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老汇再无佳人+番外(134)
“说。”伊莲恩一贯稳坐钓鱼台,直到阿德莱德戳在眼前才抬眸。
她过于镇静,以至于阿德莱德觉得自己像跟贵族老爷汇报农/奴揭竿而起的管家。
这是绝对不可以的,阿德莱德遂一掐胳膊,眼泪如珠,簌簌而落。
她一哭伊莲恩就慌神。
“怎么了?”伊莲恩忙问。
弗莱娅也赶紧往前凑,把阿德莱德扶到床边坐下,拉到怀里安慰着,“别哭别哭。”
“路易莎欺负我!”阿德莱德抽噎着把前因后果交代了。
“不用理她。”伊莲恩捧着盒纸,“你看,弗莱娅把她扣在酒店,你还指望她会跟你说什么好话?不借题发挥骂你就不错了。”
“她之前很欣赏我的。”阿德莱德擤鼻涕。“她明明夸过我,她说我,我是她见过最有天赋最有才华的女孩。”
“之前妈妈没和她撕破脸呀。”弗莱娅举例,“你看,我坏了她的好事,还把她的小情人关到了墨西哥边境候审,她现在肯定满心怒火。”她摩/挲着阿德莱德的肩,吻吻额头,“别哭了啊,你看,妈妈很喜欢你,很爱你,路易莎肯定专挑你下手,给我添堵。”
阿德莱德点点头,她从弗莱娅胳膊底下钻出去,一张手,伊莲恩也痛快地把她搂在臂弯,她靠在母亲怀里,偎了会儿后才回房。
她气得足有三天没理路易莎。
但事情拐点在第四天,她们三人去了牛津市。
伊莲恩在牛津郡有套别墅,主要用来安置一些打猎用的小动物,如边牧和鹰。
在牛津大学校园转一圈后时间尴尬地卡在午饭和晚饭间的下午,伊莲恩便带阿德莱德和弗莱娅两人去了郊外。
稍早些时候不列颠东部才落过一场细雨,草地泥泞,阿德莱德舍不得这双小羊皮高跟鞋,就坐在车上,推开车门往外眺望。
“小家伙。”伊莲恩时而将就时而不讲究,她倒是很无所谓,踩着双细跟高跟鞋兴冲冲的站在嶙峋碎石上,解开隼脚腕上的链子,放飞了小鸟。
拥有温柔棕眼睛的大鸟展翅腾空。
高中生物学老师教过阿德莱德,隼是飞行速度最快的猛禽,果不其然,几次盘旋后棕色的鸟冲上云端,化为一个小小的点。
就在此刻伊莲恩拎起装赛鸽的笼子,打开笼门。
温驯的斑尾林鸽合拢好看的黑色翅膀,很乖的呆在笼中,直到伊莲恩把它捉出来,往上一抛,这才振翅高飞。
斑尾林鸽是阿德莱德最喜欢的一种鸟,它们的翅很漂亮,黑色羽毛在阳光下光泽绚丽,令人惊艳的些许白斑更添几分斑斓。
“羽尾,过来,找姐姐,姐姐抱。”阿德莱德拍拍手。
当鸽子冲她飞来时她意识到不对,猛地一声惊呼。
在放鸽子前伊莲恩先放了只隼!
“小心!”她也不管鸽子能不能听懂人类的语言,大声呼喊。
可惜晚了一步。
天空中的隼发现了猎物,猛地一仰头朝上飞去,一个转折俯冲,棕色的点离鸽子越来越近,逐渐间点变成鸟的轮廓,很快能看清隼的一举一动。
只见它收拢翅膀,变成一枚水滴,极快地向鸽子砸去。
阿德莱德不管地上是否泥泞,她冲到车后,抄起后备箱里的鱼竿。
正当她要用鱼竿吓唬红隼时,鸽子一侧身,低空掠过,将红隼抛到身后。
隼合拢翅,站在地上,歪着脑袋,感觉有些垂头丧气。
“你慌什么?”伊莲恩笑道,她走过来,将名唤静香的隼捉起来。
“你凭什么拿我的宠物去喂鹰?”阿德莱德气不打一处来,一仰颈,逼问伊莲恩。“坏蛋。”她骂道。
“抓不到的。”伊莲恩淡淡说。
母亲的蓝眼睛凝视弗莱娅,“隼在平原上只能飞到三百英尺。”
“所以呢?”弗莱娅倚着车,她穿了身天蓝色衬衫,配的绒面半裙和过膝靴,因而肆无忌惮的踩水坑。
“隼很聪明,它们飞翔的速度比鸽子慢,于是他们会飞到高处,往下俯冲,凭借势能转化为动能加速,以期饱餐一顿。”伊莲恩说,“它们必须爬升至相对致命高度,才有一线机会抓到鸽子。”
“若飞不到那么高,它们将一无所获。”母亲走回来。“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想吃掉鸽子,必须飞到八百英尺,但若自平地而飞,它的极限是三百英尺。”
阿德莱德品了品这席话,敏锐地捕捉到母亲实则意有所指。
连她都能听出弦外之音,弗莱娅自不例外。
只见弗莱娅微颔首,随即眉稍轻挑。
“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她轻声问道,“此时此刻,我在和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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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