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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蔚听完宜王的反问,不由得发怔,难道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自己适才的表述出了问题?
吴蔚严肃地对宜王说道:“民女今日前来,并非是想请殿下给民女做主的,而是请殿下为泰州的百姓们做主。”
“说下去。”
“殿下,民女在来之前,就已经借阅了《梁律》,发现《梁律》中并没有相关的制裁,限制刘老板等人的条款,但是据民女所知,眼下泰州,清庐县,清河县,都遭受了旱情,粮食大片减产,有的农户甚至颗粒无收,河水,井水的水位下降,百姓们只能靠着仓库里的余粮过日子,农户家里人口多,仓库里的余粮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到了明年夏天,势必会出现断粮的情况,到时候就必须要到米庄来买米,彼时若是刘老板将这一城二县的米市都给垄断了,他说卖多少,就卖多少,百姓们的日子定会苦不堪言。保不齐会出现卖儿卖女,卖房卖地的情况,这种事儿多了,百姓们无路可走,要么沦为乞丐,要么落草为寇。大片良田无人耕种,税收也会锐减,殿下的食邑也会受到影响,城内县内的治安也会出问题,届时民怨沸腾,民不聊生,盗匪横行,不知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才能复原,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刘老板此举,便是蚁穴。还请殿下,为民做主!”吴蔚得慷慨陈词,掷地有声。
说完最后一句,吴蔚弓起手臂,深行一礼,迟迟不肯起身。
宜王定定地瞧着吴蔚,深邃的目光中涌动着震惊与捉摸。
待宜王将眼中的光芒隐去,才淡淡道:“你起来吧,坐下说话。”
吴蔚理解不了宜王在听到自己说了这么多之后的淡然,就像柳翠微理解不了刘老板为何要不惜践踏贫苦百姓生存空间,也要赚钱一样。
宜王拨动拇指上的翡翠阳绿扳指,轻笑道:“既然你已熟读《梁律》,知道依本朝律法并不能查办那位刘老板,本王又能如何呢?”
吴蔚一时语塞,作为法医家族出身的孩子,她从小所受的教育一直都是“有法可依”的。
宜王不依不饶的追问道:“难道你想让本王滥用私刑,还是说……在你心里本王是个滥用私刑的人?”
吴蔚的心头一沉,宜王这个问题何其危险,不过吴蔚也是有备而来的,即便身处人治社会,吴蔚也没有想过滥用权力。
吴蔚端起茶盏来喝了一口,润了润自己就快冒烟的嗓子,平静地答道:“殿下可听说过‘物价局’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局’吗?”
这回轮到宜王发怔了,想他堂堂皇子,闻太学,得宿儒亲自教导,虽不说习得百家所长,但论起眼界和见识,也绝非一般人可比的。
宜王努力地在回忆中搜寻着吴蔚所说的这两个名词,却一无所获,于是便答道:“我看你是故弄玄虚,梁朝境内并无你说的这两样东西。”
“殿下火眼金睛,但民女也并非故弄玄虚,这两样东西……确切的说,应该是两处有司衙门,其实是民女自己想的。”
第150章 宜王之惑
“你想的?什么意思?”宜王问道。
“正如殿下适才所言, 民女从没有觉得殿下会滥用私刑,而民女也绝对不是狐假虎威之人,民女这次来, 除了要向殿下汇报一下民间的所见所得, 当然也是带着相对的建议来的,殿下说的很有道理, 既然《梁律》上没有制约, 惩处、刘老板垄断行为的律法,殿下自然也就不好办了。所以民女就想,要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呢?修改《梁律》自然不是民女可以肖想的事情, 但是民女翻阅过《梁律》, 各地藩王可以根据封地的情况, 设立有司衙门。就比如远在临东郡的平淮王老千岁,其治下就成立了‘海寇衙门’, 为的就是专门治理临东郡一代特有的海寇问题。朝廷还曾嘉奖过平淮王老千岁,说他能因地制宜,知人善用。既然有先例, 宜王殿下何不借此也成立一两处有司衙门,处理此事呢?”
宜王笑了起来, 赞许地点了点头,说道:“不错,说下去。”
“是, 民女适才所言的这个‘物价局’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局’顾名思义,就是系着老板姓灶台, 饭碗里面的衙门, 是切实贴合民生,民情的衙门。物价局就是调查记录咱们泰州城内各个商品, 农副产品,药材,布匹,等等……的单价,记录在册后,对市集,商铺的定价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管和调控。关于基础民生的:米面粮油,中药,粗布,这些商品的价格一旦出现过大的波动,比如粮食过分的涨价,降价,这时候物价局就可以出手了,第一次可以是警告,敦促修改回原价的办法,屡教不改的可以加入罚款,歇业整顿等处理办法。当然了,也不是说不让商贩们涨价,物价局的人要深入民间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类商品的涨价制定一个合理的空间,比如说:今年田里的收成普遍不好,买粮食的人多,米价适当上涨是合理的。但是涨多少?是要调查后决定的,不能让各个商铺的老板想涨多少,就涨多少,不能让老百姓吃不上饭,揭不开锅,不能让百姓们卖房卖地,卖儿卖女才买得起粮食。还有民女觉得,关于粮食种子的事情,农务衙门应该具备一定的战略储备,碰上农民无种可播的情况,可是适当的赊账,借出,或者低价售卖种子,来保证农户们至少有地可种,才不至于出现农田撂荒的局面,才能保证税收,保证农户的口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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