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道侣有饭吃+番外(101)
“魔将这条路走不通,长老们深居简出,不是他们想见就能够见到的,唯有伏慕算是他们的一线生机。好在伏慕也是个没出息的,一听说这么大一笔财物主动送上门,能让她躺在魔宫不动弹,也有花不完的钱,立时答应了下来。”
莫青溪在心底揣摩着东星城城主这个妙人的行为,口中忍不住问道:“东星城有钱,姐姐为什么不将东星城收入自己麾下。就这样看着它白白进了二殿下手中?”
秦迎天只是笑了笑,揉揉她的脑袋,转而道:“尚武城与东星城不一样,东星城于伏慕而言,是她的锦上添花,取之不尽的钱袋子。真要细究起来,东星城的存在与否,对她的影响其实不大。”
“但尚武城对火枫的意义可不一样。尚武城是火枫最看重的领地,自她接手尚武城以后,城内的规矩都是她一条一条亲自竖起来的。伏慕几乎不会降临自己的领地,而火枫隔三差五就会来到尚武城进行巡视。”
“尚武城民风彪悍是其一,火枫立下的规矩是其二,那火枫经常来尚武城巡视,并挑选优秀的守擂者带去王城,无疑将尚武城上下杀人和慕强的风气推向狂热。”
“擂台上只分生死,战斗一旦开始,就是不死不休。擂台战连胜十场,便有挑战尚武城卫队的资格。倘若通过这场试炼,就能顺利顶替卫队这人的位置。连胜二十场,就有能够挑战卫队小队长的资格。以此类推,如果连胜百场,成为城主也不在话下。”
“一步登天近在咫尺,杀人就是他们的通天之梯。在这种情况下,尚武城的尚武二字,也就真正响彻整个魔界。”
这是一座,真正的杀人之城。
每场胜利,代表着手里多了一条人命,一个人的欢欣,伴随另一条生命的逝去。在这里想往上爬,那是货真价实踩着族人的尸骸向上。
她避开了先前莫青溪对她提出的疑问,一贯有问必答的当下,却没有回应莫青溪,问她为何将东星城让给伏慕的问题。
莫青溪没有追问,顺着她的话接着问道:“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城主的实力不足,后来者又经过百场胜战积累。无论杀人的经验,还是百战胜利带来的信心和威势,不都远胜于前者?若论起胜负,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后者占了上风才对。”
城内街道不似外面那般空旷,魔寐马入城之后,为避免撞到行人,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两匹马慢悠悠拉着车,不时兴奋东张西望,稀奇地瞧着尚武城与王城完全不同的盛况。
车轮辊压过青石板的动静中,秦迎天含笑道:“在这种制度下,尚武城的城主年年更迭,但没有人能守住城主的位置超过一年。火枫用这种方法,是为了挑选有能力的属下,而不是让他们一个接一个被后来者挑翻,就此丢了性命。”
“城主必须具有足够的震慑性,并且还能不在意一城之主的权柄,实力强大,不惧后来者的挑战,才能帮她提前杀杀这帮人的锐气。可强者心心念念想去王城,哪会肯呆在这种地方。直到火枫在秉机的建议下,亲自指定了尚武城新一任城主人选。”
秦迎天偏头看她,向她微微倾身,手指捏住她颊边一缕凌乱的秀发,将它小心掖进莫青溪耳侧:“妹妹,不如猜猜,这人是谁?”
莫青溪垂眸思索起来,秦迎天既然能让她猜,说明这人是她认识的魔族。而莫青溪大半生都待在魔宫内,接触过的魔族,来来回回都是魔宫那群人。
尚武城新一任城主,应该离开王城有一段时间。可莫青溪重生之前发生过太多事情,印象里,这段时间除了魔宫内发生不少小事,魔宫外无波无澜。
一个她可能有些印象、但并不熟悉的魔族,这种人简直太多太多了。
秦迎天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故意为难她,这个魔族应该真能够与她的记忆对上号。
“实力不属顶尖,三殿下麾下的部将,能在杀人成性的尚武城坐稳城主位置......”
莫青溪反复咀嚼着这几个条件,脑海中一一闪过无数魔族的名姓,最后,在一个名字上定格下来,迟疑道:“姐姐,不会是,食人魔将吧?”
魔族七位魔将中,这是唯一一位,实力低于其他几人整整一个大境界,却能在魔将中站稳脚跟的魔族。虽然排行最末,实力最差,其余强大的魔将却不敢真的对他过于轻视。
食人魔将的称号中,简简单单的食人两字,就已经充分说明了他的喜好。
这家伙吃人完全不挑,无论活的同族,乃至人族的皮肉,全都钟爱。他就喜欢从活人身上,血淋淋啃噬下他的皮肉。
特别是在战斗过程中,一口一口将活生生的对手吃的只剩骨架,听着敌人的惨叫,眯眼享受口中的温热的人肉,这就是食人魔将平生最大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