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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魂刀,逍遥扇,绝代双骄江湖行(301)

作者:云兮风流 阅读记录


白日里塞外的烈风,吹拂着衣角,偶尔风沙大的地方,带着的沙石,擦得脸颊生疼。

这原本在二人意料之内,因为走的时候,问明了方向,知道这最近的市镇,便是前面近百里的延州了。只是二人临行时,虽然水袋装满了清水,却并没带什么干粮——昨晚风流将随身带的干饼,连带银子,都放到了老妪家的米缸里了。

眼下没有避风之处,与其在风吹沙侵,不如硬起头皮向前走去吧,便这般又走了十里路,仍是不见有人,甚至路上的脚印也不曾见到。

道旁没有树木,只有些干黄的草,和极目望去四下里连绵起伏的土山丘。

这种极度空旷,极度安静,又极度苍凉的感觉,让风流心中也是一片苍白,脑子也没了思绪。

便这般,顺着窄窄的勉强可以辨别出来的小道,一路向前缓行。

天地之间,苍茫一片。

前面不远处,倒是有个亭子,走到了近前,这才看得清楚,是个用了四根木桩撑起来,上面盖着些干草的简陋亭子,亭子的边缘,还用木板干草给围了起来,虽然有些破败透风,却终于有了个避风的地方。

亭子里,有土块垒起来的桌子和土墩子,算是供赶路之人临时歇脚,遮蔽太阳或者避雨的地方吧。遮阳避风还好,而这里长年干旱,雨水倒也不勤。

二人入了亭子,也不必去将马匹拴在亭子边的柱子或是道旁的荆棘林上,便任由马匹找一些荒草吃着。二人到了亭子里,喝了些清水,都是闭目歇息,也是各自无话。

长亭之内,阿云和风流直歇了小半个时辰,正午的阳光,已经偏了西,二人恢复了些许精神,这才又向前走去。

如此,二人二骑,又行走了将近两个时辰,直到未时时分,二人又走入了个峡谷。

峡谷不算大,但两侧的山头,倒是可以遮蔽了不少风沙,这峡谷里的山风,倒是温和了几分。

山谷之中,倒也有些大片的荆棘衰草,那草色,比外面又青绿了几分。偶尔藏匿的倒也有几只麻雀,甚至还有野兔的痕迹,只是蹿得极快,一闪而逝。

二人下了马,找了个干净的石块坐了下来,便歇息一下,又让马匹吃了些柔软一些的干草。

歇了一会,风流喝了些清水,虽然不渴,却是感觉饥肠辘辘,看了看峡谷的景色,便道:“我刚才见这山谷里有兔子,我去看看能不能抓到只野兔山鸡之类的。”说着时,又站起了身,随手捏起了两只小石子。

阿云点点头,他知道这峡谷里要么没有野兔,若是有,一定会给他逮了去。毕竟他独步天下的轻功,再加上逍遥指的威力,兔子便是蹿得再快,又岂会快过了他手中的石子。

山谷里自然是有兔子的,因为刚入谷不久,风流嗒嗒的马蹄,便惊扰起了一只野兔——只是这会要去抓来的时候,倒不多见了。但最终还真个是给风流逮到了一只肥大的兔子,那是风流溜达了小半个山谷,这才在一丛干草边看到了兔子打的洞,然后在青黄的草地里藏匿着一只肥大野兔。

这里人迹罕至,所以兔子侥幸倒也肥硕,风流追了几步,靠近了几分,手中石子弹出,正中了兔子头部,脚下蹬了两下,便不再动。

风流拎着兔子耳朵,走了回来时,阿云已生好了一堆火,他算准了风流必然不虚此行,便已提前生好了火。

风流取过了随身的一把小刀,将兔子皮都剥了去,扔在了一边,又开膛破肚,将内脏都扔了去。这里没有多余的清水,只有兔腿和躯干可食用,兔头也不好清洗去毛,只得扔了去,倒可惜了。

第387章 两军对垒

也没有盐巴作料,风流便将剥好了的兔子,用一根木棍串了起来,放在火上炙烤,一边烤着,一边翻动,不多时,便已肉香四溢。

风流一边翻动烤兔,一边道:“其实兔子肉是好东西,只是腥味还是挺大,不放些作料,吃起来倒是差了几分。”

