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女主爱上我[快穿]+番外(228)
“你是吸血鬼吗?”声音苏软,惹人爱怜。
林行歌的手慢慢下移。
正当莫笙心猿意马之际,屁股被狠狠拍了一把,痛得差点哭出来。
林行歌把她推下去,“快点起chuáng!再晚该堵车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进了卫生间。
莫笙在chuáng上踹了几脚空气,羊癫疯发作一样抽搐几下。
对着卫生间的方向吼道:“你这个女人太现实了!”
回应她的只有哗哗的水声。
今天的约会地点是帝都最大的游乐场。
之所以选在这里,是因为晚上有烟火表演。
两个人穿着同样款式的小猪短袖,莫笙淡粉色底,林行歌白色底。走在路上,登对养眼。
检票进去,刺激的项目还没开始排队,莫笙先拉着林行歌去到卖头饰的小摊前。
“行歌,我给你买个猪耳朵吧?”
莫笙拿起看中的猪耳朵头箍在林行歌头上比了比。
林行歌嘴边弯起个好看的弧度,“看来阿笙对猪耳朵情有独钟。是晚上吃得不够多?”
“我什么时候吃猪耳朵了?”莫笙一副听不懂林行歌在说什么的表情。
林行歌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记得有人说过,喜欢吃猪耳朵。”
莫笙想起来,这是自己在某个世界说过的话。她喝醉以后,把林行歌的耳朵当猪耳朵。
莫笙嘴角渐渐翘起,走到林行歌面前,也不顾旁边有人,用胳膊锁住林行歌纤柔的腰。
“怎么办呢?不管我是谁,你是谁,不管何时何地遇到你,我都会被你吸引,无法自拔。我不光喜欢猪耳朵,还喜欢猪头、猪眼睛、猪鼻子、猪嘴巴,还有……猪口条。”
四片唇轻轻相触,蜻蜓点水。
莫笙眼中星云璀璨,眼前的人便是那个星系永远发光的恒星。
“我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上了,你这个偷心的坏家伙。”
林行歌拥住莫笙的肩膀,在她的额头印下一吻。
“那这个坏家伙,要感谢上天再次将你送回我身边。只有你在身边的时候,我才会觉得活着真好。”
莫笙止不住笑意,满脸傻气。
“二位女士……”卖东西的工作人员犹豫道,“你们还买吗?”
莫笙面色尴尬地推开林行歌,付钱买下一个兔子耳朵和一个猫耳朵。
她觉得还是兔耳朵跟林行歌的气质更搭一点。
莫笙给林行歌戴上发箍,“好可爱呀!”伸手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呆毛,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
林行歌视线下移,显出几分羞涩。
莫笙拿出手机,“我们来拍照好不?”
“嗯。”林行歌点点头。
她平时几乎没有自拍,只有莫笙想拍照的时候,才会出镜。
莫笙举着手机,两个人的脸依偎着,一同出现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
拍第二张的时候,莫笙猝然转头,樱唇触上林行歌的侧脸。林行歌眼中瞬时迸出悸动的花火。
镜头将这一切都捕捉在照片里。
每一次的嘴角牵动,眼神变化,都是因为对身侧之人爱到极致。
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每一分爱意都流露得浓烈又自然。
莫笙亮晶晶的眸子里满是欣喜,喜滋滋换了手机壁纸。
林行歌趁机得意道:“我们高中的合照,你放在手机背景上,偷偷看了几年了?”
莫笙皱皱鼻子,“我那是为了辟邪。你那么凶,鬼都被吓跑了。”
“胡说,我什么时候对你凶过?”林行歌揽住莫笙的腰,把人拉进些,“倒是你,从小就是个赖皮鬼。”
莫笙眯起眼睛,“你以前是没凶过我,但是最近越来越凶了。是不是到手的媳妇就不值钱了?”
林行歌蓦然将唇凑过来,落在莫笙嘴角,味道甘甜。
莫笙将唇抿成一道直线,得了便宜还卖乖,板着脸道:“谁允许你亲我了?”
林行歌眉峰微扬,“媳妇已经砸手里了,总不能白白养在家里。”
莫笙还想回嘴,倏然看到棉花糖的摊子,也忘了要说什么,指着那边道:“我要吃棉花糖!”
林行歌立时被逗笑了,无可奈何地揉了揉莫笙的后脑勺,“好,我去给莫笙小朋友买棉花糖。”
“林行歌,我爱你,比爱棉花糖还要爱一万倍。”
莫笙一口气说完这句话,就逃出林行歌的臂弯,直奔着棉花糖摊子跑过去。
林行歌的瞳孔宛若盛放的花,慢慢张开。
漆黑的眸子里繁星点点,闪着晶莹。
兀自呆立了一阵,才看着莫笙的背影歪歪头,“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可以爱的了。”
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出这份爱的万分之一。
棉花糖是小熊形状的,一个大白头上面插了两个咖啡色的圆耳朵,五官也圆嘟嘟的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