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娘是只负责划线、不参与组织的,所以当天只是在集市上晃悠了几圈便没什么事了。
倒是萧戡带着不良人们在集市里到处巡逻,时而抓个扒手,时而逮个骗子,忙得不亦乐乎。
临近傍晚,他还抓了个人贩子扭送到县衙。
休假期间,五位县官还是要轮流当值的,今儿便轮到三娘待在县衙值守一天。
得知还有不长眼的人贩子敢跑蓝田县拐卖妇女孩子,三娘暴脾气登时上来了。
正好她挺久没活动筋骨了,不由和萧戡轮流拿这人来锻炼拳脚。
反抗是被允许的,不反抗的打起来一点意思都没有,三娘和萧戡就喜欢有能力反抗的对手。
只不过能打得过她俩的还真没几个,她俩可都是正儿八经地由武师父指导着练大的!
经过他俩你一轮我一轮的殴打,那人贩子被打得鼻青脸肿不说,身上甚至没有半块好肉。
虽然三娘两人下手不至于死人,可是真的太疼了。更可怕的是她俩打了一轮又一轮,打累了就换对方上,简直没完没了!
逼得这人贩子都忍不住说出了几个同伙常待的地方。
求求你们了,改打他们吧!
三娘得知这人贩子居然还是团伙作案,跨县跑过来准备趁着冬至大集人多好好干一票,更气了,马上让萧戡安排人手分头去逮人。
崔县令闻讯而来,看到的便是浑身上下已经惨不忍睹、仍在被三娘一次次打趴的人贩子。
他一个读书人何曾见识过这样的场面,望向三娘的目光都变了。
……真不愧是武将之女,严刑拷打这种事做起来眼都不眨一下!
第92章
贩卖人口这种事, 早在秦汉时期就是大罪。
尤其是汉朝有段时间蓄奴问题猖獗,朝廷便推出买卖同罪的处决方式,拐卖人口的家伙有罪, 你明知道有人是拐卖来的还敢买,那你也有罪,你俩一起享受车裂、齐登极乐吧!
唐律关于贩卖人口倒是有好几种规定:如果是把良家子强行贩卖去为奴为婢, 那会判处绞刑;可如果是诱骗拐卖的,罪行会降等处理。而如果只是把人卖去当妻子、当儿孙之类的,那就更轻了,只需要徒三年。
也就是关起来干三年苦力活就好了。
就这样的量刑着实不算太重, 毕竟要是赶巧碰上大赦之类的, 他们马上就可以各回各家去了。
正是因为量刑这么轻,所以这些人才会铤而走险, 决定趁着冬至大集弄几个妇人小孩换钱花。
干成了, 歇三年;搞砸了,牢里蹲三年。两个结果对他们来说都没差!
何况集市人那么多, 走丢几个人压根不会有人发现。
至于县衙的那些个不良人?这些家伙从前也就是些游手好闲的闲汉, 平时懒懒散散,上头没命令绝对不会干活。
也是巧了,这批人贩子刚送了批“货物”去别处,已经许久没踏足蓝田县。他们的“同行”也不会好心地提醒说现在的蓝田县变了样,所以他们竟是大摇大摆地过来准备干票大的。
这人就是想神不知鬼不觉抱走人家一个小女孩,被抱着剑到处巡逻的萧戡逮个正着。
谁能想到这个穿得格外骚包的家伙会是蓝田县的不良帅啊!
其他人见同伙被抓, 还是心存侥幸,觉得可能是那同伙自己倒霉。既然折了一个人, 他们就更得快些下手了,赶紧找机会干票大的就跑!
于是他们都没跑, 当晚齐聚在某个老地方讨论接下来的作案计划。
白天他们观察过了,蓝田县的不良人是勤快那么一点,不过这些家伙衣着十分显眼,想避开还挺容易的。
来都来了,哪能空手而归?
就在这些人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这次要几个“大货”几个“小货”以及把人往哪儿卖的时候,萧戡领着人连夜把他们给逮回县衙。
幸好蓝田县衙的领导班子关系都不错,处理起县务来也快,基本是来多少人判多少人,不存在虚占着牢房的情况。
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判了刑的。
这次一次性逮了个还没判刑的人贩子团伙,为了防止他们在牢里串供,三娘让人把他们分散在好几个不同的牢房里头。
要不是年初李隆基刚大赦天下,把牢里的犯人给一键清空了,蓝田县的大牢还真塞不下这么多人!
人是抓了,怎么判定还是个问题。
都说捉奸抓双、拿贼拿赃,除了最开始抓的那个人贩子算是人赃并获以外,剩下的那些家伙都还没来得及在蓝田县犯案。等他们回过味来要是死不认账,县衙这边也没法拿他们怎么样。
好在那个被打得面目全非的家伙已经招供了一部分,至少已经说出他经手的“货物”卖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