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派亲爹,仗崽欺人(39)
白枭一愣。闻聆只当是抓了个弟弟的手,不当一回事。但白枭很不自然。他还没被人这样握过手。
闻聆的手掌很暖和。白枭没有甩开。
从血族的角度看,也只不过是兄弟俩。只不过一个丑了些,一个却长得太好。
闻聆笑着向那个血族解释:“这是我弟,比较害羞。这是我儿子哆哆,贪睡。”
闻哆哆,他取的名字。闻聆本人特满意。原文当中,恶魔是没有名字的。人们只叫他恶魔,在作者笔下,也不过是个用来摧毁世界的工具人。
闻哆哆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示拒绝——一点儿都没有气势。
可惜闻聆拳头大嗓门就大,把闻哆哆本人的意见给压了回去。
闻聆也不是干不过这个血族,只不过觉得没必要。他这拖家带口的,麻烦越少越好。
那血族最后也没看出问题来,放他们进城了。
到沉沦之海的路程太远了,他们必须买些东西。衣服干粮等等。
在佩西城也能搭上去沉沦海的便车。佩西城就是他们进来的那座城。
这里距离王都很远,管理松懈,来往人员非常混杂。人类血族都有,行商会把这个当做是一个补给站。
黑白世界之间是有商户的。他们通过自己的渠道,来往两个世界。在当地购买便宜的特产运到另一个世界高价售出。往往一个往返就能赚的盆满钵满。
闻聆他们就是要来蹭行商的这一趟便车。
闻聆还需要买很多东西,只不过逛了一会儿,他买东西的手就缩了回去。
一个面包铺而已。一个婴儿拳头大的面包就要一枚金币。他一口气能吃八个,在王都一个银币他能买到几十个这样大的面包。
这么一对比王都的物价算很实惠了。
“好贵!”闻聆不禁喊出声。
闻聆的声音太大,旁边的人都听见了。
那人扭过头,见是个丑八怪更加厌恶,心道,丑人多作怪。
那人一身金灿灿,全身上下包装得像块金子。从头到脚好像都在说自己的富裕。嘴巴里镶着大金牙,身上挂着手指粗的大金链。
“这还嫌贵?穷鬼就别出门好不好。你当佩西城是什么地方,这可不是乡下吗?明白吗,乡巴佬!在佩西城,没有钱就滚蛋。”
闻哆哆要气坏了!说他的坏爹是乡巴佬!那他不就是乡巴佬的土儿子吗?
呸!闻哆哆张大嘴巴,对着大金牙呼哧一口。
金链子应声落地,融化成一滩金水。
一颗金牙吧嗒掉落,咕噜咕噜滚进了面包铺里。
老板娘尖叫一声!天呐!她的面包。
“混蛋!你给我赔!”她抓住了大金牙,老板娘的力气很大,扯住大金牙,让他一下都不能动弹,手臂都掐出了印子
“我赔。我赔。你快放手。”大金牙痛的不行。谁不知道面包西施是个狠角色,她能把面包卖出高价,还没人敢反对,凭的就是她的手段和背后拥有的权势。
“我有钱,我给你。”说着,他掏出了一把金色的烂泥……
老板娘脸色都变了,一脚把他踩在地上。
“敢糊弄老娘!给我滚!”
闻聆捂住他儿子的嘴巴,拉着白枭从闹哄哄的店铺里跑了出来。
“这里住房也好贵啊,一个普通房间一晚上十金币。”他全身上下除了手上那个戒指值钱以外,一共就只剩下四个银币了。
在野外,还能去打猎。来到城市,反而束手无策了。
“我们可能要去找收容所睡一觉了……”
“我有钱。”白枭突然插话。
闻聆眼睛亮亮盯着白枭,目光仿佛要扒光他的衣服。
“别看了,我身上没有。”
第26章
佩西城管理混乱,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这里有自己的规矩。佩西城的贸易往来很多,很早以前就出现了具有银行性质的钱庄。
在一百多年前,由佩西城主发起,创办了佩西通行。来往商客,可以将黄金寄存到此处,只要用黄金凭证即可交易。也有人会租用这里的保险柜,存放贵重物品。
一百年前,白枭曾在这里存放过一笔钱。现在这笔钱,已经滚了好几倍了。
“放心吧。没有人知道我在这里有一笔钱的。”白枭说道。
闻聆数了数钱的数额,竟然有三百万金币。而最早的时候,本金只有三十万。
“翻了十倍。不错嘛。”闻聆嘟囔几句,崽子没见过钱,脑袋钻出来就想看,闻聆吓了一跳,连忙把崽子的脑袋按了回去。尤其要按住崽子的嘴巴。
“闻哆哆,不许动。”崽子的嘴巴太厉害了。他差点忘记这家伙还是只无恶不作的小恶魔,腐蚀个金子不在话下,给他一点时间,他能把一座城池都全部腐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