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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糖(213)

作者:顾徕一 阅读记录

季童笑着问:“晨阿姨,你猜我喜欢吃红烧鲈鱼还是清蒸?”

汪晨一愣。

季童直接把电话挂了。

她哪里敢回国呢,哪怕不回国顺了汪晨的意,她也不在意。

季童不回,莫春丽也就留在了英国,两人一起看了很多的展,参加了很多次聚会,做了很多顿饭。

季童来英国后,已经不是高中时那个总被人欺负的怪咖了。

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时髦的衣服,爱上了喝金酒,聚会的时候她做两道中国菜,总是被抢的连一颗豆豉都不剩。

她第一次做的时候莫春丽挺惊讶:“想不到你居然会做菜。”

季童笑笑:“不难。”

她没法告诉莫春丽,她会做的每一道菜,都是她和沈含烟同住出租屋的那段时间,沈含烟一道道交给她的。

还有与人相处的分寸感,以及在最看重的事上半步都不要退让,那些事,都是沈含烟一点点教给她的。

她俨然发现自己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之一,好像另一个沈含烟。

那时她才发现沈含烟在两人相处的短短时间里,到底教了她多少东西,多到就算没有沈含烟,她也可以生活的很好。

好像沈含烟早有预谋一场离别,她功成身退,在季童的世界里不留一丝痕迹。

季童在心里默默想:沈含烟,你是很早就开始把我当成你的累赘么?所以教会我这么多事,好让我不要赖着你缠着你。

你放心,我不会的。

******

第二个假期过去,第三个假期过去。

季唯民开始逐渐意识到:“季童,你是故意躲着不回国么?你还是对我……”

季童打断他:“季唯民。”

“我长大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有我的,我做每个决定的原因,并非是你。”

季唯民在电话那端沉默良久。

最后叹了口气:“那么久不回,烤鸭的滋味你都要忘了。”

季童发现季唯民老了,他语气里的怅然是真的,他开始渴慕骨血亲情了。

可那又怎么样呢?

他把事情做到这地步,季童想要的,他从来没给过,现在他想要的,季童也不会给他了。

不过季唯民说的没错,她咂摸了一下嘴。

真的,烤鸭是什么滋味她都要忘记了。学校附近吃不到什么地道的中餐,她和莫春丽季渐渐的不去吃了。

可是为什么,最想忘的事,还是忘不掉。

季童升入大三的那一年,莫春丽开始读博,并进入了当地的一家律所开始实习。她们的朋友圈子渐渐相融,季童能跟莫春丽的朋友聊一些最新时装资讯,莫春丽也能在季童朋友被房东欺负的时候随手帮点小忙。

她们俨然是朋友圈里最稳定的一对情侣,从没人看她俩吵过架,参加任何聚会,总是牵着手一起来,又牵着手一起离开。

没人知道季童在公寓里垂头丧气的对莫春丽道了多少次歉:“对不起。”

接吻等等亲密的事,她总是不可以。

莫春丽总是说:“没关系,我很有耐心,我能等到你准备好。”

等季童从什么桎梏里准备好呢?

是从少女的羞涩里?还是从沈含烟拴在季童脖子上那条隐形的锁链里?

她俩从没讨论过这个问题,但季童明白莫春丽知道答案。

******

除了莫春丽,大概所有人都以为季童已经忘了沈含烟。

因为大三那年的寒假,当季童又一次选择不回国过年、季唯民又一次要怅然挂断电话的时候,他居然问:“你还记得沈含烟姐姐么?”

季童的心猛然一跳,带来一阵近乎窒息的感觉。

季童努力平复了一下呼吸,才能用尽量平静的声音说:“记得啊。”

如果季唯民像曾经的沈含烟那么了解她的话,就能听出她现在的声音在抖了。

可季唯民没听出来,他以为季童是真的很平静,就像说起任何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故人。

他是在尽量跟季童找话题:“沈含烟姐姐现在可厉害了,她的一个选题获了国家级的奖,还上了新闻。上次我去参加一个企业家论坛,还碰到她了,现在不管在学术圈还是生意圈,她可都太火了。”

季童知道,沈含烟之所以那么拼命想考张愚教授的研究生,就是想快速把研究转化为成果,推向市场。

以沈含烟的出身来说,这样的实用主义无可厚非,并且,季童一早知道沈含烟会成功。

像沈含烟那样头脑清晰的人。

季童一手握着手机,坐在倾斜屋顶下的书桌边,双膝蜷在椅子上,另一手摩挲着书桌边的一道划痕。

这里是什么时候有道划痕的?她都不知道。

季唯民那边见她长久不接话茬,又叹了口气,好像在疑惑为什么对曾经最喜欢的沈含烟姐姐,她也不愿多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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