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明白了,我和鹿鹿不合适。”秦筝不愿承认的话,一直藏在心底,今天喝了点酒,和沈晚清掏心掏肺地说:“鹿鹿这个人,是个极致的矛盾体,她脾气特别大,一般人管不住,我们上学那会,老师都怕她,你能想象得到吗?”
沈晚清没做声,听着她在那头喃喃道:“那时候她真的很耀眼,即便和老师顶嘴,老师也没话说,因为鹿鹿真的很厉害,你看她语言方面精通,其实理科也很牛的,她原来被作为海京市第一名送去参加国际奥林数学竞赛,她个人拿了第一,团队赛也是第一。”
不仅学习方面突出,运动天赋也不错,市体育局想让她读体育,表示可以给她加分和奖金,陆知夏不干。
百年名校数学系,早在她初中时就给她承诺,高考免考,直接录取到数学系。
陆知夏都拒绝,她考国内的语言类第一名院校,考外交官,考了一堆同龄人望尘莫及的各类证。
只要不限专业,陆知夏想考的,她最终都能考上。
秦筝口中的陆知夏,永远那是最闪亮的那颗星,她感慨道:“我为我学生时代能与她一起读书,而感到光荣,我不知你是否能理解,就是鹿鹿好的话,我就觉得真好,她有出息,我替她开心。”
沈晚清嗯了一声,秦筝继续说:“可能天赋异禀的孩子都是不乖的,鹿鹿打小就这样,不学习到处淘气,考试也不答题,作业也不写,老师总来家访,再后来她慢慢变得没那么快乐了,尤其她父亲去世以后,很少笑,总是凶凶的。”
别人骂陆知夏是没爹的野孩子,她能把人打到鼻青脸肿,秦筝也生气,但是每次看到陆知夏被老师批评,她都难过。
陆知夏的话越来越少,和秦筝也不怎么联系,她们搬了家,秦筝知道后哭了很久,她吸吸鼻子,鼻音有些重,说:“我就是舍不得她啊,我就打听,她要考哪里,我也考上了,我们就又见面了。”
秦筝说了很多,她听的出来,秦筝曾经很爱陆知夏。
年少的人,用自以为的爱情方式去表达,但对方可能根本不知道。
秦筝笑着哽咽骂道:“她可能是个大傻帽儿吧,跟木头一样,耿直得要死,没见过比她更直的A。”
秦筝一直这样骂着陆知夏,一边喜欢着她,可再遇到沈晚清之后,她看到陆知夏的眼神不一样了。
“我去擤鼻涕,等等我。”秦筝擤鼻涕后,闷声道:“她的视线会追着你,她的眼睛里都是光,很亮很亮,她很爱你,可这个傻子还是傻得要命,她只知道自己爱你,并不知道你爱不爱她,她不知道爱一个人该有怎么样的反应和表现。”
沈晚清在她的诉说声中,限体渐渐回归到原来的样子。
秦筝苦笑道:“所谓旁观者清,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她爱你,你爱她,我从第一次见面就看出来了,可是你不承认,她不知道。”
那时候,秦筝就在想,爱一个人是根本藏不住,爱一个人也有原始本能性的冲动在里头,双方对彼此的渴望,无时无刻都有。
不见面的时候,见面的时候仍然想你,所以她们一起出现,她们的视线更多时候都停留在对方身上。
说到最后,秦筝哭道:“她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
沈晚清轻轻舒口气,劝慰道:“可是她很在意你。”
陆知夏对秦筝的照顾,没人比沈晚清更清楚。
“即便我反对,她也要照顾你,你还记得你闹离婚那段时间吗?她宁可加班到深夜,也要去医院陪你。”沈晚清又提到花场,陆知夏只身前往,“警方其实答应会出警,但她不放心,等不及,她自己连夜去了。”
再到今天,房间里有薄荷香,沈晚清轻声道:“她以为是你在里头,直接踹门。”
在意≠爱,秦筝想要她的爱,但是那么多年,她也没能走进陆知夏的心里。
反而是沈晚清,初见就撞到彼此的心底,深深地扎根。
“秦筝,你在她心里,永远都是一个特别的人。”沈晚清不太会哄人,这也是能接受的最大限度,“作为朋友,我永远欢迎,但作为情敌,我会赶尽杀绝,我允许她心里有个位置有你,因为你曾经陪她成长,但是,那个位置也仅限于那方寸之地,不能再多了。”
“嘁。”秦筝不乐意地哼道:“你怎么那么小气。”
“我这人占有欲很强,嫉妒心也很强,我爱一个人,会爱她的全部,所以她在意你,我也会对你好,但同样,”沈晚清顿了顿,郑重道:“我爱一个人,我也要她的全部,我不会和人分享她的爱。”
秦筝嘟囔了句“鼻子不通气”,继而闷闷地说:“当初你帮我,我就说你是看在她面子上,她不信。”
“恩,她傻。”
“确实,你说她那么傻,你为什么会喜欢她呢?我可以问吗,”秦筝好奇,优秀的沈晚清,择偶条件基本上是随便挑,“你背后还有沈家,你为了她,值得吗?”
