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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草追着让我吃(90)

作者:徒生 阅读记录


她在棋盘上厮杀了十多年,绝非脑子愚笨之人,但真把她架起来了,她根本玩不转这么大个集团。

可洛之绾不一样。

这人打小就是从尔虞我诈的环境里面长出来的,演戏跟吃饭喝水一样,玩手段更是生活的常态,再加上曾被老狐狸调教过,而今整个人又沉淀了下去,岂非一般人?

她回来后只熬了一个通宵就将集团的情况了解的差不多了,然后有条不紊的把所有的工作安排下去。

秦鸢原本是站在桌子旁边听着的,后来越听那些经理们来汇报越听得脑子胀,自己安安静静的搬了把椅子过来坐坐。

不是她不争气,实在是术业有专攻,她对那些专业术语只能是打个照面的关系,真深究起来,她也不见得能了解多少。

偏那人弄得如鱼得水,中英文混杂,各种方案利弊分析的头头是道,后面甚至还让人搬来了投影仪和幕布,直接在秦家的客厅里开起了会。

秦鸢知道这人因为身份的原因不方便去公司,在家中办公是最好不过的,只是到底名不正言不顺,传出去了旁人也不一定能服众,便只能尽可能的多听懂一些,他日被高层或股东责问起来也好顶点火力。

只是这会一开起来就没有个尾,集团其实整体发展还算是良性,只是这一两年老狐狸因为精力不济的原因让有心的人钻了空子,后来病倒后秦鸢匆忙上位,对公司把控的不如老狐狸仔细,雪上加霜了,这才让局面难看了些。

她帮不了别的什么忙,只好把后勤工作做好,给员工们点奶茶点饭点甜品,又让人过来把客厅里那些没用的东西全部搬到地下室,去把地方腾出来,让洛之绾他们更方便些。

到了晚上十点过,开了一天会的秦鸢头昏脑胀,后面实在熬不住了,中途去小院子里面透透气,结果遇上了叼了根烟在花园里吹风的堂姐。

“……你什么时候会抽的烟?”秦鸢过去问道。

她姐看到她过来了之后倒也像个姐姐的模样,屁股往里面挪了挪,把空位腾了点出来,“坐?”

秦鸢便坐了下来。

她姐道:“怎么还愁眉苦脸的呀,这不是有个强大的外援过来帮你了吗?”

当了一回狗的秦鹰可半分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这放在兵家里面就是围魏救赵,军校里都教过。

秦鸢可不知道自己被姐姐小小的坑了一把,只觉得自己心里又高兴,又不高兴,一双手抠着自己衣服的下摆,默了半天,才道:“…她不喜欢做这些的。”

当年洛之绾从秦家的公司辞职,要去进入娱乐圈的时候秦鸢曾经问过原因,后者当时回答的是不喜欢。

她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洛之绾的家中因为公司继承的问题斗的狗脑子都要打出来了,洛之绾从小长在那样的环境当中,对其感到厌恶倒也不奇怪。

况且这人进入娱乐圈之后虽不是大红大紫,但也混得有模有样。

所以她从不觉得这个回答有什么问题。

可今天一整天下来,她看着洛之绾意气风发地指挥着众人布局,调整战略方向的模样时忽然反应了过来洛之绾绝然不是不喜欢经商的。

甚至比起演戏,她对商业的热爱更加纯粹。

不然也不会隔了那么多年之后仍对该行业如此了解,想来在空闲的时间里总时刻关注着相关的动态和新闻,也许暗地里曾演练过多次,做过多种的方案模拟。

只是而今刚好派上了用场而已。

但这所有的非一日之功却被掩盖了小十年,秦鸢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洛之绾明明志在此,却对她说了慌。

…但她又是完全的不明白吗?

不见得至少隐隐约约,她猜得到一个模糊的轮廓。

而她姐姐听完了她的话后只觉得好笑,“你可拉倒吧,这么多年了的你都没有搞清楚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吗?”

