触在超坏的脸侧,柔软的触感,令他冰冷的指尖微不可察地颤了颤。
眼睛长得很像他。
不消多言,他一眼便能认出这两个绝对与他血脉相连。
短短二十五年的寿命,他本以为自己永远没有这样好的运气,像寻常百姓家那般拥有自己的家人。
可没成想,三百年后,他却亲眼见到了自己的孩子。
活着的时候,只想完成身负的使命。
可如今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他忽然想多活一阵,多留几天,哪怕多看几眼。
“你没有大名,我给你取一个可好?”他轻柔地把小崽们揽进怀里,唇角微微染上些许笑意,只是出现在这已死之身上,看起来并不算温馨,“既然弟弟名叫沈素商,你便叫顾兰时吧。”
小崽从他怀里抬起头来,望着那张熟悉的面容,心底还是有一点紧张,却也没有那么害怕了,他小声问道,“为什么要叫兰时?”
“因为……”顾明昼细细思索半晌,低声道,“素商为秋,兰时为春,弟弟姓沈,哥哥姓顾,正合适。”
其实本来打算叫顾小白,但仔细想了想,好像听起来比沈素商要逊色许多,他便依着素商二字取了兰时。
小崽挠了挠头,“可是,合适不行,爹爹喜欢才行。”
“他会喜欢的。”顾明昼淡淡道。
超坏困惑地看向他,“你怎么知道?”
顾明昼沉吟片刻,“因为听起来比较搭。”
“……”
小崽找不出理由反驳,莫名其妙被说服了。
其实他还挺喜欢这个新名字的,听起来和弟弟的一样厉害,像话本子里的人似的。
“你爹爹什么时候回来?”
顾明昼不知自己还能保留多久记忆,他想至少在彻底失去理性之前,见一见那个为他生下两个孩子的人。
虽然他不太相信自己会和大邪成亲生子,可超坏的确是半邪之身,铁证如山,他不信也没有办法。
兴许,那位大邪与他先前诛杀的大邪都不同,是个温厚善良的好邪。他的转世一定不会眼瞎到和真正的祸世大邪生孩子的。
顾明昼也只有这样猜测了。
*
医馆内。
沈洱迷迷糊糊中把所有事情全说了出来,顾明昼额头沁汗,知道楚洺烟就在外面听着,不得不捂住他的嘴,以防他再说出什么要命的事情。
“你让谢珣去偷卷轴?”顾明昼干咳了声,“应该是谢珣自己说要去偷吧。”
沈洱揉了揉眼睛,心里并没好受多少,“虽然是他说的,但是本座没有拦住他,本座只是想偷偷借来用一下,用完就给她还回去。”
闻言,顾明昼神色微松,伸出手在兔子红扑扑的侧脸上捏了一把,“原来如此,那魔族傀儡一日不除,天下苍生便一日无法安宁,你没有做错。”
“真的?”沈洱吸了吸鼻子,撇着嘴说,“可是楚洺烟知道了肯定会恨死本座的。”
“我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小心眼。”
话音落下,门外缓缓走进一道身影,楚洺烟深吸了一口气,不敢抬头看顾明昼,一把将手心的荷包塞进了沈洱怀里,
“喏,还你,那大夫去完当铺,说你这玉佩够买他家医馆了。”
沈洱吓了一跳,甚至以为自己在做梦,“你……”
“我什么我?”楚洺烟抿了抿唇,嗔怪道,“我还当你家里穷得连病都看不起了呢,谁想到你这么有钱,记得改天把药钱送还去我家。”
沈洱惊慌地看向她,“你刚刚都听见了?”
老天爷,你还不如把我现在给埋起来!
楚洺烟瞪他一眼,“听见什么,我可没有时间跟你浪费了,我还要回去喝药呢。”
说罢,她转身就走,分明一眼都没有看过顾明昼,却在临出门之际,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就这样结束吧。
顾明昼的确找到了很好的人,他们很合适。
沈洱比她想象中还要好,她本以为应当是个贤良淑德的端庄夫人,比自己规矩守礼,比自己大方恬静,可沈洱比那样的端庄夫人要更好,他是世上最特别的人。
他可爱,真诚,心思纯洁。
楚洺烟不再羡慕那个名叫沈洱的“女子”了,她现在更羡慕顾明昼多些。
与其得到一个所爱的人,不如得到两个可交的好友。
“楚洺烟……”沈洱见她走远,想要去追,却被顾明昼一把拉住了腕子拽回来。
他回头瞪了一眼顾明昼,“你干什么,快放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