沈晚清坐累了,抱起无线的电话机,边走边活动,笑着说:“你是第一个问我,为什么喜欢她,喜欢她什么的人,所以我要认真地想一想再回答你。”
秦筝哭着笑道:“靠,你都没想过吗?”
沈晚清如实道:“我可以跟你说句实话,再遇见她之前,我得计划,是挥霍完我的财富,我就去死。”
秦筝正喝水,呛到咳嗽,沈晚清意料之中地笑:“没想到吧?”
两个人越聊,问题越多,而得到的答案越多,也越了解彼此。
“我的人生唯一的快乐时光,大概是我和我母亲在一起的时候,但是我母亲是日本人,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父亲常年在外,我在爷爷家,我作为沈家的接班人去培养,从小过得日子,形容一下的话,”沈晚清想了几秒,说:“大概就是被当做特种兵去训练,很苦,苦到我现在都不愿和别人谈起童年。”
之后母亲和家族抗争后,终于能来中国生活,只是没多久,母亲去世。
沈晚清长舒口气,至今回忆起心口仍有郁结,低沉道:“之后我父亲联姻,我有了后妈,后妈和沈家都一样,眼里都只有事业和金钱,就连我被绑架,她第一时间想的都不是救我,我都觉得肯定要死了。”
沈晚清最后是自己逃出来的,代价是被切断尾指,留下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
“利益结合啊,利益分割完毕,联姻也结束。”沈晚清走到衣柜旁边,靠着柜门,扬起头说:“我当时非常恨后妈的,我还想着以后报复她,这个念头支撑我活了很久,但恨一个人很累,尤其被我恨的人过得很好,完全不知道我在恨她,这真是可笑。”
沈晚清被噩梦困扰,常年失眠,她曾经吃药,后来喝酒。
她睡不着,也对人生失去希望,尤其历经二次分化,沈家对她的态度,让她感觉自己本身毫无价值,似乎更有价值的是她的属性……
遇见陆知夏的时候,沈晚清正处于试图戒除酒精依赖,但尚未成功的阶段。
这个人好看,身材也好,灵魂也有趣,一副干净不染纤尘的年少气息,晚上比赛一较高低,沈晚清久违地对一个人有兴趣。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陆知夏的信息素是与她唯一百分百匹配的,所以借火点烟儿,她是有预谋在里头的。
“得意味深长,“免费福利,谁能拒绝得了?”
沈晚清连连摇头,表示这姑娘学坏了。
床上陆知夏的反应,笨拙但很有干劲,沈晚清原本就是顶级alpha,即便二次分化为顶级ga,体力一般人也不能比拟。
一般alpha打不过她,ga更不用说,她的属性一直没定,直到遇见陆知夏,狗崽子比她有脾气,有韧劲儿,就是胆儿不肥,沈晚清笑着说:“架不住我招惹她,她的胆子和胃口也被我养肥了,敢对我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