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女配,天生一对[快穿](59)
写文这种事,还是要有感情。这世上还有地方比在监牢更看尽生死悲欢么?没有。无数临去刑场的人痛哭流涕,无数被下狱的人感叹着人心不古人走茶凉,无数被陷害进来的人怨天怨地怨这黑暗的世道……
啧啧,真是一副活生生的《浮世绘》。
步云菲感觉自己在这里被强烈的感情熏染,都能写出冲击诺贝尔文学奖的巨作了!
(唔,虽然是腐文 = = )
正当她写得正嗨的时候,隔壁牢房里进来一个人。
皮肤黝黑、大大的铜铃眼、胡子拉渣,张飞一般。
“岳父!”步云菲握着笔的手一抖。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参加清明节三天日更一万的活动,234三天,每天三更,日更一万,敬请七呆~
☆、第40章 公主你是不是喜欢女人
牢中岁月无聊。
步云菲专心写文, 稿子越来越多。
那强盗刚开始以为步云菲是女版采花贼, 吓得要死。后来看步云菲也没怎么他, 便安静了下来,在一旁看步云菲专注写文。
“你在做什么呀?”强盗问。
步云菲笑眯眯,赶紧答:“我在写小说呀。”
她现在已经搞清楚, 对方不是自己的岳父大人了,只是样子长得像而已。
不过, 即便只是样子像,她也会毫无骨气地习惯性跪舔。毕竟, 生生世世都见到萧冷玉, 总感觉有什么特别的缘分。而这岳父大人是除了萧冷玉之外, 唯一一个相貌跟着自己穿越的人。
“什么是小说呀?”发现对方不会采自己后,强盗还是很乖的,蹲在一旁像个好奇的孩子。
“唔, 就是编故事呀。”步云菲心中一动, 突然笑得像朵灿烂的花儿,“你要看么?”
“我……我不识字。”强盗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在这个年代,文盲不丢人。但毕竟,也是某种身份的象征。
连字都不认识,那是最下等的草莽。
步云菲心里掠过一丝怜悯,不过很快又被某种恶趣味的兴奋代替:“没事没事,我可以教你!”
“真的?”
强盗简直不敢相信。对方不止不采自己,居然还要教自己认字, 这哪里是采草贼?根本是仙女吧!
“真的真的。”步云菲一想到对方看了自己**和百合小说后的反应,就很激动,“你叫什么名字?我们现在就开始学吧。先教你写自己的名字!”
“好呀好呀。”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认字了,强盗也很兴奋,“我叫萧冷山。”
“你叫什么?!”
“我叫萧冷山。”
“什么?”
“萧冷山。”
“……”某人眼一翻,晕了过去。
“喂,喂,你咋啦?喂,咋晕啦?喂你醒醒!醒醒!!”
终于,步云菲在萧冷山豪迈的呼唤中悠悠醒来。
然后,颤颤巍巍开口:“你知道萧冷玉么?”
“知道啊。”
“……”某人白眼一翻,又要晕。
“不就是镇远侯嘛。谁不知道呀?不过他不知道我而已。”萧冷山笑呵呵,“我们老百姓都知道,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全是萧侯的功劳!”
“……”步云菲擦擦汗。还好还好,看来,只是同脸又同名,却并不是萧冷玉的父亲。可是,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不过,萧冷玉的话却透露出了一个讯息:在老百姓心中,自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居然不是因为皇帝,而是因为萧侯!
这话传到为帝者耳里,只怕想不猜忌萧冷玉都难吧。
祸从口出,这些悠悠众口,原本是推崇萧侯的,却将她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不行,自己必须要出去!
不为别的,就为了就萧冷玉。
从目前来看,因为自己的到来,故事已经乱了。那么,后来的故事会怎么发展,没人知道。
如果没有自己这场公主和驸马的指婚,皇帝会不会直接杀了萧冷玉?
步云菲不敢想。
她要出去,一定要出去。
并且,要去履行这场假凤虚凰的女驸马婚约。
也是运气爆棚,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第二天,牢头就笑嘻嘻领了两个人进来,并且,对自己的谄媚之意更加明显。
步云菲见走在他后面的,一个穿着官服,正是那日萧冷玉将自己交付给的那个县官。这县官,还是一如既往的点头哈腰满脸堆笑。
只不过,上次是对对镇远侯萧冷玉。
这一次,却是对他身边的年轻人。
年轻人长得一张和善帅脸,还透着一份贵气,让人看着莫名舒服有好感。
如果不是天生的拉,步云菲都要被秒成迷妹了。
那男子见了步云菲,眼神温柔得能滴出蜜来:“公……菲菲,我来接你出去了。”
那被及时吞下的,显然是步云菲的公主身份。
这人是谁?
怎么会知自己是公主?又怎么会来这里找自己?
“快快快,快给这位小姐开门!”那县官赶紧催促牢头,一面讨好那男子地笑对步云菲,“这位小姐真是好福气,丞相府的沈公子亲自来接你。”
堂堂县官,话风秒变成拉皮条的。不过是权高一级压死人。
更何况,丞相不止大了他几级!
丞相府的沈公子?
步云菲心中努力搜寻着原著中的信息:是了,这人是沈玉书,是丞相府的公子,也是一直深爱公主的忠犬备胎。
不过可惜,原著中步公主一心只爱男装的萧冷玉,根本没给过别的男人任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