阿云微微摇头,道:“相比于边塞饥民,只能勉强果腹,此时有的吃已是幸事,又何必挑剔。”

风流哈哈一笑,待野兔烤熟了,撕下来一只兔腿递给阿云,也撕了一条给自己,道:“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和追求啊,此时若是有一坛美酒,那才是尽兴。”

能有吃食已是万幸,奢望美酒,可是过了分。

片刻之后,二人将烤兔肉啖尽,此刻也没有多余的清水洗手,便找了干草干树叶擦了擦手上的油渍,接着又休息了一阵,便起身上马,继续赶路。算起来,傍晚时分,可以赶到前面的城镇。

出了山谷,又是起伏的黄土地,粗犷的山风,带着些星星点点的沙尘。

又走了里许,前面是一个略高于地面的沙丘,遮挡了视线。山风之中,隐隐的有擂鼓和呐喊之声。

风中,也隐隐有血腥气息传来。

阿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就像一头久经杀戮的孤狼,对于血腥味,是再敏感不过的。风流也不傻,加上耳边轻微可闻的擂鼓和呐喊声,也是觉察有异,和阿云对视一眼,道:“去看看?”

阿云点头,道:“走。”

二人提高了警惕,拍马向着前面的沙丘处赶去。沙丘看着不远,实则有二里多路,到了近前,二人下了马,慢慢地走向了沙丘顶部。

沙丘对面的场景,二人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因为前面的大片空地里,竟然是两军交战的场景。

两支军队,一方的士卒铠甲服装为绯红色,另一方则为黑褐色。远远看去,便如同一大片的密密麻麻的蚂蚁一般,更像极了红蚂蚁和黑蚂蚁在打仗。

而适才的擂鼓呐喊声,还有风中的血腥味,自是来自此战场了。

绯红色服饰的士卒肤色较白,而黑褐色士卒则须发较浓,衣着也偏外夷之风,二人一眼便看得出来,绯红色服饰的乃是本朝士兵,而黑褐色服饰的则为敌方士卒了。

士卒密密麻麻的排了开去,几乎铺满了前面极目所至的一大片空地。二人粗略估算了下,本朝士卒大概有两三万,而敌军怕是有六七万以上了。看得出来敌方士卒的数量占了优势,此刻平地开阔,本朝士卒无险可守,面对三倍于己的敌人,战况是极为不利。

风流叹气道:“红衣服的是咱们这边的士兵,黑衣服的是敌方士兵,想不到咱们刚来这边,就看到咱们这边要吃了败仗了。”

刀枪剑戟如林,飞矢如蝗,盾牌铠甲阳光下闪耀。砍杀声不绝于耳,残肢断臂乱飞,鲜血染红了脚下的黄沙,看得人心惊肉跳。战场的士兵早已杀红了眼,一不留神便没了命,也便无暇多想,此刻风流和阿云则高地旁观,自然是清晰的被这残酷的修罗战场所震撼。

热血混合成泥浆,人肉化作了尘土,骨头化作朽木。

大地为之颤动,天空为之变色。

或许在家中,为人子,为人夫,是一家的栋梁和希望,可在这战场里,不过是一粒泥沙罢了。

阿云却道:“也未必会败,你看红色这一方阵型严整,指挥有度,面对敌人铁骑的冲击,以盾阵加上长枪组成了防御阵型,一次次冲锋都抵御了下来。红方士卒也毫无惧色,行进有度,黑方数量虽然占了优势,但想要取胜,也并非易事。”

风流远远地望去,只见红色这一方,阵型齐整,虽然骑兵数量不足,但步兵的盾阵加长枪配合娴熟,后方更是强弓硬弩,趁着盾阵拒敌的间隙,羽箭一波波的射向了敌阵,便有大片的敌人倒下。

而红方阵型的最后方,还有被守卫起来的大型床弩,风流此前倒也听说本朝的强弓硬弩极为精良,更有体型巨大的床子弩,平面远距离杀伤力极大,此番倒是第一次见到这般利器。

想必战局开始时,已经大展神威,毙敌甚众。此刻双方白刃相接,远攻武器难以奏效,便靠兵阵指挥和平日里的操练了,以及铠甲、盾牌、长枪利矛这般兵刃精良,方能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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