看那莲藕精在商场上那如鱼得水的鬼样子,说不喜欢?

也就骗骗当年十七八岁的秦鸢罢了。

秦鸢就是反应再慢也缓过来了,问她姐,“她是你找回来的?”

怪说她姐前段时间忽然消失了三四天,还以为是回部队里了呢,合着去折腾事了。

“我跟她早就离婚了…”时隔了一年多,秦鸢再提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心境虽是平和了不少,却也觉得恍如隔世。

再回头看着落地窗里背对着自己在与众人开会熬方案的那人……

轻叹了声。

“你怎么不问问我上哪儿把她找回来的?”秦鹰坐了起来,嘴巴上虽然叼着烟,结果一口没抽,就等烟在那里自己燃。

一副兵痞的模样。

闻言,秦鸢明显乱了心神,呼吸也坏了节奏。

秦鹰心下大悦,看来她妹还是没把这人放下啊,这就好,省得她到时候干出抢亲的事了。

“在不丹那边,”秦鹰道,“真的服了她了,这一年还真是能跑,爬了喜马拉雅山不说,又去入了佛教,尼泊尔那边那么荒,她倒是有雅兴,去攀岩,差点没摔死在那里。”

秦鸢听到这里瞬间变了脸色,她怎么想也想不到这些事情会与洛之绾联系在一起。

印象中这个人行事稳妥,追求利益,她们离婚之后,她一度以为对方会生活如常,继续在娱乐圈当中逐鹿金像奖,问鼎金榈碑。

怎么想也想不到,这人会半隐退,跑去荒无人烟的地方。

甚至还差点丢了性命。

秦鹰不是看不出来她妹妹的担忧与后怕,却还是慢慢悠悠的说着,“……其实也挺不错的,见过大自然的山山水水,去过荒无人烟的沙漠,感受一下生命的伟大。”

她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想到自己刚把那个人找到的时候,对方正打算去东非大裂谷。

或许是因为长期在户外运动的缘故,洛之绾剪去了那一头碍事的长发,留起了过耳的短碎发,再加上外户洗漱不便,跟秦鹰见面的时候都七八天没洗澡洗头了。

不过精神气非常好,整个人神采奕奕的,看得秦鹰都馋了。

没想到这莲藕精生命力这么顽强,户外适应能力这么好,啧啧,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这么好的苗子,就该入伍到她手下去做狙击手才对。

她俩有好几年没有见过面了,秦鹰找她找的真的蛮辛苦,好不容易把人给找到了,结果见了面之后她还差点没把人认出来。

还是洛之绾先开了口,叫了她一声姐姐。

——当年洛之绾与学生时代的秦鸢搞在一起的时候,她这个护短的堂姐不惜翻了连队的墙,亲自跑到洛之绾学校去把人给打了。

打完了,结果洛之绾还能对着她叫姐姐。

气得秦鹰回去之后骂了三天的祸害。

而今过去多年,洛之绾竟还认得她,还叫她声姐。

秦鹰默了默,觉得自己还是别骗人了,于是开口就道:“你要不要跟我回重庆啊?”

“她要再婚了?”洛之绾默了一瞬,问。

听到这话之后秦鹰微微放了心,便道:“你跟我回去的话,跟她再婚的人就是你,你要是不跟我回去的话……”

“是祁思月么。”

“——放屁!”秦鹰没忍住,不爽道,“两个人加在一起都凑不出一个心眼儿的,结个屁的婚。”

洛之绾便没说话了,看样子不打算跟她回去。

秦鹰想了想,道:“她妈肝癌,晚期,现在躺在医院里人事不醒,整个集团都乱成了一锅粥…”

话还没有说完,洛之绾便打断了她,“什么时候走?”

“……”

再看这人回来之后第一时间居然是去医院看她婶婶,不来找心头好秦鸢。

上尉大人摸着下巴想了半天,最后得出了一个非常荒诞,但是又很符合情节发展的结论:

该不是那洛之绾对她婶婶情根深种,但因为身份和年纪的原因,于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她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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