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再无佳人+番外(316)
朋友感情她讲,某种意义上说她很仗义,对张静初绝对够意思,如果没有她从头到尾的力挺,张静初早就身败名裂,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是她一手把张静初提拔起来,并严惩相干人士,以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但说实话,按着小孩脑袋学习,接送,找补课老师,把衣服扔进洗衣机,关心小孩,这些零零散散的破活都是她来做。
张静初就像一个死了的老公,每逢春节从照片里诈尸,给小孩买点玩具、首饰和裙子,在孩子读书时绝口不提接回去,等小孩考上大学,马上开始重申所有权,马不停蹄地往回要。
她也不做义务慈善。
得罪小孩的事她做了全套,母亲的义务除怀胎十月外基本上都尽了,包括小孩的厌学与抑郁,如今孩子长大,就想让她退居二线闪到一边看母女恩爱,想得美。
像每个对付离婚老公的夫人一样,她扮演一个理中客形象,但同时婉转点出“是我把你养大的,那个混账将你抛弃”的事实。
“那你先让她和我谈!”张静初额侧青筋一跳,“别直接把人押过来。”
“她不接你电话,”郑陌陌摊手以示无奈,“我有什么办法?”
“我不是那种人。”张静初突如其来的颓废。
“哪种人?”
“做事还反悔的。”她说,“我知道孩子跟你会过得好,你对她也是掏心挖肺,我都知道,我更不后悔,但我不是个无情无义的混账,她和球球都是我拼命带来这世上的,我不相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但她控诉我,说我不要她,说我重男轻女,把我描绘成曾国藩。”
一开始她的打算是长痛不如短痛,割舍了就割舍了。
结果郑雪主有个骂她的专用微博,每天骂一条。
从时间线来看,读高中时骂得最狠,上大学后基本上都换成了悲春伤秋的笔触。
有一条张静初此生难以释怀。
那是她接受表彰时的采访稿。
郑雪主转发时说,难怪这个世界如此乌烟瘴气,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还沾沾自喜认为自己彰显了正义。确实,她们彰显了自己认定的正义,以张静初为代表,是最封建、最落后、最媚男的人,学着先进知识,自命不凡,陈年脑子源于宋朝,她们自己就是压弯脊背,低着头,以下跪姿势标不标准争取主人夸奖的奴隶,却因跪的标准成为模范。
她的混日子生涯确切来说,是从看见那条转发开始。
她想见小雪,也只是想解释,她不是那样的人,黑暗她见过也经历过,但她尽最大努力,恪尽职守,所有人在她那个处境下或死或认命,她抗争,闹到最后,还自己一个清白。
她虽不是个好母亲,但昧心事一件没做过。
现实却是,她每次见郑雪主,郑雪主只说三句话。
——不用说。
——凭事实说话,讲证据,讲你做了什么。
——那么苍白无力的话语,请留着骗自己。
“你算什么曾国藩?”郑学姐面无表情,不懂她的悲欢与愤怒,“我都不敢说我是德川家康,你就碰瓷曾国藩?虞司颜都不敢这么登月碰瓷,是什么给了你自信?不是我说,你照人家差着。”
“好,我不是曾国藩。”张静初说。
然后她像每个惨遭丈夫背叛的妻子一样,在忍无可忍的时候买了张机票,直接闹到“丈夫”的领导跟前。
这一番闹令李半月单方面撕/毁既已谈崩那便互不往来的协议。
【郑陌陌这个女人绝了。】她敲下这行字,点了发送。
伊莲恩和每次一样,先回以幽怨,【每当我下定决心与过去和解,向前走时,你总要将我留在过往。】
三秒后发了一大串。
【跟你说,我要掐死阿呆。】
【我要疯了。】
【我如果哪天进了精神病院,就是被阿呆害的。】
【妈的。】
【不是我说,这小孩怎么回事?我要死了。字面意义。】
【阿呆偷了人家做实验的兔子,人家找上门来,我的天啊,她居然偷兔子,五刀一个的兔子,新西兰兔。】
【兔子主人都哄她,把剪掉耳朵的兔子送给她了,她嗷嗷在家哭,说兔兔没有耳朵了。】
【她跟我哭有什么用?我又不能把兔子耳朵变回去。】
【对了,郑陌陌又做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来来来八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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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主人就是德妹
陈妹是天使亦魔鬼,阿呆是气死人不偿命
第107章
阿德莱德承认自己是个没出息的小孩。
给小兔子换窝时看见兔子光溜溜的脑袋和手术疤痕,又没忍住哭了一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